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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宣传内容

发布时间:2021-01-15 23:24:36

❶ 保障性住房宣传标语有哪些

、推进民生工程构建特色住房保障体系2、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利民工程功在千秋3、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精品工程满意工程

❷ 住建局是干什么的主管那些事

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也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7、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0、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12、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住房保障宣传内容扩展阅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1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按照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2、法规司。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

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

4、住房保障司。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城乡规划司。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6、标准定额司。

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拟订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部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7、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国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8、建筑市场监管司。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9、城市建设司。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

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10、村镇建设司。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11、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12、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13、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4、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管理部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直属单位、部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国际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15、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制定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按规定承担组织拟订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设局





❸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有哪几种各自的特点以及优缺点是什么

一、现收现付式

这种筹资模式适用于大部分社会保障计划,要求以近期内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筹集基金。该筹资模式的特点是国民收入在不同群体间进行转移支付。

现收现付式的优点其优点是:

计算方便、操作简单;费率调整及时、灵活,利于保持收支平衡;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互助互利的功能;没有或较少基金沉淀,可以避免通货膨胀造成的基金贬值风险。

现收现付式的缺点是:

不同群体间的转移支付会使不同时期加入保障计划的人员的供款和收益失衡;由于当期收入当期支出没有资金积累,不利于促进储蓄和资金市场的发育;在社会经济风险事故严重情况下,保障金支付压力的增大会使收支平衡难以实现,从而动摇整个制度的维持和发展。

二、完全积累式

这种筹资模式比较适用于养老保险计划、住房公积金计划、教育投资计划等。要求以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筹集基金。这种筹资模式的特点是 储蓄积累,即现时筹资为将来之用,资金沉淀形成基金。

完全积累式的优点其优点是:

在科学预测基础上通过适当的收费率实现的基金积累,能化解社会经济风险事故加剧时所带来的不断上涨的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压力;因不存在不同群体间的转移支付,所以避免了由此引起的许多矛盾冲突;积累的资金通过合理的投资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育和经济的发展;采用个人账户实行基金积累增强了投保主体的社会保险意识,避免了漏逃缴费现象的发生。

完全积累式的缺点是:

数额巨大的积累基金投资增值的压力大;受工资、物价变动等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积累基金贬值的风险大;采用个人账户式的自助方式,缺乏社会互助性,再分配功能弱化;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转化的难度大初期的缴费负担过重;对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和规范程度要求高,很多发展中国家难以做到。

三、部分积累模式

这是一种把近期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结合起来的筹资模式,也比较适用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计划。这种筹资模式的特点是不同主体间的转移支付与自身收入延期支付并存。

部分积累式的优点:

其优点是所筹措资金既为原制度中的受益人提供保障,又为新制度中的投保人积累了将来的保障基金;相对于现收现付制的无基金积累而言,部分积累制有了资金的沉淀积累,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发育和经济的发展;相对于完全积累制庞大积累基金而言,部分积累制基金增幅较慢,数额较少,基金的投资风险和贬值压力相对也小了许多。

部分积累式的缺点是:

由于处于新老制度的交替转轨中,在职职工要承担为原制度受益人的现时保障待遇供款和为自己将来保障待遇筹款的双重负担,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压力较大。

(3)住房保障宣传内容扩展阅读: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实施部分积累制,即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综合。按照有关规定,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是由地方税务部门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采用社会保险费的形式进行筹集的,这对不同的征收形式下筹集基金时以不同的账户设置及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主要包括收入户和财政专户两个账户,前者由经办机构管理,后者由地方财政部门管理。实行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经办机构开设收入户暂存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收入及由此形成的利息收入等,并定期或定额转入财政专户;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不设收入户,缴费收入直接存入财政专户。

就筹资而言,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和接受财政部门拨付的财政补贴收入。

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实施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社会统筹实行现收现付制,用于支付已经退休的老年人的退休金,但由于该部分人没有个人积累,所以社会统筹资金在弥补这一部分缺口。随着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这部分缺口也越来越大,社会统筹资金收不抵支,侵占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使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从而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❹ 贵州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 鼓励品牌房企成立产业联盟

