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医院公房住房管理规定

医院公房住房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21 14:13:28

Ⅰ 关于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的供暖费收缴及报销办法

北京市供热收费标准居民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费24元。

根据《北京市供热供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16号)规定:

供暖费审核相关规定

1、承租房,按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规定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报销。详见《标准职务职称及面积标准对照表》。

2、自采暖报销标准严格按照[京政管字(2006)22号]文件办理。

清洁能源自采暖方式:

(1)市政管委供热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每个采暖季一次,复印无效,物业或街道开具)。

(2)首次报销的,还需提供本人承租公有租赁住房合同、所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产权人或承租人系职工配偶的,请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父母等亲属的无房户职工,户口必须与自采暖住房同一地址,并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医院公房住房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接管运营期间,接管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对接管项目的收支情况单独记账,独立核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接管单位为保障基本供热服务所产生的运行费用,由接管单位临时垫付,被接管单位负责足额偿还。

接管单位接管期间临时垫付资金经审核后发生的净损失,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区两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办法由市财政部门和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供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组织制定有关供热公共安全、服务的标准。

第三十条

供热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者备案变更手续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提交的备案材料失实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供热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未实施供热设施安全巡检制度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予以警告,警告两次的,处2万元罚款。

供热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未提前在供热范围内进行公告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Ⅱ 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的环节较多,手续也较复杂,涉及到的资料更是繁多,所以就需要注意很多问题,以免一不小心就掉入陷阱,或者陷入纠纷。那么,在交易过程中,买方具体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现在就让小编一一为大家讲解吧。

一、仔细查看中介公司证件

一些小中介或黑中介利用买方法律知识的欠缺和安全意识的淡薄欺骗买方,所以买方就需要仔细查看中介公司的证件,以此来判定它是否正规,降低自己受骗的可能性。一般来说买方应该要查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以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只有在中介公司具备这些证件时,才能在与中介公司产生纠纷时,到工商部门或房管部门投诉。

二、实地查看房源是否合意

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为省时省力,匆匆地选好房子省略了看房环节,或者是实地看房时不仔细查看,然后就直接付款,付款之后才发现卖方故意隐瞒了房屋质量问题,想要讨回公道却无计可施。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买方在看房时,应仔细查看房屋情况,核实中介公司、广告媒体以及互联网提供的房源信息的真实性。

三、查清待购二手房的房龄面积

很多中介公司会美化所购买的房屋,房龄和面积就是其中一部分,因此,对房龄和面积有要求的购房者不能片面听信中介的介绍,而应该看清房产证上的房屋建成时间和建筑面积与中介方或卖方的描述是否一致,以防上当受骗。

四、弄清待购二手房的状态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在租赁状态中,或者是还在被抵押的状态,又或者是被政府限制不让转让,这时买方需要弄清楚房屋的状态。如果买方不注意审查房屋状态,就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也极有可能陷入房钱两失的局面。

五、签订明确的书面合同

买方、卖方和中介公司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产权办理、中介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三方合同,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签订的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因为口头承诺并不具备任何的效力,只有落实到书面上,才具有约束力,才能更好地保障买方权益。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Ⅲ 给老人销户有时间规定吗

以浙江省为例,给老人销户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二十四条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公民的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公民死于医疗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书》;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第二十五条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决书和相关证件向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的,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持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申报恢复户口。

(3)医院公房住房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以江苏为例,公民死亡后一个月以内对户口进行注销,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公民死亡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村)委会工作人员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注销。

第七十一条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由申报义务人持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被宣告失踪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宣告失踪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失踪登记,注销户口。

第七十二条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死亡的,由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同时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第七十三条公民在户口登记地以外死亡的,死亡地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管理部门。县级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管理部门接到本地公民死亡证明后,应当通知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按规定注销户口。

Ⅳ 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以深圳为例:

1、购房者必须在深圳有连续五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是在深圳有连续满五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2、购房者名下在深圳没有其他房产,是属于第一次购房。如果购房者已经结婚,那么夫妻双方在深圳都要没有房产才有资格在深圳买房。

3、购房者能够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4、购房在在深圳要具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5、如果购房者在深圳以外的其他城市贷款买过一套房屋,并且符合外地人在深圳买房的条件,在深圳再次贷款买房的话,房屋首付款要在百分之六十以上,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如果购房者是深圳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不能超过两套住房,如果是外地户口的家庭,名下只能拥有一套住房。

(4)医院公房住房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着手准备买房前首先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

2、挑选房源这一环节是准备工作的延续,可以从报纸、房展会、正规有品牌中的介机构或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初选房源。实地看房这是一道比较复杂而且非常重要的工序。在专业经纪人带领下,对要购买的房屋进行实地考察。要查看有关房屋的资料,如产权证,房主的身份证等,经过比较后定下该房。

3、谈判签定买卖合同确定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售房人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谈判签订买卖合同这一环节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证明

住房公积抄金提取的条件不同,需要的材料不同。但是本人身份证原件肯定是要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Ⅵ 哪几类房子“难转手”,应该谨慎入手

如果大家要买房的话,也应避开这几类房子,这几类房子特别难转手。


一、房龄超过20年的二手房


银行一般在审核贷款时,会查询二手房具体房龄,通常要卖一套二手房的话,它的年龄必须控制在25年以内。但对于一些严格的银行来说,他们会缩小条件比如说15年以内,房龄太长的话肯定也难以出手。很多朋友在买房的时候由于手头比较紧,所以也会购买一些20年以上的房子,毕竟这些房子的价格比较低,但要想再次出手的话就难了。



以上这几种房子,大家在购买的时候也要严格避开。

Ⅶ 房子过户,需要注意些什么

您好,房产过户是二手房交易中重要一步,主要有以下注意事项:

1.过户时买卖双方均需携带身份证到场,如果买卖双方是多人的,需要全部到场;

2.买方或卖方本人不能到场的,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

3.带齐所需资料,卖方身份证(共有需提供结婚证)、买方身份证(共有需提供结婚证)、买方户口本、房产证、资金托管协议、资金托管凭证、完税通知单及相应税票、网签合同、网签备案单、土地证(若办理了需提供) 限购单

4.查封、抵押、信息占用、产权人去世未办理继承更名手续的房屋无法办理过户;

5.产权人身份证信息与购房时使用的不一致时,不能直接办理过户,需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阅读全文

与医院公房住房管理规定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