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郑州公租房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Ⅱ 在郑州申请公租房都有哪些流程手续
申请流程:
1、确定自己符合条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为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受理单位,对符合法定资格要求的,社区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资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相关部门审核材料,然后公示名单;
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初审单位,通过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户籍进行核查、核实,并就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送区民政部门。
3、名单公示之后,就是等分房了;
4、按顺序通知选房,各区有区别,有些区选房前复审,有些区是签合同之前复审;
复审:区民政部门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的复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月收入及婚姻情况出具复审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将有关资料送区住房保障部门,不符合规定的退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说明理由。
5、在所提供的公租房的范围内进行选房,确定自己需要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
6、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即可入住。
郑州市公租房申请需要的材料有: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材料: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2、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本人和配偶及父母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户口簿;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3、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2)河南郑州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条件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使用的基本原则: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3、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4、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
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Ⅲ 郑州市航空港区契税有补贴吗
郑州市航空港区契税补贴在5%-10%,但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才能够享受补贴。
郑州市航空港区隶属于新郑市,在2020年6月9日,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奖励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对2020年6月9日至6月30日,在新区辖区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交易)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奖励;2020年7月1日至7月2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按照契税总额的5%给予奖励;2020年7月21日之后缴纳契税的,则不再享受本次奖励。
综合以上通知,获得补贴奖励的形式有两种:龙湖镇采取消费券的形式,将奖励发放到支付宝账户中,可在新郑区域内签约商家进行消费抵扣;二七区嵩山路办事处、新郑新区、孟庄镇、薛店镇,采取资金划转的形式,将奖励补贴返还到银行卡中。
(3)河南郑州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条件扩展阅读:
契税补贴的作用: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以一套总价200万元面积约140平方米的住宅为例,首套房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契税,需要缴纳3万元契税总额,按照本次政策,在本月26日前缴纳购房契税的,即可享受契税补贴20%的奖励政策,购房者可立省6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央广网-契税补贴20% 郑州多地发文奖励商品房契税
Ⅳ 郑州出租车司机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补贴吗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由单位与个人个缴纳一部分组成的,具有相关政策规定。不少初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人对其缴纳方法不了解,对此,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
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注意事项:
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
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
Ⅳ 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一)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常住户口;
2、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二)外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
3、缴纳社会保险;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1)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个申请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共同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配偶除外),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户籍属城中村的申请人按照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未享受任何拆迁安置补偿。
(3)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房改、经适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5)河南郑州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条件扩展阅读:
(一)资格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按照家庭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复审、住房保障部门核准的程序进行。
1、申请:
(1)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在街道、辖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填写《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准备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外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填写《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准备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工单位注册地乡镇、街道办事处。
(3)注册地与办公地不一致的,单位提供办公场所相关证明,乡镇、街道办事处认可。
2、初审:
(1)乡镇、街道办事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受理初审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2)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填写公示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社区(用工单位)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日),接受群众监督。社区(用工单位)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在公示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送区(管委会)民政部门。经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
(1)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入印证和婚姻信息核查工作。并及时将资料返回乡镇、街道办事处。
(2)对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资料提交至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人对家庭收入印证有异议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对申诉材料进行复审并作出书面说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答复申请人。
4、核准:
(1)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的有关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准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2)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结果生效,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
(二)补贴标准
市物价、市财政、市房管部门根据住宅租赁市场平均价格,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目前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人/月。
1、补贴系数:
(1)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补贴系数为1;
(2)持有《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和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2至2.5倍(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9;
(3)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2.5至4倍(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5;
(4)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4至6倍(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3。
2、补贴面积: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面积标准为20平方米/人,市级(含)以上劳模模范等先进人物家庭按25平方米/人,单人户家庭按30平方米/人。
3、补贴额度计算公式:
(1)货币化补贴额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申请人口×补贴系数。计算补贴额度时,原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原有住房面积应在保障面积中予以核减。
(2)单个家庭(含公房租金核减在保家庭)每月领取货币化补贴低于200元的,其货币化补贴额度统一按每个家庭每月200元发放。
Ⅵ 名下无房产,和父母不一个户口能申请《郑州廉租房补贴》吗
符合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具有专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属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二)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其他应当列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Ⅶ 郑州买房住房补贴,只有一方满足补贴条件,但房产证上备案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不可以领补贴
投机取巧呗去掉一个人的名字
Ⅷ 郑州港区富士康有住房补贴吗在底薪里包括还是另外的师一级。
要在工资里扣除,住宿费,水电费总共150元。
Ⅸ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石佛村的拆迁是怎样进行赔偿的
建议你问一下你的邻居或者村主任或村支书
郑州:住房被拆迁 货币补偿评估价将上浮30%
民生大河网-河南商报李雅静2014-10-14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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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征收住宅类房屋,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将按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对于被征收房屋的房主,不仅要给予搬迁费,还要给予安置费、物业费等费用补助。
这是最新出台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的主要内容,即日起该意见正式实施。
河南商报记者 李雅静
被征收房屋价格
由房产评估机构评估
随着城市框架的扩大,近年来大郑州的房屋征收行为越来越频繁。究竟该如何估算被征收房屋的价格?又该如何进行安置费用补偿?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昨日在郑州市政府官网公布。
《意见》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格,要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评估价上浮30%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主要分为住宅类房屋和非住宅类房屋。
《意见》规定,住宅类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非住宅类房屋,将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性质、用途,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还有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助
对于被征收房屋屋主的补助,《意见》也特别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饰装修补助、物业管理补助等。
1.搬迁费:
住宅类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发放,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发放。如果是期房安置,要发两次。非住宅类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发放,期房安置要发两次。被征收人房屋已出租的,在租赁期间,搬迁费要发给房屋承租人。
2.安置费:
住宅类房屋,如果要进行期房安置,且房主自行解决临时安置房的,在临时安置期间,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不足1200元的,按照1200元发放。
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提供周转用房的,可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临时安置期限,多层建筑不超过24个月,高层建筑不超过36个月。如果超过安置期限还未得到安置,安置费用则要适当增加。
3.物业管理补助:
被征收住宅,按照所有权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3年物业管理费用补助。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算。
(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