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是多久
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⑵ 在天津一般公司每月几号给员工办理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啊员工几号可以在系统上查到当月所缴纳的保险金额
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办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将代扣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汇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前款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时间扩展阅读: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三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根据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与相关信用信息系统相衔接。
第三十四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提供担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⑶ 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要多久呀,多少时
自借款人携带有关资料到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至贷款划到贷款银行版需要18-19个工作日。其权中:
①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当日完成;
②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
④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2工作日内完成。
⑤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6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⑥贷款银行将借款人资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2个工作日内完成。
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
⑧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1个工作日内完成。
⑷ 天津河东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公时间是周末办公吗
周末办公的,办公时间如下:
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河东管理部
地址:河东区新开路239号华馨公寓底商
(4)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时间扩展阅读:
区县管理部职责:
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及按月住房补贴)账户管理及个人贷款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担保费补贴等业务的承办、审批。
市级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的主体是天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2002年成立,是直属于市政府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六)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八)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九)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十一)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⑸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大概几天
按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时间一般是15个工作日。
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星期六上班吗
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国家职能部门,周末不上班。
一般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以当地上班时间为准,可能略微有所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①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②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③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⑤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⑥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⑦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6)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时间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⑺ 天津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营业时间
公积金管理中复心服务大厅正常上班时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休息。
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因此周六周日不上班。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⑻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上午8时30分上班,与机关同。
⑼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六日上班吗
为更好地为缴存职工服务,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7月28日起,在周一至周六营专业的基础上,属实现部分营业网点一周七天工作制,接受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
周日营业的网点有和平管理部、河东管理部、河西管理部、南开管理部、河北管理部、红桥管理部、塘沽管理部和开发管理部。
职工可到营业网点办理提取、余额还贷、担保费补贴、个人账户本市转移、个人账户信息修改、龙卡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等业务。另外,需要周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职工,可到建设银行河西支行、南开支行、河北支行、塘沽支行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对外营业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