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经济适用房和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区别
二者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 实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 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一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价由 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 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有: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
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5、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㈡ 北京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是什么意思
简言之,就是部分所有权,你无法对房屋享受完全的所有权,将来房产登记的时候,房管所会在房产证上标注的。
祝你好运!
㈢ 请问“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产权房”是经济适用房吗
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内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容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㈣ 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属于保障性住房吗如果购买过此类房屋还可以申请国家保障性住房吗
购买了经适房就不能申请保障房了
㈤ 北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是不是有本质区别能同名“经转商”吗
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可以随时交易,不受满五年的限制,需要补交3%的综合地价款。
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满五年才可交易,不能同名经转商,可以过户到家人名下,需要补交10%综合地价款。
㈥ 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和经济适用房在交易中有什么区别吗
经济适用房(一复类)属于面对社制会公开进行销售的,符合购买要求的最低保障人群都可以进行申请,购买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五年后上市交易需要开具上市申请证明,还需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
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二类),是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城市腾退安置保障性住房的一种特殊性质,不是公开进行销售的,是属于指定地块、指定人群,限制户型限制面积,多层面针对原有私产或是公房的居住人群进行补偿及安置的住房,被安置后的住房属于大产权不动产,随时上市交易不受限制,属于划拨的土地只需缴纳土地出让金3%,交易后为商品房性质不动产。
㈦ 什么叫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二手房交易要出什么费用
经济适用房是指国家为保障低收入人群也能够买到住房,而无偿拿出土地让开发商修建版房屋的住房。购买权这类房屋里面出证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应该在XXX元以下(具体金额因各地平均收入不一样而有异)。五年之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在每一次交易的时候都会有一笔土地出让金(具体算法为土地等级*相应基数,不同地区不同位置的房子有不同)
㈧ 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算是享受优惠政策吗爱人是军人,部队说不能同时享受
这样不对,首部能够同时享受优惠,那他肯定有他的政策啊,不可能什么好处都是给你们占了,只能按其中的一个来。
㈨ 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的房本怎样更换成商品房房本
各地都不太一样,有些地方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版更权为商品房。 因为经济适用住房土地性质是划拨的。要去房管部门缴纳土地转让金,才可以换本。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㈩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能过户吗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在规定上是等同于房屋买卖交易的正常建筑的,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能不能过户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说明。
1、购买的房屋不满5年的,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交易协议约定,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交易的数额。
2、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房屋不予交易买卖,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交易。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
3、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交易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可以竞价拍卖该房屋,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购买的房屋已满5年的,对房屋交易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该按经济适用管理的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过户要办哪些手续
1、房屋交易的双方洽谈磋商,认定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以及交易收入支付方式等。
2、交易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交易双方本人签章。
3、交易合同签订后,房屋产权所有者应将签字后的房屋所有权协商合同分别转送到房产局服务中心存档。
4、房产局服务中心收到房屋所有者的书面签订的交易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如发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