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出租房屋租金是否计入全年综合所得
属于经营所得,不计入综合的
2. 什么是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是什么?
本次个税改革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新增了综合所得的概念。新个版税权的9个税目分别是:(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这九个税目中的前4项统称为“综合所得”。即新个税把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统称为综合所得,并且确定综合所得范围。
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包括: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进行个税计算。其中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基本扣除费用:6万元/年(5000元/月)
2、专项扣除:(1) 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2) 住房公积金;
3、专项附加扣除:(1) 子女教育;(2) 继续教育;(3) 大病医疗;(4) 住房贷款利息;(5) 住房租金;(6) 赡养老人;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 商业健康险;(2) 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3) 年金;
3.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何计算缴税
《公告》规定复,无住所居制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将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时,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其中,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优惠政策,也可以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但二者不可同时享受。
4.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什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专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属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本次修法对于居民个人取得的四项所得实行按年综合征收,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为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收入等各项收入扣除相应费用及扣除项目后才为所得概念。
5. 计入综合所得申报的工资还需要计入经营所得计算个税吗
一、计入综合所得申报的工资不需要计入经营所得计算个税。
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营者工资本身不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不应计入综合所得。而是不得从经营所得中扣除,相当于一并按照经营所得计税。
6. 分红是不是综合所得,需要做个人所得汇算吗
不属于综合所得,按照股息红利所得一次性缴纳!
7. 计入综合所得申报的工资还需要计入经营所得计算个税吗
税法原则是不重复征税,所以,计入综合所得申报的工资不需要计入经营所得计算个税。
8. 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怎么算
综合所得就是将个人的前四项收入合并在一起,按照年合计计算,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回率计算答,这四项收入是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人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2018年是没有综合所得计算的。如果2019年发放2018年的年终奖,可以分摊到全年12个月计算,也可以按照12月份1个月计算。如果按照全年分摊的,1-9月份是按照每月工资加分摊额减除3500元费用,按老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标准计算,10-12月份按照工资加分摊额减除5000元费用,按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标准计算。是按12月份一个月计算的,加上12月份工资,扣除费用5000元后计算。
9. 个人所得税中的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征税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5、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