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市东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商务内环九如路,中国银行二楼。 上面是郑州所有的公积金中心地址
2. 郑州东站到郑州市东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走
公交线路:地复铁制1号线 → b19路,全程约7.1公里
1、从郑州东站乘坐地铁1号线,经过4站, 到达会展中心站
2、步行约440米,到达会展中心内环站
3、乘坐b19路,经过3站, 到达商务内环路九如路站
4、步行约240米,到达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
3. 郑州市房管局下午几点上班
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2时30分至6时
4. 郑州市开无房证明到哪里
请到郑州市各区房管局大厅。
持需办理证明的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即可专办理,无需复印件。属
大概一两分钟即可查询打印完毕。
拓展资料:
到房管局办无房证明需要材料:
1、办理交易递件,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
2、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您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
3、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房证明”,提交“无房证明”到房管局办税窗口,房管局出具郑州区域没房证明查册;
4、出具税单。
参考资料:网络-无房证明
5. 郑州市接通知去东区领住房保障卡,如何领取不耽误时间
郑州市接到通知fan东区领取住房保障卡,你可以在要求的时间内说到办事的时候领取不耽误时间
6. 距离郑州东站最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目前同一省内的复公积金制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7. 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怎样
1、待遇不错。
2、年薪由工作岗位、年限、职称等来定。
3、什么性质还要看编制,有公务员编制、附属、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等等。
8. 郑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如何提取公积金啊
拨打住房公积金中心12329人工服务电话咨询,
每月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9. 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在哪里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
房产服务热线:965559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及住房制度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9)郑州东区外还住房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200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10. 郑州市郑东新区公租房怎么申请的到什么单位申请呢有人知道吗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