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租房委托代建是否要招投标
您好,应该要,举个例子
公租房委托代建招商公告
为完成上级安排的公租房建设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住建部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2〕91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公租房建设向社会公开招选项目投资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内容:
本次招商代建的公租房套数为120套,每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由县政府回购。
二、招商条件:
1、项目投资人为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雄厚、诚信度高,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代建的公租房所处地段为县城城区范围内,交通,就医、就学等比较便利,周边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同时公租房建设用地为项目投资人已取得合法手续的住宅用地,具备当年开工条件,可以集中建设,也可以分散建设。城区范围是指北至县公安局,南至大桥头(不过桥)区域内。
3、代建的公租房为交钥匙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从开工到交付使用周期不得超过一年,具体建设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4、回购价格为每平方米均价2680元,实行一口价,该价格包括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以及建设期间发生的所有税费等,不考虑税费优惠和未来价格风险因素。
5、付款方式:代建的公租房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完毕后的当年付合同约定总价的50%,次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20%。过户期间发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望采纳谢谢
⑵ 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有哪些包括文件号保障性住房的概念是什么时候提出的,官方的定义是什么
有没有那一条规定保障性住房不能改商
⑶ 保障性住房所有权是谁的
保障性住房所有权是归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版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权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它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⑷ 开发商代建保障房,土地划拨给谁
你所说的保障房是三产(返回地)安置房还是国有划拨性质的拆迁安置回房?这两者的答区别在于前者三证齐全,都是分户到个人名下,且价值高于后者,后者也可以分户到个人名下,但是土地证还是属于国有的,不是个人名下的,只能办理房产证,且房产证上注明是划拨的。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⑸ 在代建房流程中,委托方有那些义务和权利
看了你说来的这种情况
其实这自种情况就是变相集资建房
普通单位是拿不到地的,有地的话一般也是采取合作开发的模式,不会委托什么开发商来干。
某单位出钱建房,这个某字肯定是政府单位,或事业单位。
地是这些单位的但政策不允许他们集资建房所以就委托一个开发商来开发规避政策风险。
建好的房子 低价卖给单位职工,开发商保证不亏就行
多出来房子市场价卖出给市场,开发商赚取利润,因为地是别人的开发商很喜欢这种方法。
扯远了。
这种搞法施工招标是被委托方负责
被委托方要负责房屋的招标、建设、验收、销售等等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必要做的事情。
因为委托方在签订委托合同后,正常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做的事情被委托方全部要负责或者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双方的责任。
回答完毕
⑹ 怎么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由开发商参与的保障房开发模式,目前主要以代建制为主。即采取政府立项内,通过招容标方式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备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业,并委托其代理政府对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建设管理模式。同时限定基本利润,如经济适用房明确规定利润率为3%,并可获取相应管理费(各地有所不同,一般在1%左右,最高不超过3%)。
⑺ 保障性住房“双配建”什么意思
就是按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⑻ 保障性住房由谁来建
保障性住房自然由开发商建设,政府在其中做出一定的限制,比如:销售均价、户型面积专控制、销售对象由政府属指定等等;建设单位的利润不一定小,只是比商品房小。目前在北京市,已经开始要求开发商在建设商品房时附带建设保障性住房。
⑼ 保障性住房的委托代理人怎么填
本人或者家庭全员签字加盖捺印!
⑽ 委托代建合同的委托代建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2005.7.1-2006.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