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建议

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1-16 11:39:02

1. 保障性住房治理汇报材料

根据《关于转发县监察局关于年县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建政办发[]72号)文件要求,我局加强了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现将对保障性住房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用地方面
年廉租住房项目用地为1484㎡及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为4530.78㎡其性质均为行政划拨。以上两个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全,不存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土地用途及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性质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济适用房由朝阳三合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柏峰紫域”项目中配建,其土地采取出让形式,其占用土地1736㎡。
(二)招标投标方面
年廉租住房项目及年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程序要件齐全有效,招标公告通过指定媒介公开发布,不存在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化整为零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问题。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符合要求,招标项目依法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专家评委人数符合法定比例。投标资质真实有效,分包工程合规,不存在转包、挂靠问题。招标人、投标人严格按中标通知书的内容订立施工合同。招投标有关资料全部归档,档案管理规范。不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标活动问题,中标企业施工手续齐全有效。
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备,正在进行项目招标公示。
(三)工程质量方面
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参建各方主体具有相应资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日记等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齐全。工程现场总平面布置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混凝土搅拌站的设备状况和工作环境及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钢筋规格、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置、钢筋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工程地基基础、地下结构防腐、防水符合要求,结构构件表面平整度符合要求。房屋使用功能中墙体结露发霉、外保温墙面裂缝、填充墙裂缝、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屋面及有水房间地面渗漏、外窗渗漏等质量通病均进行了有效的防治,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四)工程安全方面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均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了项目安全检查监督备案。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建筑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建筑施工现场按相关规定开展文明施工。
(五)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筹集,并基本上按施工进度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手续完备。按照规定在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无闲置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使用中无挤占、截留和挪用,不存在补助资金、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法人设置专账管理安居工程资金,财务核算符合规定,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发放补贴资金进行认真审核,被补贴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按照“先租后补、不租不补”的方式发放补贴。
(六)住房分配方面
编制《县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建发[]39号)、《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政办发65号)等相关政策,拟准备颁发《县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并在相关政策基础上对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分配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现已建立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严格执行社区、街道、民政和住房保障部门四级审核,县报、电视台两次公示,公开投诉电话的“四审两示一公开”制度,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每户一档,按街道分类,编订序号,对应入卷,妥善保存,实施动态管理。
二、下步努力方向
一是根据省九个部门下发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县也相应的制发了《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在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管上,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力度,特别是对项目的质量,一方面各监督、监理部门负起责任,另一方面驻在组的相关人员也要履行职责,真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三是为保证“两租房”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应该全力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在资金的拨付上,应该按项目的预算和形象进度及时足额的拨付到位。对经适房的建设,一方面对开发单位实施监管,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服务力度,在原有所提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在建设过程中尽其可能的为开发商排忧解难。
四是为进一步做好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分配打好基础,做好相关工作,第一,制定好分配政策。第二,进一步核实分配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三,严格程序。在分配上必须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第四,严肃纪律。对具体工作人员不允许营私舞弊,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总之,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真正做到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必须严格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2. 保障性住房的优缺点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保障些住房的优点:
1、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产业带动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
3、刺激消费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保障些住房的缺点:
1、设计滞后
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2、质量隐患
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管理漏洞
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请弄虚作假、申报不实以及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
4、资金短板
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
5、政策不周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6、法制不全
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运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得以体现的根本性措施。
【来源于网络】

3. 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什么好的建议

一、住房保障尚未立法,执行中缺乏约束力、强制力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及住建部等部门的有关政策及规章,各地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保障性住房政策。但经调查,全国大部分地区所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是以行政管理部门规章形式出台,而不是以政府文件或地方性法规形式出台,而且国家也尚未出台住房保障法,导致对社会及政府相关部门缺乏约束力、强制力和执行力,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点。各地保障性住房体系在工作机制、工作体制运转模式上良莠不齐。大部分地方政府住房保障的机构为临时、非政府管理部门,尤其是基层实施部门,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足等问题。

二、住房保障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各地最少应按上年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以及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及管理费)计提住房保障资金,并进行专户管理。但从全国各地审计情况来看,个别城市因地方财政资金困难等原因没有按规定足额提取,致使住房保障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保障性住房选址困难

多份文件均对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个别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上执行政策的偏差很大,用于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地段、市政及生活服务设施均有较大的竞争优势,而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鉴于价格问题,选址大多偏僻,交通、学校、医疗等市政、生活服务设施不齐全,导致一部分低收入居民好地段的房子买不起,偏僻的保障性住房不敢买的窘境。

四、退出机制缺乏法律方面的支持

对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在日后不具备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时如何退出保障性住房,缺乏法律方面具体规定,导致全国普遍存在退出难的问题。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仅依靠政府的行政能力和行政手段是远远不够的,加快《住房保障法》的立法进程,完善立法程序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极其重要。建议如下:

(一)要尽快立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土地、规划、财政、民政、房产等一系列政府职能部门,建议应尽快立法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

(二)要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上要真正体现“惠及民生、让利民生、保障民生”的理念,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确保予以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选址要充分考虑地段、市政配套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齐全。

(三)要立法确保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和落实。立法明确各地最少应按上年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足额提取住房保障资金,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及管理费)计提住房保障资金,并进行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对未依法落实保障资金的地方政府及挪用、占用保障资金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和监管措施。

(四)要立法明确住房保障退出政策。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复核、退出等制度;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人员,在日后复核不具备条件时,应立法明确退出办法及对拒不退出人员的处罚办法,并明确处罚执行部门,在法律层面上提供具体操作规则和有效支持依据。

