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海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海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26 04:48:36

Ⅰ 海阳市居住证怎么办理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居住证办理详情如下:
一、办理条件: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发放居住证。
1、三年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已购买房屋或者已租赁房屋并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经本人申请,可以申领3年期居住证。
2、一年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只能办理1年期居住证。
二、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寸(底色为白色背景)彩色免冠标准照片1张
3、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4、房屋租赁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供单位《户口登记簿》
5、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
第二步:进入服务大厅选择“治安”服务选项,点击“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及申领居住证”选项
第三步:弹出“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页面,然后点击“个人居住信息申报”后会出现“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
第四步:根据“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提示内容进行填写,确认后提交。
注意:流动人口在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窗口申请:准备资料--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申请填表--服务人员检查办理--制证(省公安厅制作)--领证
其他申报流程:
1、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持其户口簿带领流动人员到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申报;
2、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流动人员登记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申报;
3、租赁私房居住的,由出租人持其户口簿和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到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申报;
4、租赁公房居住的,由出租单位责任人持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到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申报;

阅读全文

与海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