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七台河公租房申请条件
七台河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版有1人取得当地非农业常权住户口2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必须在同一户籍并迁入满1年以上(或虽未在同一户籍,但经市民政局确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 (二)月人均收入低于300元; (三)人均现住房面积低于8㎡(含8㎡)。 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应向所在区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廉租住房,应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并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三)租赁房屋的申请家庭承租房屋的租赁合同; (四)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五)70岁以上老人需提供户口及身份证明、下肢残疾的需提供有效的下肢残疾证、重症患者行走困难的需提供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 (六)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