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禹州市府东花园住宅邮编
许昌市禹州
邮编:461670
禹州市位于河南省中部,是中原城市群南缘的中心城市,
地处伏牛山余脉与豫东平原的过渡地带,颍河自西至东横贯全境。
Ⅱ 禹州市公租房三口人多少平米
建议去咨询禹州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内持,各容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Ⅲ 禹州房子 价格
禹州市十月份房地产市场价格分析来源:市场管理股时间:09-11-01作者:本站点击数:114 二○○九年,伴随着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及优化发展环境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市房地产业在经历了起步、调整、快速发展阶段后进入了理性发展阶段,结构日趋合量,商品房品质日益提高,房价基本稳定,房地产市场已步入健康运行的良性发展轨道。 2009年度十月禹州市房地产市场情况如下:一、土地供应市场2008年度禹州市挂牌出让土地 18 宗,出让面积 494 亩成交金额1.8609亿元,平均地价 37.67万元/亩。二、商品房开发市场商品房现售126套,面积19331.59㎡ ,销售额23077441.00元。商品房预售163套,面积123954.90㎡ ,预售款47064882.00元。商品房价格:2009年十月禹州市商品房销售平均价1450元/㎡ 。价格走向:东区商品房价格略高,高档住宅价格均价在2100元/㎡ ,营业用房价格均价在1万元/㎡,老城区、商品房住宅价格均价在 1100元/㎡ ,与上个月相比商品房交易价格平稳。三、交易市场2009 年十月交易总计181件,面积31776.45㎡,总交易额 2961095.00元,其中二手房买卖83套,面积15311.18㎡,成交额11553322.00元,与上个月相比商品房交易量基本挂平。四、房屋租赁市场截止 2009年十月禹州市房屋租赁登记132户,登记面积10.06万平方米 ,住宅房屋租赁价格为1.5元/㎡ 左右每月。从我市市区住房价格涨幅上看,市民商品房需求量涨幅不大,二手房次之,营业房基本持平。商品房价格回落。主要原因:一是商品房主要建材钢筋、水泥价格回落,开发成本降低。二是虽然商品房价格回落,但受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市民购房欲望一般,持观望态度。从整个房价看,由于我市积极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严格限制大户型套房开发,调整了居民住房结构,二手房交易市场基本活跃,租赁市场已基本满足城市居民需求。禹州市商品房参考价格: 十月份我市继续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整政策,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康快速发展,从房屋交易市场价格信息上看,禹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总体走势平稳,新建商品房价格比去年均价有所降低。建议禹州市商品房参考价格如下:东区,高档住宅,商品房平均价格在2100 元/㎡ 左右,低层住宅,商品房平均价格在1300元/㎡ 左右;老城区,西区商品房平均价格在1100元/㎡左右。
Ⅳ 许昌市禹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才可以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Ⅳ 河南省禹州市古城镇金城社区房子为什么不盖了
现在还在建设么能发个图片不
Ⅵ 苏州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河南禹州买房吗
一、苏州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河南禹州买房的,但是要符合禹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才可以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目前暂未全国统一实施。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