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安局开的身份证明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
其实也没必要提取.因为你如果到别的公司的话.应该能转过去的.十大情形可提取公积金最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法申请时间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程序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审核手续。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手续。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手续。先持购房发票,房产证到单位申请(没房产证带购房合同),单位会给你写一份公积金申请单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只要你的单位按时缴纳都可以申请下来,没有按时缴纳的补足也没事;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个户,将帐号报上去,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打入该账户,只能是100的整数倍。没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贷单位经人在所属归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格式如下: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年月日储蓄类型:储蓄卡存折单位名称及编号:开户银行:序号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储蓄帐号支取人签字经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首次采用储蓄帐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帐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人员。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经人员审核支取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数据资料和储蓄帐号或银行卡号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储蓄帐户。因个人储蓄帐户帐号发生错误,导致划款失败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通知相应的归集部门。归集部门首先检查个人储蓄帐号录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立即在业务系统内修改个人信息,如录入信息正确,应及时与交存单位经人联系修改个人储蓄帐号。修改个人储蓄帐号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归集部门填写“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做变更。格式如下: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_: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申请人签字:年月日如单位经人代为变更,须持支取人本人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到归集部门变更。格式如下: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为本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委托人签字:年月日归集部门经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复核后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将支取款项划入个人储蓄帐户。格式如下: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表序号日期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前的储蓄帐号变更后的储蓄帐号经人复核人
⑵ 市公安局经市规划局批准,在居民区旁盖一栋高大的办公楼,由于距离过近,致使大批居民的住宅无法彩光。
1、规划局批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是......。
2、公安局是行政决定请求人,规划局是作出具体行政决定的行为人。没有为什么。
⑶ 公安系统多久会清除住房记录
如果是没有与公安机关联网的小旅店,其纸质登记的开房记录,至少保留3年以上,随时备查,如内果容与公安机关联网的宾馆,开房记录是一直保存在数据库里面的。但公安部没有统一的要求,都是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保留时间的。
公安系统内部人员是不能删除的,也没有权限修改的。一般情况下警方无权随意查询公民个人开房记录,只有在直系亲属报警称家人走失,或公民涉嫌违法犯罪时,警方才会查询其开房记录,以确定其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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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系统注意事项:
如果公安网的网络连接不上或有其它问题,请拨打电信公安网网络报修电话。
如果业主换电脑、重新装了操作系统或公安网系统本身有问题,导致需要重新安装、处理的情况,请先保证公安网的网络正常连接。如果公安网网络没有或不能连接的,请先拨打电信电话报修,公安网络正常连接后,拨打公司系统报修电话要求安装系统。
⑷ 公安机关进行搜查公民住宅要履行哪些程序
依据《中华来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自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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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搜查的相关规定
1、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2、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3、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⑸ 宾馆访客记录可以在公安局查到吗
可以查到的。
宾馆的住宿系统是和公安局系统联网的,公安局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公安局系统查到个人的住房记录。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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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人员办理案件时,因情况需要,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查看个人隐私信息,其中就包括宾馆住房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 年2 月28 日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 年2 月22 日施行) 第十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⑹ 公安局文职有住房公积金吗
有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正)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版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权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⑺ 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公安局的户籍管理系统联网没有啊
记得是有!
⑻ 北京市公务员有分房政策吗
有。在2005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在京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及其后续配套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
1、由国管局会同财政部、住建部制定。其中明确提出要多渠道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原则上”,领取住房补贴后应该通过市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但“一定时期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利用危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
不管其以前是否购买过商品房一套、两套、别墅都将按照其级别享受职级标准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面积不受职务控制,超出职级面积的按照“市场价”但是决不是外面商品房的市场价购买,这里有巨大的政策差价,这部分面积也不受55%影响。
3、在一定时期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统一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按建造成本价向在京和国家机关职工出售。
公务员福利分房中的标准要求经济适用房不能超90,廉租房不能超60,商品房在规划设计时90平方米以下套房不能低于70%,超出面积的部分就要按确认的市场价格来买的。
1、公务员住房分配等级分明,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内职工住房分配标准较多的是采取记分制,也就是由单位分房委对所需住房的职工按标准进行评分,以分数多少来分配住房,而职工工龄和职位高低是打分的重要标准。
2、计划经济时期,公房几乎是唯一的住房来源。公房分为房管局房和单位房两种类型,大部分为单位房。单位房的建设和分配由工作单位管理,建设土地由政府统一安排。为了节约上下班时间,政府分配土地时,大部分采取邻近原则。
3、在计划经济时代,住房建设资金由政府(房管局)统一管理,而住房分配则采取实物分配的形式,由房管局和工作单位按照职工工龄、职位高低等标准来分配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