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夫妻保障性住房

夫妻保障性住房

发布时间:2021-01-16 23:54:31

1. 夫妻共同申请的保障性住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首先 ,你知道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吗?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回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答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2. 夫妻俩已退休加上一个智残女儿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夫妻俩已退休加上一个智残女儿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如果你们没房子就可以

3. 保障性住房夫妻离婚后男方房产名房屋可以判给女方吗

离婚后孩子虽然归女方抚养,但是孩子与男方的父子关系没有改变。未成年人房屋产权的取得:依据我国《宪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有权依法通过赠与、继受分析、代建、代购、意外所得等方式取得房屋产权。根据未成年人的不同年龄阶段,可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对不满十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十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理申请;对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自己申请,办理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 但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产证上可以写孩子名字,不过万一你要在孩子未成年期间,想买房就会遇到一些麻烦,未成年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房产转移登记,需要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和办里未成年人房产权属登记相比,办理未成年人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就要复杂些,可能因此房产交易中心的人不愿办理。但在法律上是可以办理的。

4. 夫妻共同申请的公租房户主是我,妻子买房公租房还能继续住吗

你能申请到公租房,说明你们夫妻二人名下都没有住房。
现在人妻子买房子,你就不符合公租房的条件和要求了。以后你的公租房就不能继续了。

5. 女友名字申请的保障性住房,我付首付,领证以后房本写我俩名字,婚后一起还贷款,这房子怎么算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6. 北京申请保障性住房

1、你要申请哪种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

2、肯定要到夫妻某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申请。

3、标准如图:

7. 保障性住房夫妻离婚后可以转让吗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以深圳市为例,保障性住房不得违规出售配租(售)住房。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三十三条 定向配租(售)住房的承租(买受)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罚款,提请取消其重点企事业单位资格:

(一)向本单位不符合条件员工或者非本单位员工出租配租(售)住房的;
(二)未将本单位配租(售)住房的配租条件、程序以及结果依法公示的;
(三)未将本单位配租(售)住房的配租情况报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的;
(四)未及时查处本单位员工违规转租配租(售)住房行为的;
(五)累计3个月未按时缴交租金或者相关费用的。
定向配租(售)住房的承租(买受)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20万元罚款,提请取消其重点企事业单位资格:
(一)擅自改建、扩建配租(售)住房的;
(二)擅自改变配租(售)住房用途的;
(三)利用配租(售)住房从事非法活动的;
(四)违规出售配租(售)住房的。
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http://www.sz.gov.cn/zfgb/2014/gb903/201412/t20141215_2758292.htm

8. 保障性住房是不是只有下来大红本才能加配偶名字

保障性住房,这是政府对你们扶贫的一种政策,不能随便加别人的名字。

9. 我和母亲共同申请保障性住房,产权证上只写我和母亲的名字,配偶需要写财产约定吗

1.夫妻共同贷款,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会影响合贷,但前提是你的另一半内同意,否则他或她的公积金你拿容不出来,因为手续必须本人。2,房产证要写几个人的名字完全由业主决定,也就是产权是你们夫妻的,你想怎么写都可以,写一个二个,写谁都可以。跟合贷无关。3,如果你要写共有,就以一个为主,另一个为辅,辅的一方拿共有证,主的一方拿产权证,从房产证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产权必须双方共同参与,签署相关手续,费用也会多一些。共有产权要变更、分割等等变化必须双方都共同参与、同意。最后,除非有协定或婚前财产公证,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要夫妻财产清算的时候才体现,正常如果产权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做一些买卖、变更是可以。如果是共有就不行了。望采纳

10. 新婚夫妻申请什么保障性住新规定

第三章 住房保障的范围和标准

第一条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二条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三条
(住房货币补贴的条件)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年度新增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全面覆盖的原则,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其他家庭,在提出租赁保障性住房申请后两年,市主管部门不能提供相应保障性住房的,应当通过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向其提供住房保障。

第四条
(核减租金的条件)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家庭,在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间,因家庭收入锐减、遭受灾害、生活条件恶化等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凭所在区政府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向市主管部门申请租金核减。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价格和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酌情批准申请家庭缓缴、减缴或免缴租金。

市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批准缓缴或减缴租金的,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减缴租金数额不得超过应缴租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依照前款规定批准免缴租金的,应当报市政府核准。

第五条
(住房保障的标准)

市主管部门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应当保证承租或承购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百分之四十。

市主管部门发放的货币补贴,应当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承租不低于前款规定标准的住房。货币补贴的具体数额,由市主管部门根据不低于规定标准的住房的市场平均租赁价格和相应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之间的差额确定。

阅读全文

与夫妻保障性住房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