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文职人员的住房、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文职人员的住房,由文职人员通过市场购买或者租住的方式解决。
聘用单位可内以向住房确容有困难的文职人员出租集体宿舍或者个人宿舍。聘用单位向文职人员出租宿舍,应当与文职人员签订租房协议;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应当及时收回出租的宿舍。
租住聘用单位宿舍的文职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单位的规定缴纳房租和水、电、气、暖等费用。
文职人员的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由聘用单位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同岗人员相应标准,按月随本人工资发给,所需经费从总部核拨的相应项目经费定额中支出。
⑵ 在深圳申请住房补贴时候,最后一项业务审核失败: “您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 不能申请租房补贴”。
去住建局申请退还以前的补贴,再申请。首次登录之后,会要求补录个人信息,只需按照提示操作,同步基本信息,然后点击“租房补贴申报”,再按照操作提示进行,即可成功申报。
由于申请是需要社会统一用户账号登录的,一般市民在入户深户的时候都已经注册过这个账号了,这里只需使用账号登录即可。
(2)龙华新区租房和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特别注意:
1、请按要求填写备注栏,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红色栏;
2、请务必到银行柜台办理退款手续,银行对账单需加盖银行公章保存,并随函寄至市租赁中心;
3、请在递交申请表时一并提交申请人的身分证副本。
4、申请成功后,就轮到政府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材料了,如果符合申请要求的就会在网上公布“拟发放名单”,公示通过的随即安排发放补贴,公示名单查询方法,可以阅读上文第一步中的内容。
⑶ 住房补贴 是不是一定要租房子才可以拿的嘛
是的。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原则是“先租后补,不租不补”。申请回人首先要在市场上租赁答住房签订租赁住房合同,再持租赁住房合同到租赁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确认,最后持经办事处盖章确认的租赁住房合同提交给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⑷ 龙华区住房和生活补贴怎么查询进度,
在政务便民服务的公众号里可以自主查询
⑸ 2016深圳市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我申请为什么还是6000 不是说现在要1.5w了吗 ,求解
(1)新引进人才复租房补贴:具有本制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也就是说全日制本科有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15000元,非全日制的引进只有住房补贴6000元。
要应届毕业的才有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其他的只有住房补贴
⑹ 给住房补贴和租房什么区别 风险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专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属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⑺ 为什么申请深圳租房补贴一直是待受理
申请后也显示待发放,实际已经发了的,主要要看你银行卡到账没有。
⑻ 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多久发放收到的人进来
19.12.24申请,2月7日人社局12月第一批公示名单没我,当天看系统说公示中,今天20。02。15看系统变成待发专放。。属。。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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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更新: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官网找到公示了,原来我是被划分到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为受理单位,所以在市局官网的公示里查不到
目前还是发放中,银行信息里显示待发放,综合其他答主回答来看,这个环节大概会持续15-21天才能到账,款打给各个银行,陆续发放给个人
深圳的银行貌似是2月23才全面复工
3.6更新:今天中午收到了
⑼ 怎样申请租房补贴,申请哪种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须同时具备四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廉租家庭专用)。
2013年4月9日(含)以后,按保障性住房申请并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家庭,租金补贴资格在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时,申请家庭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经过街道、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两级审核时已取得资格,不再另行申请。
2.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