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的上班时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的上班时间为: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周末及节假日不上班。
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办公电话59694326。
地铁路线:10号线到双井站,换乘23路公交车东石门下车,向西第一个红绿灯右转直行500米左右朝阳交通支队对面 。1号线四惠站换乘455路公交车东石门下车,或者大望路站换乘31、11路公交车东石门下车,向西第一个红绿灯右转直行500米左右朝阳交通支队对面。
公交路线:740、特9、657、753路到大郊亭桥南下车,广渠路向东1000米左右第一个红绿灯左转直行500米左右 ,朝阳交通支队对面. 35路大郊亭桥下车,沿广渠路向东1000米左右第一个红绿灯左转直行500米左右,朝阳交通支队对面。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扩展阅读
公积金卡挂失流程:
1、住房公积金卡发生遗失,职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卡的挂失手续。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挂失申请,确认并告知职工挂失时的个人帐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同时冻结其帐户。职工以口头、函电方式先行申请挂失的,须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逾期的该挂失无效,冻结的个人帐户予以撤销。
3、住房公积金卡挂失后,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表》到本地报纸上登载挂失作废声明。见报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登报手续费凭证(留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补领新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新设置的帐户应开具《住房公积金帐户变更通知》,交职工本人送达所在单位。
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是干什么的,工作流程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收入、支取,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发放、回收和单位经费核算等会计工作。就这样了。。哈哈
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上班吗
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国家职能部门,周末不上班。。
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例子:办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周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以当地上班时间为准,可能略微有所调整。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扩展阅读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中心申请获取。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我中心将直接告知申请人该信息公开的方式及获取途径。
2、属于我中心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若可公开,请申请人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裕和大厦2楼获取信息;若不可公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我中心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无法给予的理由。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能:主要负责文件的拟定、审核、印发;组织制定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业务、行政会议筹备、组织、服务工作;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对筹资、委贷、财务及各办事处移交的档案进行保管。
④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星期六上班吗
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国家职能部门,周末不上班。
一般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以当地上班时间为准,可能略微有所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①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②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③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⑤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⑥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⑦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⑤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中指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中心是直属城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每个社区城市(地级市)都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的级别视城市而定,有的城市的中心属于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有的就是普通的事业单位。
一般市、区(县)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省级主管部门一般是建设厅,国家主管部门是建设部。主要任务负责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积金的存缴和使用管理。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岗位,具体做哪些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回用计划;
(二)答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至于你要会的
简单的几项: 计算机系统维护 (windows)
计算机局域网简单维护
内外网服务器维护 (应该会有自己的服务器
就怕是LINUX的 WINDOWS
的都好说,建议了解一
下LINUX)
网站管理与维护 还有像什么数据库 SQL 办公软件必须熟悉了解
在就是一些他们用的 公积金管理软件 这个你去之前最好了解一下
希望你面试成功
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单位怎么样,是什么编制
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目前自收自支和参公管理的中心都有。
单位如果是自收自支的很好,工资高福利高。如果说参公的就不怎么样了,单位边缘化,福利待遇差,社会地位低,还不如普通国企
⑧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单位怎么样,是什么编制呀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好。前台大厅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主要是一些表格,让客户填写的,你只要审核下。
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哪个部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地城市人民政府的部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三十一条: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⑩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做那些工作新人求问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管理及保值、增值工作。
(三)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
档案。
(四)负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查、审批及贷款风险防范、逾期贷款清收、不良
贷款处置等贷后管理和贷款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公房出售资金、集资建房资金等其他类住房资金的归集、使
用和核算等工作。
(六)依法对单位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