1月13日,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官方微信消息,为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贵州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1年,在贵阳市(含贵安新区)、遵义市、安顺市(以下统称试点市)开展成品住宅建设试点,试点市政府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建设成品住宅;试点市中心城区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和单套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除外)成品住宅面积比例分别达到40%、50%和30%,郊区市(县)比例达到3%—15%。鼓励其他非试点市(州)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发展。
到2025年,总结试点经验推广至全省其他市(州),全省范围内政府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建设成品住宅;试点市中心城区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和单套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除外)成品住宅面积比例分别达到60%、80%和100%,郊区市(县)比例达到5%—20%;其他市(州)中心城区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和单套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除外)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郊区市(县)比例达到5%—15%。
《指导意见》还提出,坚持多措并举,培育市场主体。各地要加大力度培育成品住宅建设市场主体,把培育壮大本土企业与引进外省优质企业结合起来,丰富市场主体,促进共生共荣。发挥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集成作用,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部品生产、物流配送、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构建产业价值链一体化平台,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实现融合发展。
同时,加大扶持力度,制定支持政策。对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项目的成品住宅比例,列入土地出让合同;政府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建设成品住宅。认真落实助推成品住宅建设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成品住宅项目装修工程成本计入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成品住宅建设的支持力度,拓宽成品住宅融资担保的种类和范围。依法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成品住宅市场发展的招投标政策、信用评级和绿色建筑鼓励等相关政策。
以下是消息全文:
成品住宅是按照一体化设计施工,房屋竣工验收前具备使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涂饰完成,套内管线及开关插座、门窗、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设施安装完成,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住宅。
推行成品住宅建设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降低污染排放,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以打造生态宜居环境、解决住房分散装修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为导向,推动形成和谐发展的新时代房地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加强政府引导,强化规划统筹,完善产业配套,加大扶持力度;又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市场资源、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
——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房地产业和装修行业企业发展水平差异、不同收入群体住房需求差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因房施策。
——示范引领,点面渐进。以培育试点示范市、示范项目为引领,找准突破口,促进试点城市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率先发展,按照不同区位、不同时序,由点及面,点面渐进,有计划分阶段逐步向全省推开。
——经济适用,绿色美观。成品住宅要坚持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要求,注重经济适用,体现绿色建筑理念,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不合格装修装饰材料和部品。
(三)发展目标
到2021年,在贵阳市(含贵安新区)、遵义市、安顺市(以下统称试点市)开展成品住宅建设试点,试点市政府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建设成品住宅;试点市中心城区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和单套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除外)成品住宅面积比例分别达到40%、50%和30%,郊区市(县)比例达到3%—15%。鼓励其他非试点市(州)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发展。
到2025年,总结试点经验推广至全省其他市(州),全省范围内政府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建设成品住宅;试点市中心城区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和单套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除外)成品住宅面积比例分别达到60%、80%和100%,郊区市(县)比例达到5%—20%;其他市(州)中心城区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和单套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除外)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郊区市(县)比例达到5%—15%。
二、重点工作
(一)坚持试点先行,强化示范引领。试点市要按照成品住宅建设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分解年度目标,制定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培育和支持一批成品住宅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遵义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二)健全标准规范,强化监管体系。成品住宅实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与管理,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在进行合法专业分包时,应引入各类合法资质专业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建立健全成品住宅土建和装修工程设计、报建、施工、监理、质监、安监、环保、验收一体化的建设管理机制。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量验收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技术标准规范体系,为成品住宅建设提供完善的技术保障。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项目设计、部品制造、施工运营全流程质量监管、建筑部品及整体建筑性能评价等制度,强化成品住宅质量验收和销售管控。推行工程质量、成品住宅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鼓励探索多形式多种类成品住宅保险产品与服务,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提高质量监管效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银保监局)
(三)坚持多措并举,培育市场主体。各地要加大力度培育成品住宅建设市场主体,把培育壮大本土企业与引进外省优质企业结合起来,丰富市场主体,促进共生共荣。发挥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集成作用,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部品生产、物流配送、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构建产业价值链一体化平台,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实现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加大扶持力度,制定支持政策。对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项目的成品住宅比例,列入土地出让合同;政府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建设成品住宅。认真落实助推成品住宅建设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成品住宅项目装修工程成本计入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成品住宅建设的支持力度,拓宽成品住宅融资担保的种类和范围。依法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成品住宅市场发展的招投标政策、信用评级和绿色建筑鼓励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
(五)推进建筑工业化,推广装配式装修。大力推进建筑工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集成吊顶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提升环境和住宅装修质量。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六)鼓励科技创新,强化技术支撑。积极引导房地产及相关行业合理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适时发布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大力发展绿色节能产品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深入推进房地产及相关行业信息化应用,充分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研发设计、开发经营、生产施工和管理维护水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大数据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试点市要高度重视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相应的推进成品住宅建设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成品住宅建设中的各类问题,推进成品住宅市场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推进全省成品住宅建设。
(二)强化督查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推进成品住宅建设考核、奖惩、通报制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地推进成品住宅目标完成情况、支持成品住宅市场发展政策制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成品住宅示范项目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人居环境奖、鲁班奖、广厦奖、绿色建筑等评选活动,引导全省成品住宅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成品住宅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开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领域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打造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房地产业、建筑行业、装饰行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引进省内外有相关工程经验的专业人才参与成品住宅建设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不断提高成品住宅开发建设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成品住宅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关注度,营造支持成品住宅市场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消费观念转变,加快推动成品住宅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❺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家庭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校验原件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5)住房保障宣传内容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❻ 保障性住房宣传标语! 越多越好,类别要不一的。

