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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住房中心管理中心官网

发布时间:2021-01-09 08:42:58

❶ 呼和浩特市房产局网怎么查网签合同

呼和浩特市房产局网网签合同查询方法:
1,购房业主可以登录“呼和浩特市房版产管理局公众信息权网” → 点击“业务查询” → 点击“预(销)售合同查询及密码修改” → 填写“合同编号、证件号码、购房人密码”。
2, 在项目栏输入楼盘名字。在找到自己房子的具体房号。如果体现绿色已售字样。即为已经备案了。
3,直接咨询房管局工作人员,把自己的名字和房号告知工作人员查询。

❷ 内蒙古呼和浩特住房个人公积金余额怎么查询

您可以登录复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制理中心的网站,输入的身份证号查询。或者您去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触摸屏上查询,或者您用手机拨打12580进行查询。同时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都会将您的上年对账单通过邮局邮寄到您单位。

❸ 谁知道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住房公积金查询网址.谢谢

http://www.nmzfgjj.com/

❹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查询

你好!
在没有到退休年龄前不可以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是 http://www.chashebao.com/gongjijin/

❺ 谁知道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址或者如何在网上查询

http://www.hhhtgjj.com.cn/hhhtgjjweb/index.asp

❻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❼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办理公积金业务要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卡户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前可以申请联名卡的银行共有四家,不同银行发放的联名卡具有同等效力,职工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申领手续,联名卡一经发放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长期有效,银行和联名卡名称分别是:
1、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太平洋卡);
2、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龙卡);
3、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牡丹卡);
4、招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卡通);
5、北京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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