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京本科应届毕业生,外地人,在南京工作有每个月500元的住房补贴吗或者有什么其他的政策吗
有的,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7500元。
依据《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B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50%,最高200万元;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7500元。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1)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政策要求扩展阅读:
南京市人才安居的相关要求规定:
1、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人才安居在线申请、受理、审批、公示等政务功能和人才信息、房源信息、安居状况等管理功能。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全市房产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2、企业对照人才安居适用范围,在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系统分配至纳税所在区(管委会)发改部门查验,在线注册后,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3、各类人才对照认定标准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企业统一进行在线申报,经系统分配至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进行初审。
❷ 不是南京的大学生去南京工作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
可以。大学生在全国任意一个城市工作,就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祥细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管住房补贴的公司部门,部门工作人员会答复你的。
❸ 在南京申请大学生租房补贴需要劳动合同备案吗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签订合同的好,如果用于出租的房屋属于利用农回村集体土地进行非答农业建设而出租建筑物的,必须先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应当严格使用,如果未能办理规划许可证,则不能用于非农业经营和收益,否则将导致合同因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而被法院认定属于无效合同。
❹ 南京毕业生满足什么条件可领租房补贴
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具有南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南京市户籍但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3、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限等规定内容;
4、、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或在南京市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5、、依法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
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申请人支付的月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租金补贴。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1、在毕业证签发2年内提出申请;
2、实行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向人社部门书面申报)。
3、 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3、在网上填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租金发票;
(3)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❺ 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审批通过后,多久发一次补贴的钱,是一个月一次
一个季度一次
❻ 南京大学生租房补贴需要与房东签订一年以上的住房租赁合同才能办理吗
不需要,去南京市当地人才市场,吸引人才有人才公寓
❼ 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已经审核发放了,但是社保卡上的金融账户没开
新季度会顺利发下来,之前的因为金融账户没有开通,会有延迟
❽ 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
安置房有安置协议和购房合同
❾ 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申请需要交公积金吗
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特别说明,下面的注意事项也很重要!不然不符合条件就白忙活了!
1、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申请人的就创业单位发生变更或审核不通过的需重新申请。
3、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
4、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5、租赁合同变化(如续签、新签)或租金发票变化(如到期、新开)的情况下,申请人需在申报系统进行变更,上传更新有关信息。
6、房产部门对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的认定
(1)“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的私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情况。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7、房产部门对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
(1)“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无房,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8、申请人需提供只含本人姓名的房屋租赁发票(一人一票)。
9、审核通过的,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
10、请申请人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与公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