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六上班吗
您好,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周六是不上班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12:00,中午休息2小时,14:00至17:30 节假日除外, 周六日休息。
㈡ 昆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作息时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的工作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周日休息;
离职半年之后可以提取之前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不影响以后的工作。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的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
邮编:215300;传真:36688163
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监督)电话:12329、12345
(2)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扩展阅读:
外地户籍职工调离苏州市的公积金提取方式如下:
办理条件:外地户籍职工(含港澳台职工)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政策依据:
1、《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规程》(苏房金〔2004〕14号)
2、《在苏州就业港澳台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苏房金规〔2018〕1号)
3、《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房金〔2018〕83号)
办理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人员:职工本人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㈢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星期六日上班不
很高兴第一个回答你的问题,这种事业单位周一到周五上班,周六和周日都休息的!
㈣ 苏州吴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上班吗
不上班,周一到周五办公。
㈤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那里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苏州新区目前无公积金办理机构,统一在公积金大厅办理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公交:2,68,146,900,9等
㈥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六上班吗
不上班,其正常上班时间为正常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周六仅办理公积金提娶转移、卡挂失、密码挂失及咨询业务。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干将东路877号(乐桥国美电器东侧);电话:65111288。
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国家职能部门,周末不上班。一般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以当地上班时间为准,可能略微有所调整。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扩展阅读: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㈦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地点
市中心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877号,专组织工、农、中、建、属交、江苏、光大、浦发、中信、兴业十家商业银行和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入驻,集中承办住房贷款等业务,实行“一条龙”服务。
2010年7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区服务部正式对外营业,服务范围与公积金大厅一致,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90号。
注:高新区服务部只是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在新区的拓展,非独立的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㈧ 请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是否上班周末可否提取公积金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周末不上班,周末一般不能提取公积金。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㈨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需要多久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