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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社会保障性住房

发布时间:2021-01-16 18:45:34

⑴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领导信息

局长、党组成员陈哈理: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书记、副局长管恩红: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规划编制管理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顾胜杰:分管城市更新和村镇规划建设科、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香洲规划分局、高新区规划分局、万山规划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少翔:分管住房保障科、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市公产房管理中心;负责联系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治权:分管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环境艺术与城市设计管理科、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相斌:分管人事监察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金湾规划分局、斗门规划分局、高栏港规划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谢义维:分管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规划研究与信息中心、市城建档案馆;负责联系市建设监理协会、市建筑业协会、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平:分管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验收备案管理科、市建筑设计院;负责联系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市土木建筑学会。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杨明宇: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赖晓斌:分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正青施工图审查机构、市建筑安全协会。
工会主席冯树和:负责工会工作。
副调研员边永增:协助分管办公室工作。

⑵ 2019年在珠海市购买首套住房需要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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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
-北京
非本市户籍人员: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无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个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上海
非本市户籍人员:
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无法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个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广州
非本市户籍人员:
提供自购房之日前5年(含)连续在广州市缴纳社保/个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深圳
非本市户籍人员:
提供自购房之日前5年(含)连续在深圳缴纳社保/个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南京
非本市户籍人员:
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有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个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杭州
非本市户籍人员:
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个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济南
非本市户籍人员:
提供连续24个月及以上在市区缴纳社保/个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厦门
非本市户籍人员:
提供自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社保/个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住宅面积小于180平方)。
-东莞
非本市户籍人员:
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个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珠海
非本市户籍人员: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购买普通住房;
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个税证明的居民家庭,暂停购买普通住房。
-福州
非本市户籍人员:
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暂停销售建筑面积144㎡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社保/个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同上。
-佛山
非本市户籍人员:
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自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个税缴纳证明。
-武汉
非本市户籍人员:
限购区域内,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个税的,限购1套住房。
-苏州
非本市户籍人员:
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合肥
非本市户籍人员:
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暂停向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个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售房。
-南昌
非本市户籍人员:
自购房之日前3年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个税证明,限购1套住房。
-天津
非本市户籍人员:
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社保/个税的,限购一套住房;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
-成都
非本市户籍人员:
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直辖区内稳定就业并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保,且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未购房住房者,限购1套住房。
-郑州
非本市户籍人员:
提供在郑州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个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嘉兴
非本市户籍人员:
在本市范围内(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暂停向拥有1套及住房住房的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嘉善县中心城区内(魏塘、罗星、惠民三街道和大云镇部分区域)暂停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石家庄
非本市户籍人员:
提供在石家庄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个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限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和高新区范围内)。
-青岛
非本市户籍人员:
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累计12个月的社保/个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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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珠海怎么申请公租房

1、家庭申请
以家庭名义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租房审核程序:
(1)由申请人通过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提交网上申请,填写《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并提交收入、财产、婚姻等材料。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信息全面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内和市住房保障网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应将初审通过的家庭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3)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情况复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复审符合条件的家庭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抽查。抽查合格后,在市住房保障管理平台等媒体上公示名单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其申请,核发《准予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纳入公租房轮候库,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2、用人单位申请
以用人单位名义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租房审核程序:
(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书及家庭情况、劳动合同、学历等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在本单位公示10日。
(3)用人单位应当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等报送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通过后送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名单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抽查。抽查合格后,在市住房保障管理平台等媒体上公示名单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其申请。

⑷ 珠海市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这种房子低保家庭可以买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去哪儿申请办理呢

低保申请范围和条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资帮助的权利。
其主要对象是: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城市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期满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在职人员、下岗人员、退休人员中,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对于申请对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保障:
1.虽符合上述保障对象的规定,但家庭日常实际生活消费明显高于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
2.家庭有非生活必需品,如电脑、移动电话、摩托车、汽车和养有宠物的。
3.家庭人均月收入虽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其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经两次以上介绍就业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⑸ 珠海购房政策2020最新

无房:可买三套房

有一套住房:可买两套房

有两套房:可买一套房

拥有3套房及以上的居民,暂停购买普通住房

贷款政策

1、珠海无房无房贷记录:普通住宅(≤144㎡)首付30%,非普通住宅(>144㎡)首付30%;

2、珠海无房有已结清贷款记录:普通住宅(≤144㎡)首付40%,非普通住宅(>144㎡)首付60%;



3、珠海有1套房无房贷记录:普通住宅(≤144㎡)首付40%,非普通住宅(>144㎡)首付60%;

4、珠海1套房且贷款已还清:普通住宅(≤144㎡)首付40%,非普通住宅(>144㎡)首付60%;

5、珠海1套房且贷款未还清:普通住宅(≤144㎡)首付50%,非普通住宅(>144㎡)首付70%;

6、两套及以上停贷

(5)珠海社会保障性住房扩展阅读:

符合购房条件,连续足月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个人贷款最高30万,两人及以上最高贷款50万:

1、珠海无房无房贷记录:普通住宅(≤144㎡)首付30%,非普通住宅(>144㎡)首付60%;

2、珠海无房贷款已还清:普通住宅(≤144㎡)首付30%,非普通住宅(>144㎡)首付60%;

3、珠海有1套房无房贷记录:普通住宅(≤144㎡)首付40%,非普通住宅(>144㎡)首付60%;

4、珠海1套房且贷款已还清:普通住宅(≤144㎡)首付40%,非普通住宅(>144㎡)首付60%;

5、珠海1套房贷款未结清但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普通住宅(≤144㎡)首付50%,非普通住宅(>144㎡)首付70%。

⑹ 2019珠海的购房政策是怎样

珠海市购房政策主要是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珠海市主要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的表现如下:

(一)自即日起,珠海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1、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实施限购措施城市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如下: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6)珠海社会保障性住房扩展阅读:

而且不断完善商品房交易价格报备及信息公开制度,新建商品房项目在销售(预售和现楼销售)前,应到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备案,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没有进行价格备案的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属于现房销售的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预售许可证核发的十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在售楼处将信息和预售许可证等证照予以公开。

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中,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同一批次分批销售时,不得提高销售价格;下一批次备案价格不得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

参考资料来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

⑺ 珠海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怎么样

珠海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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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珠海住房公积金和社保问题

1珠海的住房公积金抄不用转去东莞,可以全部取出来,,包括你的部分和公司部分。珠海公司在你办离职时会提供资料。
2既然不用转去东莞,那就等三个月后东莞公司会帮你申请公积金新帐户的。
3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你都不在珠海了,这个账户会销掉封存,没得放的。
4社保你可以转到东莞,不转也可以,反正社保是累积的,只要十五年就可以,放哪都行,不过珠海买房要一个社保证明,你以后再来珠海工作一年以上才可以买房。

⑼ 珠海大镜山公租房怎样申请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⑽ 珠海申请公租房入住要多少时间

大概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向其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内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容申请,新就业职工和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申请后,应安排专人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构成、共同居住现状和生活状况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调查,调查人应进行调查情况记录并签名,调查情况记录应与申报材料一并送审。
3、 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当自收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车辆、存款、住房、有价证券等情况进行核查。
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在市住房保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5、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符合条件的,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在办公场所和市住房保障网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意见;
6、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将最终审核意见在公示期满后在网上公布,申请人到在市住房保障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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