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士官家属来队期间,和家属同住的时间有限制吗是如何规定的
不超过45天。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第九条 士官未随军的配偶每年可以来队探亲一次,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其路费报销标准按照军官配偶来队探亲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士官家属临时来队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队士官家属临时来队住房(以下简称士官家属住房),是指士官所在团(含独立营)以上单位,用于保障本单位已婚士官配偶临时来队探亲住用的周转用房。
第十六条:士官家属住房主要保障已婚士官配偶按规定临时来队探亲住用,不得长期占用和安排其他人员居住。
第十七条:士官家属住房纳入公寓区住房管理渠道统一管理。各住用单位应当加强士官家属住房的使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管理规定,科学安排,合理住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1)士官住房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
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
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是:
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
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2. 四级军士长住房是怎么规定的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
调整后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明显放宽: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取消驻艰苦地区部队和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家属随军条件;驻北京城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据悉,军人家属随军政策调整后,全军近10万官兵将告别“牛郎织女”生活,由此需增建10万套住房。
针对这次随军政策的调整,总部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不同地区、不同岗位随军条件不同
记者:艰苦边远地区、岛屿部队和特殊岗位是如何界定的?
总后营房部副部长张忍奎: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按照人事部、财政部2006年《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地区范围执行。考虑西藏自治区的艰苦性和特殊性,这次调整明确西藏自治区与艰苦地区同等对待。岛屿部队的界定,按照总后勤部2009年《关于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中明确的岛屿范围执行。特殊岗位的界定,保持了与原政策的一致性,包括空勤干部,在舰、艇、船上服役的干部,在导弹、卫星试验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备检验工作的干部。
随军家属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记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总政干部部副部长王成志:
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军委总部分别制定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
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随军配偶由部队协商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随迁子女可在军地园校入托入学;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至700元基本生活补助,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 100元夫妻分居补助。
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综合新华社、解放军报)
按文件 应该是
3. 士官住房公积金
现抄役军人的住房保障问题,中央军委有统一规定。士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房租补贴。家属随军的士官,实行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住房政策,具体办法由军队有关总部规定。
士官未随军配偶来队探亲,由团级以上单位按照规定提供临时来队住房。
该条例自颁布以来,共进行了3次修订,和1999年进行的第二次修订相比,将现行士官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军衔称谓由原来的一级至六级士官,由低至高依次改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新条例取消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士官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服役等级;初级士官最高服役6年,中级士官最高服役8年,高级士官可服役14年以上。
新条例新增士官可以“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并表示“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士官,应当经入伍训练和任职培训。”
新条例新增士官的住房补贴和住房政策的内容,表示“士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房租补贴”。家属随军的士官,实行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住房政策。
4. 退义士官在部队还住着房的怎么办部队对士官住房保障有什么规定
如果所住的房的产权是个人产权,那退役士官就可继续住而部队无权收回。如果听住房的产权为部队所有,那退役士官在部队要求收回时应无条件将房退还给部队。退房期限由部队按规定执行。
5. 求 军队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
军队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费用等优惠政策,建成后主要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
第三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按需建设,注重质量,规范运作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四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军队基本建设的组成部分。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和国家、军队的有关标准规定。
第二章建设方式
第五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适应社会化保障的要求,采取集中统建、单位自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可以购买地方经济适用住房。
第六条驻军比较集中的城市,尽可能由军兵种、军区(以下简称军区级单位)或者省军区组织统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贷款、统一建设、统一出售、统一管理。
第七条师(含)以上机关、院校、医院、科研单位等,缺房较多,且有经费和建房用地,建成后能够实行物业管理的,经批准,也可以组织建设。
第八条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由军区级单位统一规划建设。
第九条购买地方经济适用住房,一般由单位组织协调。单位统一购买的,应当报总后勤部批准;个人需要支取住房补贴购买的,由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部批准。
(5)士官住房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为扎实推进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意见》明确,处理遗留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依法纠治,突出重点、全面整改,积极稳妥、讲求实效的原则。
要坚持历史问题历史看待,客观认定问题性质,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依规纠治问题。要紧盯关键环节和重难点问题,逐项对标清查,逐一挂账销号,以破解难题带动整治工作扎实落地。
《意见》针对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存在的遗留问题,从完善报建手续、规范住房出售、推行物业管理、规范住用秩序等方面,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方法、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军政主官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统揽总抓作用;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军委机关和大单位挂牌督办制度,上下联动聚力攻关,始终保持真纠实治的强劲态势;
