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给员工口头约定住房补贴600元/月,用住宿发票或交通发票去领取补贴,一段时间以后因转岗为由取消了
根据税法规定,这样补贴形式是公司行为,完全由公司为标准。你要不懂我举例说明,税法规定福利费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4%,公会经费只能提取工资总额的2%等等。这些是国家规定,不管任何企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你所述的方式不存在合法与不合法。
其次你公司这种补贴方式合法与不合法要两说。如果你公司把这些住宿补贴和交通票的方式作为差旅费那必然是违法的。因为这些是补助形式,属于非货币性福利,必须要纳入工资总额,要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如果这些补助是直接记住员工的工资的,就是合法。再送你一个问题,误餐补助是不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如果你拿发票去公司报销,报销单上写误餐补助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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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住建局发放的个人住房补贴员工需交个税吗
财税字[1997]144号对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规定如下: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2]597号文件规定: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银行、中直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个人从单位取得的补贴标准内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月工薪计算纳税。
⑶ 购买公积金后不再发放住房补贴,理由为住房补贴是公司缴纳的公积金,这样合理吗
个人公积金缴纳是企业和个人半对半的,如果只有你交企业不给交,你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反应,你查余额和缴费明细看看是不是企业给你交了,住房补贴这个属于公司福利吧,不给你交你也没办法的。
⑷ 事业单位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补缴是单位帮忙交还是要个人交给单位,再由单位补交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内和个人共同负容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 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 ,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 ,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
⑸ 单位帮你交了住房基金,就不能补贴每月的住房补贴了吗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⑹ 企业以现金给外籍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以现金形式给外籍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需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⑺ 无锡市企业新职工住房补贴是如何缴纳的
公积金缴费比例是8~12% 企业和个人1:1缴纳
那无锡市企业新职工住房补贴是如何缴纳的,我只知道缴纳比例是13~18%,这是企业缴纳部分,个人需要缴纳吗?缴纳多少
⑻ 1998年以后参加工作,单位另为职工逐月缴存的住房补贴比例为22%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从字面上理解,是说自1998年以后到该单位上班,单位可以为员工缴纳按工资的22%计算的住房补贴。
这句话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因为目前无论是住房补贴,还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不能超过12%。
⑼ 企业发放住房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