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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住房保障流动人口

发布时间:2021-01-10 04:05:16

1. 新疆八钢16年常住及流动人口共计多少人

常驻人口本地人肯定优先考虑了,如果流动人口跟常驻人口同一天报名,会出现有的流动人口报上了,常驻人口报不上。当地教育政策不是打自己的嘴巴吗?

2. 乌鲁木齐市在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中推行的什么服务管理模式

四清四知四掌握,都是从克拉玛依和哈密学的。
之前乌鲁木齐对流动人口基本就没有好的管理方法,一团糟,所以导致7.5

3.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和人口

常住人来口233.2万人(2008年底)自
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54亿元,增长14%,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47.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2.54亿元,增长12.2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8.36亿元,增长9.6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2.67亿元,增长16.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万元,增长8.6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651元,比上年增加402元。乌鲁木齐市在全新疆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它各项经济指标中占在四分之一以上的比重,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在中国西部12个首府、省会城市中,综合竞争实力位居前列,被誉为“中国西部明珠”。

4. 乌鲁木齐维族在工地干活要便民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
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
(试行)
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和特定居住证统一样式>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流出流入地协作管理,规范便民联系卡的实施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规程。
一、发放范围
便民联系卡发放范围是指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离开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下列人员:
外出务工、务农、经商人员;
外出的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
外出就医、学习、探亲及其他原因需要在流入地租赁房屋的人员。
二、职责分工
各级综治办承担组织、指导、考核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本辖区便民联系卡推行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协助基层组织做好便民联系卡的发放、查验工作和不明去向人员的核查工作。
村(社区)为实施便民联系卡的主责单位。流出地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对便民联系卡的发放进行审核把关,流出地村(社区)综治工作站(警务室)负责便民联系卡的宣传、内容填写、发放及流出人员信息的登记、录入、确认,在流动人口外出时,确定一名村(社区)干部担任联系人,与流入地主动联系沟通,为外出人员提供相应服务等。
流入地村(社区)综治工作站(警务室)负责便民联系卡的查验、流入人员身份核查、信息登记以及服务、帮教、管理措施落实工作。流入地的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工商等成员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本系统协助基层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用工单位、出租房屋业主对便民联系卡的核验责任。
三、证件制作
便民联系卡的卡体由地(州、市)或者县(市、区)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和特定居住证统一样式〉的通知》要求的样式统一制作。
便民联系卡为一人一卡,记录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姓名、号码及联系电话,村(社区)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签发单位、签发时间。便民联系卡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便民联系卡背面加载人员属性二维码,用于防伪、核实身份。采用PVC卡可直接联机打印,采用纸质卡须打印二维码后粘贴于背面右下角,并加盖村(社区)行政公章。
便民联系卡制作、发放或因信息变更、损坏、丢失、过期等原因重新制证的,对持卡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证件功能
便民联系卡是流动人口享受流出地便民服务的载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和在流入地务工、务农、租房、居住登记及申领居住证的凭证之一,旨在实现以下功能:
(一)加强流出地源头服务管理。流出地通过发放便民联系卡,及时掌握本地流出人员底数和情况,特别是对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做到走明去向、跟踪帮教,为主动服务、有效管理奠定基础。
(二)提高流入地服务管理效能。流入地通过查验便民联系卡,主动与流出地建立联系,及时核查了解持卡人的身份和基本情况,为落实帮教管理措施、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等提供依据。
(三)强化流出流入地协作配合。流出地、流入地通过“流动人口平台”和便民联系卡,建立多渠道联络互动机制,随时通报和反馈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生活、居住、工作情况、现实表现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特殊群体的服务、帮教、管理工作。
五、信息报送
对本地一般人员外出,应当在发放便民联系卡的同时,在24小时内将其信息录入“流动人口平台”中“流入流出协同管理”模块“本地人口流出”的“常住人口流出登记”栏目中,填写“流入地区划”。
对本地第三、四、五类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外出,要按照“本人向帮教责任人提出申请—综治工作站审核—综治工作中心审批”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发放便民联系卡,在24小时内在“流动人口平台”中“重点人口管理”模块的“请销假登记”栏目中进行请假操作。
对外出未申领便民联系卡的人员,在确认其外出后24小时内按照人员属性分别录入“流动人口平台”相应模块;对不明去向的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在“流动人口平台”中“重点人口管理”模块的“流出不知去向登记”栏目中进行登记。
采用PVC卡体且未接入“流动人口平台”的村,由综治工作站(警务室)收集需要打印的流出人员信息,统一由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打印便民联系卡。
六、证件管理
(一)流出地管理
1.对主动申领便民联系卡人员,村(社区)要积极提供便利,及时完成证件的制作发放,将信息录入“流动人口平台”。
2.对走访过程中发现准备外出务工、经商的一般人员,要主动为其送卡上门,并将信息录入“流动人口平台”。对一般外出人员未领取便民联系卡的,对其进行宣传教育。
3.第一、二类重点人员等具有明显危害社会倾向人员应当稳控在当地,原则上不发放便民联系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做好转协控工作。
4.对三、四、五类涉稳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落实请假、持便民联系卡外出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发放联系卡。对未请假外出人员返回后,加强管理,由其帮教管理责任人进行训诫谈话,并记入工作档案。
5.流出地所确定的联系人要定期与流出人员和流入地联系沟通,了解情况、排忧解难、跟踪管理。对于流出的三、四、五类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帮教管理责任人每周与其联系一次,了解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
6.对没有请(销)假或者不明去向的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必须在24小时内将信息录入“公安警综平台”或“流动人口平台”,并报告上级综治办、公安机关,同时组织派出所等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查找其行踪,确认其详细地址后,立即通报流入地综治工作中心或者派出所,加强重点管理。
7.凡是集体组织外出务工经商的,原则上都要有带队干部或经政府审批备案的劳务公司管理,可不办理便民联系卡,但需登记造册、录入“流动人口平台”,并由输出地乡镇(街道)出具证明。
(二)流入地管理
流入地综治工作站(警务室)对流入人员应当主动核验其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和便民联系卡。相关部门、用工单位、出租房屋业主对务工、务农、经商、租房的流动人口应当主动查验便民联系卡。
1.对持便民联系卡和有效证件的流动人口即时为其办理居住登记;对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即时予以签注。
2.对有身份证无便民联系卡的一般流动人口,要开展宣传教育,办理居住登记,并在3日内向流出地了解清楚基本情况。
3.对无便民联系卡的就医、学习、探亲及其他原因需要在流入地租赁房屋的人员,如有相关证明或担保,不限制其租房。
4.对无有效身份证件和便民联系卡的人员,由派出所24小时内采集照片、指纹等信息后,查明其真实身份,并录入“流动人口平台”。
5.对第三、四、五类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外出未持有便民联系卡的,流入地要批评教育,并在24小时内落实帮教管理措施。同时,及时与流出地进行联系,掌握其未持卡原因。对因疏忽未报告或因就医、就学等生活正常需求,且服从流入地管理的,按照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并与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做好转控工作;对故意躲避管理,不配合流入地工作的,加强重点管控,督促其在一周内补办便民联系卡,逾期不办者,限制务工、务农、租房。
6.对未请假的第一、二类重点人员,及时与流出地联系沟通后移交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
7.流入地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贴标服务管理模式,即由各县(市、区)统一制作具有辖区编号的易碎贴小标,在对流动人口进行居住登记的同时,在其便民联系卡或者身份证上粘贴此标识,作为已登记证明,以备查验。
(三)卡点管理。公路、铁路、航空及客票销售、公安检查站、治安卡点等人口流动各环节,只查验流动人口有效身份证件,不检查便民联系卡。
七、督导考核
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要把推行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工作作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验收体系。通过平时工作、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网上考核等方式,不断强化经常性的督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对流出地未按规定范围和时限发放联系卡、未如实填写(打印)联系卡内容,流入地未按规定查验联系卡、随意采取限制措施的,应当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屡次出现问题,导致辖区内流动人口漏管失控、服务缺失、治安混乱,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导致重大案(事)件发生的,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不履行责任的用工单位和出租房屋业主,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从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规程由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负责解释。
本规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5. 新疆乌鲁木齐空挂户办理婚育证明怎么办