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违规问责,对单位组织不力、工作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6. 士官病退安置住房文件
一、按照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1、住房补贴。住房补贴计算方法,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四级军士长以下士官60平方米,三级军士长70平方米,二级军士长80平方米,一级军士长90平方米。
2、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标准见附表3)。
二、其余安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修正)、《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此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同时废止)
其中,《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提到“退休士官”
第四十一条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7. 现役军人购房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在国家总后勤部下发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对现役军人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优惠利率有明确的条文说明:军人在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这项政策对于拓宽军人购房筹资渠道,推进军人住房保障社会化,减轻军人购房经济负担,增强军队凝聚力、吸引力、激发官兵投身强军兴军实践具有重要作用。
贷款偿还。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还本付息,逾期贷款由银行依法予以追还;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办法》明确了军队各级有关部门在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面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对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处罚规定。
8. 军队退休士官移交地方有没有住房保障什么文件依据来执行的
有住房补贴的,根据《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规定:
住房供应保障
(三)保障方式。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四)房源供应。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后一年内提供房源。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应当做到选址合理、质量可靠、设施配套。
(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置地人民政府和接收安置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向军队转业干部出售。军队转业干部购房面积由其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主决定。
(六)租住周转住房。对于安置地暂难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配偶无住房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确有困难的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提供周转住房供其租住。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或购买适当数量的住房,作为军队转业干部的周转住房,重点解决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问题。
(七)购买军产住房。租住售房区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按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的有关规定购买现有住房。
(八)修建自有住房。各地应结合小城镇的改造支持和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建造、翻修自有住房。军队转业干部自建住房,享受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政府有关自建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九)住房档案移交。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的住房情况和住房需求,由军队团(含)级以上单位干部、财务、营房部门审核上报。军队转业干部住房档案与其本人档案材料一并移交地方。
(十)退还军产住房。租住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或其配偶已购买或租住地方住房,以及已修建自有住房或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了住房的,应及时退还军产住房。
住房补贴
(十一)住房补贴来源。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转业后在地方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按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住房补贴对象。2000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的军队干部及其配偶,未按忘记入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给予货币补差的,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分别按军队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差;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其配偶现租住住房的,夫妇双方可以按规定分别申请住房补贴。
(十三)住房补贴方式。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2000]后财字第18号)规定计发,计发时间截止到军队停发工资的下一个月。
安置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高于军队基本住房补贴基准房价的,由军队按规定计发地区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的住房补贴,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本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住房补贴申请。军队转业干部申请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等有关资料,由本人所在团(含)级以上单位营房部门会同干部、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办理。
(十五)住房补贴发放。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军队团(含)级以上财务部门在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计发给个人。其中,租住军产住房的,退还军产住房时计发给个人。
(十六)配偶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的住房补贴按其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单位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划拨、支付。夫妇均为军队干部,一方转业需要购买住房的,留队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8)士官住房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以昆山市为例,根据《昆山市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申请书;
2、昆山市转业干部购房政府货币化补贴审批表;
3、户口簿、家庭人员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转业军人证明;
4、无自有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原所在部队师(含师)以上住房管理单位的证明(夫妻双方均未按政策享受过地方或军队房改待遇,包括房改购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及其它相关货币补偿)。
第六条 申报程序:
1、市军转办负责我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对象的受理、初审;
2、初审单位必须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同时加盖“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在昆山市转业干部购房政府货币化补贴审批表上明确审批意见。
