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上海共有保障住房

上海共有保障住房

发布时间:2021-01-15 06:22:10

1. 上海市申请共有产权房相关规定

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是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2.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二居室面积是多少

您好,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制订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可以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另行制订。

二、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但须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望采纳谢谢

3. 目前上海市住房市场政策有哪些

上海住房市场现状为: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通过调整住房的内供给结容构来调整;二是增加土地的供给量;三是调整需求结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和房价的节节攀升,目前上海实施了比较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从控制需求上的限购、房产税的征收,供给方面的房价控制和土地供应,再到各类保障房的大量供给,上海住房政策正在逐渐朝着稳定房价、增加保障的方向发展,这对上海的安居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动迁安置房、公积金。

4. 上海哪些人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在上海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分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个人申请与上海非户籍常住人口申请两种情况

一、上海非户籍常住人口申请共有产权房,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新增人群为: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规定标准分值(120分)

2、已婚

3、在上海无住房

4、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5、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者个人,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达到规定年限;

2、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3、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4、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因住房转让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上海共有保障住房扩展阅读

暂时没有计划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市民,也可以考虑申请上海的公租房。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的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奉贤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奉贤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奉贤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外,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区其他保障住房政策;

3、非本市户籍申请人,还需满足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值。

参考资料

网络_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5. 上海共有多少套住房

无法统计

6. 上海和父母共有住房,自己另买房是否算首套

不算,属于二套。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在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含二套)以上的房产属于版二套房。权
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有:
(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为二套房。
(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业贷购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
(7)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
(8)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
(9)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

7. 请问一下买了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未满五年可以到外地去买商品房吗

你好,这个要看你在哪里买了?如果别的城市有要求也是需要,你满足条件才可以买,望采纳,谢谢

8. 申请上海共有产权需要哪些条件,包括户口年限

上海公租房个人申请时间:

从2012年2月2日起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上海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四大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注意事项:目前,各相关区公租房运营机构已设立窗口启动咨询接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工可向单位所在区的公租房运营机构提出咨询和申请,先接受单位集中申请,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受理结束后,各区将对申请对象是否具备准入资格开展审核,并组织公开选房活动。

申请公租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上海公租房个人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上海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3、婚姻证明

4、上海商品房产权证或公有住房凭证或再租住房合同

5、社保缴纳证明(持《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提供。

6、劳动合同

7、申请人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租赁期限:公租房租赁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为了保证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居住的稳定性,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还需要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由运营机构对承租人的资格重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签;考虑到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租赁总年限暂定一般不超过5年

9. 上海 与父母共有的住房 还可以买房吗

可以的,主要你和父母一起买的房子你没有贷款的记录的话来按揭购房属于首套,如回果答你父母的房子是在上海的话,在在上海买房子属于二套房,契税缴纳3%。

现在银行银行政策,第一套房按揭结清或者是一次性付款的结清后在贷款属于首套房,首付按照首套房标准付,公积金首付2成,商业贷款首付3成。

契税征收标准: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二套房3%。

10. 上海共有多少套住房

2006年3月17日

为了摸清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本市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本市调查的样本量为53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在市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工作。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1778万人,与本市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137万人,增长8.35%;年平均增加27.4万人,年平均增长1.62%;其中,外来常住人口为438万人,占24.63%。

二、自然变动

本市常住人口的出生数为12.39万人,出生率为7.04‰;死亡人口为10.7万人,死亡率为6.08‰;本市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6‰。其中,本市户籍人口的出生率为6.08‰;死亡率为7.5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6‰,连续第13年保持负增长。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893万人,占总人口的50.22%;女性为885万人,占总人口的49.78%。性别比为100.90(以女性为100)。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8万人,占总人口的8.88%;15-64岁的人口为1408万人,占总人口的79.1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12万人,占总人口的11.94%。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48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762万人,占总人口的99.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万人,占总人口的0.9%。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32万人,增长了8.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6万人,增长了60%。

六、受教育程度

全市6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为1719万人,其中,具有大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占8.78%,大专程度的人口占9.31%,高中程度的人口占24.84%,初中程度的人口占35.78%,小学程度的人口15.82%。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大学及以上程度人口的比重提高了3.34个百分点,大专比重提高了3.4个百分点,高中比重提高了0.95个百分点,初中比重减少了2.43个百分点,小学比重减少了3.83个百分点。

七、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62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67万人,集体户人口为11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6人,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14人。

八、城乡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584万人(注1),占总人口的89.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94万人,占总人口的10.91%。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79个百分点。

阅读全文

与上海共有保障住房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