(一)发放对象和条件:具有乌市户籍,18-49周岁流出的成年育龄妇女,可到现居住地专社区、属片区管委会办理婚育证明,常年居住地外地即空挂户的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

(二)发放程序:

(1)在社区核对计生系统(全员平台、流管平台)个人及家庭信息;(2)到片区管委会、街道计生办办理签订承诺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指的是(全国通用的绿本),男性是给予出具纸质的婚育证明

外地流入本市的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社区、片区管委会、街道办理居住期间婚育证明(纸质)。

(三)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配偶及子女)、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再婚者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近期1吋彩色免冠照片2张

6. 2019年乌鲁木齐市的总人口是多少

依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19年统计公告显示,2019年末鲁木齐市常住人口为355.2万人(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和2019年公安人口年报资料测算)。

乌鲁木齐,通称乌市,旧称迪化,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城市,世居民族13个。除维吾尔、汉族外,世居的有回、哈萨克、满、锡伯等族。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4.91%,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5.09%。(第六次人口普查口径)。

(6)乌鲁木齐住房保障流动人口扩展阅读:

一、2019年年末乌鲁木齐市经济收入数据:

1、2019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667元,比上年增长6.4%。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5837元,增长5.4%;其中食品烟酒9370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6.1%。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448元,比上年增长9.3%。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4412元,增长10.9%;其中食品烟酒5600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9%。

二、2019年年末乌鲁木齐市经济发展数据:

1、2019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3413.26亿元。

2、总地区生产总值(GDP),第一产业增加值27.6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906.1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479.43亿元。

7. 乌鲁木齐城市总人口有多少,包括流动人口的数

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乌鲁木齐市人口为331万,含流动人口。请楼主参考,如有问题请追问。

8. 乌鲁木齐现在有多少人口,流动人口多少

截至2006年底,拥有乌鲁木齐市户籍的总人口达到了194.15万,其中男人为100.75万人,女人93.4万人
男女比例为107∶100
预计乌市的人口数量会由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08万人增加到230万人以上

9. 乌鲁木齐现在固定共有多少人口流动人口有多少求大神帮助

固定人口达到目前的194.15万人,流动人口约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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