3、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第三季度,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4、市双拥办、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对符合初审规定的申请人进行联合复审,并将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昆山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9. 三级士官移交地方有住房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出现役:
(一)服现役满本期规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
(二)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的;
(三)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四)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五)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于继续服现役的。
三、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复员安置:
(一)服现役满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规定年限的;
(二)符合转业或者退休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
四、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一)服现役满10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未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情况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五、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
六、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家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士官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须附本人书面申请。
七、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要求退出现役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证明,经批准,不满10年的作复员安置,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
八、士官退出现役作复员或者转业安置的,第一期、第二期由团(旅)级单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师(旅)级单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军级单位批准。
士官退出现役作退休安置的,由军级单位批准;改按义务兵退伍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批准。
九、士官退出现役,由批准单位的司令机关填写《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其中改按义务兵退伍的填写《士官改按义务兵退伍审批表》),发给国防部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十、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
(二)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
(三)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
(四)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
十一、士官退出现役的时间:
(一)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随时办理;
(二)作复员安置的,与当年义务兵退伍同步进行;
(三)作转业安置的,按民政部、总参谋部当年的规定执行;
(四)作退休安置的,在符合退休条件时下达退休命令。
十二、士官复员后,由征集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按退伍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服现役期间,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中级以上士官复员后,没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划给。
农村入伍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本人要求并经批准作复员安置的,允许落城镇户口。
十三、士官转业后,按照《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文件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度退伍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转业士官和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十五、退休士官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第(二)或者第(三)项条件的,参照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办法执行;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条件的,在原征集地或者直系亲属所在地分散安置,其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患精神病的士官不符合转业安置条件的,按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规定执行。
十六、士官退出现役离队时,应办妥党(团)组织关系、供给关系的转移手续,按照规定发给工资、伙食费以及各种补助费和返回安置地途中的差旅费。到达安置地的县(市)时,持批准机关的行政介绍信,到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确定服预备役的,并到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
十七、士官退出现役后,到安置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原部队负责处理;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十八、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十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此不符的即行废止。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民政部、总参谋部负责解释。如果是今年退伍的话按照干部待遇进行安置,但12月士官改革后采用货币安置,能有几十万的安置费。你的年龄属于征兵适龄青年,可以参加报名参军。具体去向这个要到体检报告出来后才会知道,这是惯例主要防止拉关系 ,淄博的肯定会离开济南军区的防区这一点无需置疑。空军卫勤标准等同于体检标准,疤痕长度不超过2厘米,浅表层影响不大。
10. 军官和士官住房如何分配
移民安置政策复员军官
1的一般原则。转业军队干部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分配计划和实施自己的工作放在军队干部的组合。军队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的工作及职责的组织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军转受雇于政府,协助警务人员,发送退休。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并实施合理利用自己的才华,各得其所的原则,妥善安置的原则。
3。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的军委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军队转业干部行政区域的重新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适当机构配售。市(地)可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按照实际情况。
4。接待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二,安置点
1。在一般的军队干部的主要来源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军队安置,军队可以前配偶或永久居留的位置放置婚姻。
2。配偶军队转业干部,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设置为永久居留的配偶: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在四年内;
(2)配偶取得上海常住户口三年;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超过两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
3。她的父母没有子女或军队干部唯一的孩子,父母或配偶的配偶可以去他们的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去他们的父母永久居留的位置。
一方或双方的父母,以及在边远艰苦地区的军人长期工作干部转业,家长可以到原籍国,或者他们的父母军队离退休摆放放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永久居民可以放在配偶,也可以去他们的父母或配偶,父母,我的孩子永久居留的位置:
(1)自主择业;
(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10年;
(3)在战争期间是第三类,第二类是比通常的奖励;
(4),因为因公伤残的战争。
5。夫妇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可以到任何一方或军队放在原点,也可以到一个地方安置的军队配偶满足的条件;党的工作,离队配偶一方符合军队的条件下,人们可以去离开工作队一个位置放置。
6。由于国家优先事项,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后当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与安置政策,以吸引人才特殊条件转业人员可以到安置区。
三,工作分配和就业
1。作为处级职位或担任大队干部转业以下的职位(包括文职干部Kejiyixia待遇,并享受相当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干部,下同)不足20年军龄和军队转业干部,采取的党,政府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团级职位,军队干部和营级职务,并担任至少20年的兵役干部谁能够选择自己的工作计划分配的方式或位置。
2。军队干部,党委和政府计划分配,应根据其在军队军衔和贡献,就业安置和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担任领导职务的处级或作为集团层面的领导职位和任职的军队转业干部,采取适当的领导岗位的总体部署的最低年龄。接收师,团级职务人数较多军队转业干部,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担任营级领导职务,并担任了军队干部的最低年龄,指的是上面的要求,合理安排。
3。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担任武装部队按照其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需要行政职务可以安排。行政职务,并根据当地的需要和我的志愿者工作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转业,你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国家机关,团体,和在人们每年增加机构计划分配安置应首先军队干部。机构接收安置在准备充分的军事干部,根据实际准备接待人数也相应增加,并相应地增加员工工资的程序。
5。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的军队转业干部分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该组织的主管当局的指导下为师,团级职务,如转让评估方法发生;对职责营级及以下,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安置。对于某些工作,你也可以发生在一个竞争的做法军转干部。
6。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制度,指的是它的军工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工作,并给予为期三年的调整期。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负责编制规划的部门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军队干部我志愿分配,管理或专业企业安排工作,并给予2年适应期。军队转业干部可根据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或固定期限劳动,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反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北京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外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委的位置应该按时完成,政府发行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需要增加编制,工作数量和工资总额,应由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
8。对于自己的工作转业军官,当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机构,拓宽就业渠道,推荐给用人单位,进入就业市场等措施,为他们创造就业条件。
9。在社区招募招募人才合适的工作时,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军转干部,应以招聘为主,招聘本职工作的军队干部。
10。自雇人士或从事经济实体创立了自己的工作岗位转业军官,当地政府应在政策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给予(如适用),应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的牌,根据就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的社会重新相关规定。
四,治疗
1。分配到党和国家的规划机构,组织,军队干部制度,按照他们的工资不低于标准接收单元置于较低的军事人员,以确定在相同的条件,津贴,补贴,奖金和生活,根据其他福利国家有关规定。
2。分配到党和国家的规划机构,组织,军队干部制度,岗位级别比退休军队转业岗位等级越低,享受自己的退休福利时,他们的部队转业的军队职务等级或者相应的人员等价条件。通过更严谨的军事干部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降级名额。
3。分配到军队干部,他们的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生活福利的业务计划,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
4。兵役军事干部,计算服务的连续长度为接收安置单位(工作经验),享受同等待遇。从事军事护理,教学,复员仍从事该职业,其中,年资应是护士的年龄在军队的连续节目,接受治疗的安置单位享有类似的人员。
5。自主择业转业人员,由当地政府颁发退休每月。可团级职位和20年的兵役义务营军队干部退休,当我换工作职责按照移民安置办公室军工级干部一个月,等级(级)和军队统一规定的工资补贴,并要与发津贴基地80%的数额和依据的兵役工资和总脂肪的全部金额。超过20年以上的兵役,从第21个年每增加一年的兵役,1%额外一个月的退休计发的基础。
6。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按照下列附加条件和标准退休:
(1)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或区级以上部队已发行总额的额外5%可能报废的基础上,10%,15%。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根据配售的最高标准。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10年,15年,20年了,5%获发每月额外退休基地,10%,15%。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根据配售的最高标准。
标准的方法第38条和本条的规定,结合时,数额不得在军队转业干部的月度工作职责同一水平,等级的基础上,兵役和军装工资的长度超过我每月退休安置补助费补贴和法规。
7。自主择业退休情况,军队转业干部,并相应调整,根据地方离退休干部移交军队离退休安置生活调整成本的情况下增加。经济发达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休下面相应的一个月退休生活退休干部数量的移民水平一年党和国家的位置,其差额可以被发送到本地的政府补贴。自主择业退休情况,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和国家机关被选为官方工作人员暂停退休。
8。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谁从下月抢救无效身亡暂停后退休。区分不同的情况,立即给我活着10个月至40个月退休和养老金作为一震作为一定量的退休丧葬补助的。幸存者住自己的工作军转干部真的很难,由当地政府补助生活困难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颁布。
9。计划的军队转业干部分配,享受政治待遇单位里他的军队职务相应级别的人员或同等条件的;自主择业转业军官,享受有关政治待遇安置合适的职位分类离休干部。
10。在授予荣誉称号,中央军委现役军队干部,比照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同等待遇,被授予大军区级单位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以及被评为全国模型军队转业干部,比照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同等待遇。
五,培训
1。军队干部的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是党委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保障,政策和资金等方面。
2。分配给程序应该适应军队干部培训和专业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安置之前还组织了培训。培训和实施“研究相结合,讲学,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
3。专业培训军事干部计划分配,由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布局集中实施,不到三个月的培训时间。在军队干部参与处理单元的享受获得就业安置人员的培训。
