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宁波江北.今年有经济适用房吗
江北区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公告
根据《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甬政发〔2007〕87号)、《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指导意见》(甬建发〔2007〕368号)、《江北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北区政发(2009)3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江北区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对象
具有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至公告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方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已婚家庭、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至申请截止日,下同)
1、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江东、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2、申请前12个月人均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2011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058元,申购家庭(前12个月)人均收入应低于20434.8元(不含本数);
经评估,1至2人户、3至4人户、5人以上户家庭财产总额超过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20倍、25倍的,视作不符合申购条件。
3、在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自有住房在10年内转让的应当计算在内)。
(二)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转业、复退军人。该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第(一)项中除户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条件。
(三)1999年6月1日至2004年7月15日在海曙、江东、江北区城市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至申请截止日)的拆迁户。
二、房源情况
小区名称
房源地点
房源
数量
是否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销售均价
(元/m2)
房源类别
应嘉丽园三期
江北庄桥
150
是
4395
期房
否
4298
三、申购时间
自2012年9月17日始至2012年9月2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视作放弃申购。
四、受理地点
受理单位
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
中马街道办事处
中马街道一楼服务大厅
(西草马路121弄57号)
87657417
白沙街道办事处
白沙街道一楼服务大厅
(白沙路189号)
87647069
文教街道办事处
文教街道一楼服务大厅
(文教路150号)
87228713
孔浦街道办事处
孔浦街道城管中心一楼
(环城北路东段699号)
87232486
甬江街道办事处
甬江街道城管科
(环城北路东段335号一楼)
87637808
庄桥街道办事处
庄桥房管所一楼服务大厅
(庄桥公园路76号)
87577806
洪塘街道办事处
洪塘房管所一楼服务大厅
(长兴东路85号)
87586338
慈城镇人民政府
慈城房管所一楼服务大厅
(慈城觉民路35号)
87592703
五、江北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87676961
特此公告
江北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Ⅱ 宁波购房新政:市六区“无房家庭”可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
7月22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明确,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可在市六区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但该套住房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才能转让。
优先认购住房满5年后才能转让
根据《通知》,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简称“市六区”)内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按照本通知要求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之一具有市六区户籍的;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本人或配偶属于本市引进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的。
不过,无房家庭优先认购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才能转让。
按照政策要求,申报“无房家庭”购房资格的,购房意向人应当提供家庭成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非本市户籍家庭还需上传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人才证明。同时,参加优先认购的“无房家庭”,自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至该项目优先认购活动结束当日止,不得参加其他任何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房企提供至少50%房源倾向无房家庭
此次宁波发布的《通知》还明确,市六区范围内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住宅项目或批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公证机构监督下随机抽取不少于50%的可销售住宅房源(按套数计)供“无房家庭”优先认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公示拟销售项目基本情况,其中包括本项目或批次推出房源总套数及可供“无房家庭”选购的套数,购房意向登记的条件、途径、起止日期等信息。购房意向登记起止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日。
与此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过宁波市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对参加优先认购的“无房家庭”住房情况进行查询、确认,并在市房产交易网公示,住建部门就公示名单进行抽查。
骗取认购资格者半年内不得买房
根据《通知》规定,购房意向人在登记购房意向信息时,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购房认购书、定金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意向人提供虚假资料、漏报瞒报家庭成员信息,骗取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的,取消其无房家庭购房资格并解除合同。
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串通购房意向人骗取无房家庭购房资格的,属地住建部门应暂停该项目网签,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并对外公示。
购房意向人提供虚假资料、漏报瞒报家庭成员信息,骗取无房家庭认购资格的,记入购房意向登记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在市六区商品住宅项目中登记购房意向。
“此次宁波政策说明,限购只是一种方式,而优购才是更深、更重点的考虑内容。”某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点评称,宁波通过此前的限购政策,有效地打击了各类炒房需求;而通过此次优先购房的政策,实际上又保障了各类刚需购房权益。
严跃进进一步指出,该优先购房政策,同时也防范了炒房的风险,对一些库存去化过快的城市有借鉴意义,通过“限购+优购”政策的组合拳模式,有助于落实“房住不炒”和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导向。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
Ⅲ 宁波江北首套房证明哪里开
市民想要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到产权市场管理处的产权产籍档案馆进行办理个人首套房证明。全部办理的流程需要经过领预约号、查询信息、缴清费用、加盖印章四个步骤。
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可办理预约。
本人的户口簿,办理个人的证明时只需要自己的户口簿原件还有复印件,如果是已婚的双方则需要男方的主页以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女方的也是需要主页还有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集体户口的则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证明的原件还有复印件一份,如果户口中有未成年小孩的则需要户口原件还有复印件一份。
如果是已婚的则还需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是查询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之间是可以代办的,但是其他人就不可以代办,只要夫妻双方其中一人来便可以办理。
单身(有丧偶、离婚或者未婚的)需要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还有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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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宁波市江北区房管局
槐树路92号
Ⅳ 宁波市江北区应家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区块2016年为什么停工什么时
是不是有人贪污保障性住房,建房款。
Ⅵ 宁波江北公租房多少钱
你要看江北那里了,洪塘这边小区整租1500左右
Ⅶ 宁波市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图 搜索来周边 到达这里自 从这出发
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交站:
嵩江西路、公交嵩江西路站、保丰路、广德湖北路堇山西路口、嵩江西路宁南北路口、宁南北路、慧灯寺、惠灯寺、繁裕二村北、宁南立交桥南、慧灯寺、芝兰新城、繁裕二村、嵩江东路宁南北路口、宁南立交桥南、嵩江中路宁南北路口
附近的公交车:
135-1路、529路、126路、135路、368路、151路支线、632路、632路走马塘线、635路、636路、116路、160路、161路、166路环线、650路、105路、118路、151路区间、151路、159路、628路、7路、123路、128路
打车去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多少钱:
北京市出租车的起步价是13.0元、起步距离3.0公里、 每公里2.3元、燃油附加费1.0元(不超过3.0公里不收) ,请参考。
Ⅷ 宁波江北买小港住房 办理首套房证明
我也在小港买复了房,我觉得你找制的中介所不好,你最好不要一次性把中介所的钱付清,我那时为了让他们更好的为我服务就先付了一半,我那时侯全程由中介所老板陪同,买方和卖方同时去办理,好的中介所老板,关系多,办理的速度也快。退税,是会退的,其实这笔税款只是转了个圈,这是法律上的一个漏洞,只是过场的形式而已。
Ⅸ 江北区廉租房在哪里
现在公租房是公租和廉租两种形式的。公租的房租是每平方11块,物管1块1。廉租是每平方1元,物管1角。差距很大,呵呵。。江北没有廉租房,最近的就是渝北这边的公租房民心佳园。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