住房谁来帮,政府保障房。

❼ 如何做好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总结

一、大力推进扩面工作,推动公积金归集实现新增长。
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扩面文件精神,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力度和执法力度,切实落实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目标责任制,协调督促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扩面工作任务,扩大试点范围,强化扩面工作手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和社会效应。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加强对宣传内容的策划,组织形成市本级和各县(市)管理部统一的宣传形象,整合多样的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关注度;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月活动,扩大与社区的合作,同时开展公积金宣传的延伸服务,提高市民对公积金政策的关注,不断提升公积金中心服务形象;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住房公积金杯——展劳动风采 夸福州新貌”XX市职工书画摄影大赛,通过开展此类特色的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的影响力与关注度。
三、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备份与网站建设工作,切实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不断拓展中心网站功能,强化中心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拓展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手段,建立覆盖移动、联通手机平台的短信查询服务。
四、继续开展项目贷款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性和保障性功能。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按照住建部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加快贷款资金投放和使用,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积极为我市的保障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五、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
贯彻落实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细化分解责任,加强落实整改,确保资金安全;对受托银行开展年度考评工作,提高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规范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做好政策清理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
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一是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长远、持续发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基础建设工作。完善内设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充实住房公积金管理力量,满足住房公积金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将管理部办公用房建设或购置列入年度计划,逐步提高管理部办公用房自有率,合理配置办公用房和办公用车,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运作、宣传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审计稽核、提取和贷款审批、大额资金划拨等内部管理制度,细化国债购买、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推动业务管理规范化,提高资金使用风险防控能力2017最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2017最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不断探索队伍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实行内部绩效管理考核评比工作,激发和调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
坚持把文明创建、创先争优和加强自身建设做为一项常态化的长期工作,不断创新学习体制,提高中心队伍建设。首先加强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团结,务实奋进,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二是继续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后续工作,按照公务法管理制度要求,做好人事、财务管理制度的全面衔接和转换。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优化人才结构。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和一专多能培训,引进专业人才,充实队伍力量,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服务好的人才队伍;四是继续加强中心党的建设和工青妇团等群团组织建设;五是在巩固已取得文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及“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等活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载体,努力推进中心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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