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顺德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
一般是12329。
公积金查询方法:
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在询网站进行查询。
❷ 佛山市各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南海、高明、三水、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在哪里呢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出的办事机构——各管理部办公地址、业务咨询电话版:
南海管理部办公权地址:佛山市桂城南海大道财联大厦四楼
咨询电话:12345
高明管理部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249号
咨询电话:12345
三水管理部办公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园林路14号
咨询电话:12345
顺德管理部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
❸ 顺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支付房租提取资料
(一)、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二)、租赁普通住宅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3)是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扩展阅读
提取金额及间隔规定
1、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提面积为144m²以下,租金单价为35元/平方米以下,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租房提取每年提取划账一次,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3、无房提取每提取年度内提取一次(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4、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不低于500元;
❹ 我曾在顺德工作,现已离职,怎样才能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什么手续..........
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后,凭此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存折或卡、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领取填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❺ 顺德住房公积金卡怎么办理流程
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流程:
1、银行选择
个人根据需要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在北京地区所有网点,或在建设银行(部分网点)中自由选择联名卡申领银行。
2、申请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在完整填写好个人信息后,申请人应当明确和银行约定是否需要卡面印制姓名拼音以及是否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3、银行审核
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
4、制卡和发卡
对于通过审核并选择卡面上不需要印制姓名拼音的,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给申请人。对于选择卡面印制拼音姓名的申请,银行与申请人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
❻ 顺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怎么领取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版账户:
离、退休的;权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❼ 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星期六、日上班吗
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星期六、日正常休息不上班的。
事业单位啊,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有事在周一至周五去吧!
❽ 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在哪
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大良街道新基一路14号,即公路规费征稽所、顺德体校附近。
顺德公积金查询方法:
1、拨打顺德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22836680。
2、带上个人身份证,到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3、登录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查询:http://www.fsgjj.gov.cn/index.do。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会计科。派出办事机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负责核算;建立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个人明细账;依法依规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贷款),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对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四)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络的日常维护、升级和电子政务的开展管理工作,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网络的协调工作等,保证整个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业务科
负责办理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变更、转移、封存、贷款,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等。负责政策解释和业务咨询;受理群众的来访、投诉等。指导各管理部开展各项业务。
(三)会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工作。建立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帐和职工个人明细账,并依时记账、造册;负责与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对帐,对个人贷款进行核算、催收等;对各管理部的二级分帐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