(五)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监管机制。建立多渠道的住房保障监管机制。建立责任制,采取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状,年底绩效考评的办法检查住房保障任务落实情况;人大、政协对住房保障过程予以全程监督,并聘请社会各界监督员、中低收入家庭人员参与日常考核;利用媒体及网络载体公示各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任务执行情况、住房保障项目选址及建设情况、住房保障家庭申请审核情况、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等信息,保证住房保障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性;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住房保障的,明确处罚手段、操作细则及执行处罚的部门。

(0)

4. 如何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这是需要政府主导的事情,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保障分配的合理,对于需要的人群要做好调查研究
第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是: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向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迈进。
第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第三,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一是规范准入审核,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强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健全退出机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五是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5. 中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贫富差距尤为突出,人们在购房上没有得到最合理分配,中央在控制房价和限购上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效果并不明显,我个人认为,我国在高科技领域30年来,有着巨大成就,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科技来加以控制。
1、人口户籍制度,必须要有重大改革。
公民身份证实现信息共享,使信息共享最大化,比如说,户籍部门、房产局等部门,在个人办理业务时候,都可以及时掌握某某某个人和家庭成员、 收入、 购房、 购车等等信息。
2、加大个人和家庭购房分配制度,合理利用现有土地,改善城市公共设施和绿化美化。
建议: 在限购命做出明确规定,1 、未满18岁的公民不得购房,2 、夫妻两人不得有多套房,如夫妻两人有一个孩子,只可以购房一套,依次往下推。在政策内可以出租。现有多套空置房,实行高额空置税,政府可以按市场价收回,进行统一调配,3、 在购房上实现计划政策,同时可以解决城市中拆迁等等问题的解决。有利提高公民生活水平,鼓励公民消费和旅游。

6. 保障性住房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和对策

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买家还需要到银行做按揭贷款。去银行做贷款版申请需要买卖双权方到场,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买卖合同。申请贷款时直接找到银行的客户经理,说要做房产按揭,他就会帮忙处理。一般来说当天就能够确批复。但有时候也会出现贷款额度不能达到预期的情况,像评估价高的银行需要再评估,一般会延长二三个工作日。不过在办理按揭前,买方需要自己心里有个数,如果房产楼龄较新,例如是在2000年以后入伙,因为评估价比较高,贷款一般可以贷到八成。如果是在2000年以前的房子,那么贷款一般只能做到六七成。至于定金、首期款的银行监管,也可以在申请按揭时同时办理,免得来回跑腿。
至于银行的选择,中介人员推荐说四大国有银行的贷款额度会较宽松,而且办事效率会高一些。至于利率是否能下浮,每家银行执行的政策基本一致,所以并不需要更多考虑。

7. 想要分析下厦门市保障性住房的利弊问题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应该从“边缘户”情况先开展摸底调查,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放宽条件。要让有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按照政府承诺的时间表住进新家,建成后的保障性住房不仅要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还要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住户提供相关服务,让他们满意。问题应该从基层开始着手解决,这都是影响着整个社会日后大发展的根本存在问题。

8. 保障性住房的主要问题

2013年10月,住房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的一个侧影。建设和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这四个关系的提出,对于解决住房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在保障性住房问题上,地方政府当前重建设、轻管理现象非常普遍,导致保障性住房面临六大突出问题。 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虽然中国于2005年发布《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但因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管控效用并不大。
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是通过立法,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严格准入及退出机制管理,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保障了政府公共资源的分配公平。
所以说,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运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得以体现的根本性措施。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房改的深化,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成长,住房建设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特别是近几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致使有人开始怀疑这项举措的推行。保障性住房成为“鸡肋”的现象,主要是由于保障性住房无法像商品房那样有高额的“卖地”款可得,反而要政府倒贴配套资金。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将保障性住房建在了位置偏远房源不好的地方。 “十二五”期间新建3600万套保障房的宏大计划。然而频频曝出多地保障房入住率不高。究其缘由,申请门槛偏高、选址偏远、配套设施滞后等,恐怕是主要原因。
随着各地适时调整申请门槛以及配套设施的逐步完善,保障房空置率较高的问题有望得到逐步解决。同时也要看到,空置率较高的问题虽可改变,但选址偏远、大规模集中连片建设的现象却难以在短期内改观。 从长远来看,这种空间布局有可能引发各种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比如“居住隔离”现象。作为一种常见的城市病,居住隔离是指由于种族、宗教、职业、生活习惯、文化水准和财富差异等原因,导致不同社会群体居住在不同层次的社区中,进而产生隔离,甚至演化为歧视和敌对。
二战结束后,英法等西方国家为了缓解住房短缺的局面,陆续建设了大量的公共住房,然而由于建设和规划布局中存在的种种弊端,最终诱发和加剧了居住隔离,这一现象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引起关注。

9. 安居保障性住房审计建议和工作打算

对于自建保障房项目,应该先对目标人群进行审核。城市棚户区的提法可以体会到国家的急切心情,但概念模糊界定标准不明确,应该以先审核后批建的原则进行,并严格控制总体数量与实际需求的相匹配。城中村改造,政府投资整体保障房项目的。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一定要以政府为主导审计建议一般要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城市危旧房改造已经涵盖了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内容,以规划促落实。因这些项目均有特定用途,未达到标准的不给予资金补助,造成监督执行难度加大,鉴定其是否达到被保障标准,按规定经招投标选取开发公司进行建设,再以城市棚户区的概念提出工作目标。

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机构做好规划(建设规划与用地规划),不宜全部以简单机械的方式去推动、旧城改造,并主要为特定人群服务

阅读全文

与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建议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