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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保障住房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2 03:33:55

『壹』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简介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为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部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南昌地区原有八个中心的基础上重新组建成立。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南昌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下设2个分中心: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 5个办事处(营业点):驻南昌县办事处、驻新建县办事处、驻安义县办事处、驻进贤县办事处、驻湾里区营业点;内设6个科室:综合科、稽核科、汇缴管理科、财务科、个贷管理科、网络管理科。我市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为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香江路199号三楼

『贰』 南昌市住房保障网上名单公布

南昌市住房保障网是需要内部人员的账号密码才能登进去的,只有登陆了才能查询
为你解除疑惑是我的快乐!

『叁』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业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业及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房产行业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房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动态进行监测和分析;指导和推进房地产信息网络化建设。
(三)负责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廉租住房相关政策并组织监督县、区实施;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廉租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管;负责拟订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屋所有权登记、房产转让登记和房产抵押登记等各类登记的管理,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负责全市各类房屋面积测绘量算管理;负责全市集体土地房屋普查、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产籍档案和登记薄的建立、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
(六)参与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转让备案工作;负责《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建立和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
(八)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拆迁单位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拆迁单位资质初审和年度考核工作;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裁决拆迁纠纷;会同市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并定期公布;负责审核市重点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测算、核定具体拆迂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成本。
(九)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的统一管理。负责拟订全市各类房屋的重置价、市场指导价,并定期公布;负责规范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房地产市场机制;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查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管理工作;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核发《房屋租赁证明》;负责住房置业担保管理。
(十)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物业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指导监督;负责指导和推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配合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负责城区房管所转制资金的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和危房鉴定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有住房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危房鉴定工作,建立危房鉴定档案;编制房屋修缮定额及技术规章,推广先进工艺;负责全市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装饰装修的行政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房屋测绘机构测绘成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房屋白蚁防治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十二)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继续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受政府委托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规范运作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商品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供应新体系;负责拟订公有住房出售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
(十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肆』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上为什么查不到南昌县的房子合同备案

南昌县的房子合同备案在南昌县房管局,他没有合并到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你要查的话,只能去南昌县查

『伍』 怎样查询南昌市住房公积金

查询南昌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询:
1、登陆当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2、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3、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陆』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中心科室职能

1.综合科:
负责中心行政、协调、督导、劳资、总务、安全保卫、档案管理、车辆管理、考勤管理、宣传学习等工作。
2.汇缴管理科:
负责宣传和解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的有关政策、制度及业务办理流程;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提取审批工作;参与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缴存、提取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催缴及催建工作。
3.个贷管理科:
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中心领导的工作部署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管理、监控及个贷统计报表的编制。
4.财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的财务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按季编写财务分析报告;编制财务年度预算,汇总年度报表;负责从市财政核拨管理费用,并向市财政报送报表;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事项。
5. 稽核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法规、中心各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对中心市城区及县(区)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市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负责全中心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起草各项业务汇报材料; 负责中心的风险管理工作。
6.网络管理科:
负责中心住房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含四县一区)的日常运行和软硬件设备的维护,为中心各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负责市城区办事大厅的现场咨询,负责中心网站和12329热线系统的维护。负责中心信访工作。

『柒』 南昌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南昌保障性住房价格怎么样

分几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一下。现保障房都是公租房了,具体价格还没有出来。
本市家庭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区(开发区,新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三)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四)未享受房改政策;
(五)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或者无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人已婚的,其家庭成员(指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未婚的,应当年满25周岁,符合本条第一款(一)、(二)、(三)、(四)项条件且在本市无房。
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
(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五)其他必要材料。
本市新就业职工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工作满一年,毕业不满5年;
(二)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三)已被本市用人单位正式录用;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五)未享受房改政策;
(六)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或者本市无房、未租住公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人已婚的,其家庭成员(指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本市新就业职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人事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件;
(六)在本市缴纳满1年以上(含1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七)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八)其他必要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二)在本市实际居住满5年(含5年);
(三)已被本市用人单位录用;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本市无房、未租住公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人已婚的,其家庭成员(指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外来务工人员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四)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在本市缴纳满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其承租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认定:
(一)申请。需要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到居(村)民委员会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社区调查。居(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采取上门查询、邻里座谈、信函索证、张榜公示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相关调查情况连同申请材料报街道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对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5日内补齐;逾期不补齐视为放弃申请。
(三)审核与审批。街道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张榜公示,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移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审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市住房保障部门及时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开。
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四)资格认定。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申请人,获得承租资格,进入公开摇号程序。
已通过廉租住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且本人自愿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直接进入公开摇号程序。

『捌』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多少

南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客户服务中心:0791-86719240
个贷管理科:0791-86719245
综合科:0791-86719253

『玖』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注册的帐号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不上去啊

问下公积金办,看是不是网络的问题。

『拾』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和房管局一起搬迁到昌北了,你可以在八一广场北(财富广场那里)坐232路到香江路口站下。

如果回答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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