A.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台籍员工蒜是外籍个人吗
台籍按外籍人员规定申报~~
B. 关于外籍人员取得的各项补贴如何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内发〔1997〕54号)文件规定,外籍容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境内外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需纳税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在合理的标准内税前扣除。
C.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取得的以现金形式的伙食补贴免税吗
9.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
D. 企业以现金给外籍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以现金形式给外籍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需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 企业付给外籍人员的住房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 第一条规定:“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F. 外籍个人以现金取得的各种补贴如何缴税
一、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二、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以搬迁费名义每月或定期向其外籍雇员支付的费用,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四、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
五、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免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G. 外籍人员生活补助部分可以免税吗
下列所得来,暂免征收源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H. 外籍个人哪些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有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的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二)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以搬迁费的名义每月或定期向其外籍雇员支付的费用,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四)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部分给予免税。 (五)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六)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I. 企业给外籍人员的住房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第一条规定:“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J. 外籍员工补贴问题
外籍人员取得以下所得可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2)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3)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4)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5)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6)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