4。可选的自雇培训军事干部,主要依靠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实施方案中,也可以委托地方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具体任务。部门负责培训应根据社会人才专业课程,加强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身的工作军转干部就业竞争力的需要进行设置。
5。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主要负责就业和培训军事干部的适应性培训计划和专业培训,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分配的一部分。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从事社会服务的收入,主要是因为缺乏培训补助资金。
6。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应在教师,教学设施,并为军队干部培训支持方面。要应用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各种机构,应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在同等条件的其他考生,优先录取之下;为二等以上奖励,应适当降低录取投档。
6,住房保障
1。 按照并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现有的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的改革,逐步实行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分配,商业化和社会化的要求,军队的改革推进军队建设,维护军转干部的切身利益。
2。
随着国家房改政策趋同和军事支持的基本原则,坚持系列芯片的规划,优先,注重安全,共同现有负担的原则,体现了军队干部的好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自己的工作时,军队或住房办公室水平相当平等对待的条件下人才。
3。住房供应保障
(1)保护的方式。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主要是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房屋成交量,以及自有住房等手段的建设。
(2)住房供应。移民官员或得到政府的安置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房源成交复员军官。全家搬到了军队干部,在其报告之前提供的本地上市,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其对地方报告后提供一年内上市。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成交的房源,该网站应合理,质量可靠,设施。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对象人民政府的安置和接收单元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出售给军队干部。军队干部根据家庭规模采购,在其唯一的支付能力。
(4)出租房屋的营业额。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人民政府或接收的临时单位安置的位置是难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完全适当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无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确有困难的资金应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营业额。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造或购买住房适当数量的住房成交量军队转业干部,重点解决整个家庭的住房问题转移到军队干部。
(5)购买军产住房。出租房屋生产用房区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真的没有其他房屋,根据销售购买现有住房现房的军事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6)建设自用住房。应与国家的转型,支持和鼓励小城镇军队转业干部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相结合。军队干部建造自己的房子,并享受各种优惠政策收容国和人民政府对自建房屋。
(7)住房的文件传输。军队转业干部和他们的住房情况和配偶的住房需求,由上述单位干部的级别军事组(含),财务,审计部门兵营报道。军队干部住房档案移交给自己的卷宗地方。
(8)退还房屋的军事能力。出租房屋生产军队转业干部,我有一个配偶或一个地方购买或租用住房,并建有自己的房子,或采取其他方式来解决住房,住房应及时退还军产。
4。住房补贴
(1)住房补贴的来源。在从中央财政专项安排现役军队干部住房补贴;在复员工作的地方住房补贴,由人民政府解决或接收安置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住房补贴对象。 2000年,其后续的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失败成本房改审批,标准价格,住房价格工作或参与筹集资金购买住房,并按照规定申请住房补贴;已房改成本,标准价,安工程的价格购买住房或补差参加筹款给钱,并按照军队的有关规定。如配偶已出租房屋,按购买,购买的实际建筑面积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由军队和地方的妆容的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房改成本;????经济适用房其配偶选项现在租用房屋,并要求对夫妻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3)住房补贴。在现役军队干部住房补贴,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暂行办法军官,文职人员,士官住房补贴”([2000] 18号财字之后)提供总脂肪,共有直到下个月派出军队暂停工作。经济适用房安置的军队基地价格比基本住房津贴的参考价格较高,所要求的同区域住房补贴颁发的军队。经过军事干部按照他们的军事职责的身体单元级别相媲美或人员来执行相同的条件接收安置单位的有关规定,当地住房补贴。
(4)申请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申请住房补贴,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家庭住房情况,其中上述单位营房部门与干部相结合的水平组由我(含)经审计的财务部门处理。
(5)住房补贴发放。在现役军队干部住房补贴,上述财政部门在离开军队干部个人的时间的水平的军工集团(含)。其中,租住军产住房,住房数量回归军工产品给个人的时候。
(6)住房补贴的配偶。军队干部住房补贴实施单位的有关规定配偶,住房补贴制度已根据分配及时付款的规定,有关国家和地方单位实施。
夫妇是军队转业干部,党的工作需要购买一个家,离队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7,社会保障
1。兵役军队干部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在他们的现役医疗保险,移民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分配到党和国家的规划机构,组织,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接收他们的军事职责的安置水平的医务人员等条件,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福利;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没有把党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聘用医疗招聘,安置期间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和军事阵地或人员执行其相应的水平在相同的条件。
8名家庭成员放在
1。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配偶同调,安置党委和政府应该是指我的岗位等级和职业合理安排,军队干部同时接收安置报告发出通知。转移转移相应增加单位或降低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承包制,委任企事业单位与军队干部配偶转移,应定二年适应。适应期,我不允许违反非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原因。
2。军队干部与调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当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实现就业,自雇人士或参与创办经济实体,应在政策上并按照国家给予的支持和安置促进税收减免的有关规定就业。
3。配偶和军队干部子女不能与调或妻子,转业干部与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为移民当地公安部门的位置上,建立程序工作。 “孩子们需要通过移民教育负责安排转移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时与其他考生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的各种机构。军队干部没有孩子身边时,你可以调整一个已经有子女及其配偶的工作。国家在军事干部和妻子的过程 - 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定居和转移,到学习的问题,国家政策不应该超出充电。
4。军队干部的妻子 - 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转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继续发放。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的国家和安置,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