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你好,我买的商品房但不动产证产权性质却是保障性住房,我这房子是属
产权证写什么产权性质就是什么性质的房子产权性质。如果开发商广告和购房合同都写商品房,而开发商报建的是建筑用途是贫困救济性质的保障房,也就是经济适用房,那么首先恭喜你上当受骗了,国家规定,保障房分为安居房,安置房,房改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以下房型不得超65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不得超12平方米,限价房以上不得超15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型保障房90平方米以内售价不得超过1600元/平方米,超过90按房子周边市价取平均价出售。保障房政府是有回收权的,也就是说,你上市交易了,市价是3600/平方米,房管局可3000元回收你的经济适用型保障房。就算你收钱签合同了卖了,你合同也是废纸一张。
❷ 什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各地略有不同,以重庆市为例,申请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本区居住落户或在本区有稳定工作;
3)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一)在本区有稳定工作包括下列情形: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至申请之日止已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2、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
(二)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申请城市低困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的,因离婚或出售房屋导致无房需满3年。
(三)住房面积低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区政府调整公布。
(四)申请城市低收入住房租赁补贴的,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其家庭收入应当经民政部门审核,且符合我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线标准。
申请方式,仍以重庆市为例
申请公租房保障可以按个人方式(含家庭、单身人员、多人合租)和单位集体方式申请:
(一)以家庭方式申请的,应当有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且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或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以家庭方式申请需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共同居住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以单身人员方式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本区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员申请。
按单身人员方式申请的,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租房。
(三)以多人合租方式申请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四)本区内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园区管理机构可以集体租赁方式申请公租房。
❸ 北京市户口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北京市户口申请保障性住房步骤:
申请材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家庭资产、住房状况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步骤:申请初审、复审备案、编制方案、公布名单、公开摇号、签订合同。
1.申请,准备好上述相关的资料,去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入户调查、公示。
2.复审备案,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备案。
3.编制方案,产权单位在区住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编制配租(售)方案,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售)公告。
4.公布名单,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一定比例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并对入围家庭人口、收入、资产进行复核。
5.公开摇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公布摇号顺序结果。
6.签订合同,申请成功的家庭,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选房,并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❹ 怎样查询房产是否在房产局登记备案
可通过合同备案号和证件号码去房管局,在房管局提供的合同备案查专询中查询相关信息。
或登录本属地房管局网站查询合同备案号信息,看是否存在,房源信息是否相符。
1、打开网络
(4)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权证扩展阅读:
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
目前楼市销售的商品房多为期房,有的房子还没有破土动工,就已经开始内部预约销售。购房者虽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很难保证。有的因为开发手续不全,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有的则暗中被开发商二次抵押,一房二主,产权被别人分割等。
❺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
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买卖风险:
第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价格因素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
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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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
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❻ 房产证没有年限是什么意思
原因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是没有使用年限的。
2、但如果所购买的这套住房在今后发生买卖关系的时候,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由买房人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时候这套房产就会在办理出让手续的那天开始,使用权变更为出让,使用年限变更为住宅用地的70年。
3、因为土地使用年限不归房产证登记范围,是土地证上才登记的。
4、商品房肯定有土地证,所以,从土地证上可以看到使用年限,有些房改房和自建房没有土地证,所以就看不到,只能到开发单位去看国土证。
5、上面没有写年限的是划拨的,如果要办国土证的话必须交土地出让金,一般情况下与契税的价格相当。
(6)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权证扩展阅读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❼ 哪几类房子“难转手”,应该谨慎入手
如果大家要买房的话,也应避开这几类房子,这几类房子特别难转手。
一、房龄超过20年的二手房
银行一般在审核贷款时,会查询二手房具体房龄,通常要卖一套二手房的话,它的年龄必须控制在25年以内。但对于一些严格的银行来说,他们会缩小条件比如说15年以内,房龄太长的话肯定也难以出手。很多朋友在买房的时候由于手头比较紧,所以也会购买一些20年以上的房子,毕竟这些房子的价格比较低,但要想再次出手的话就难了。
以上这几种房子,大家在购买的时候也要严格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