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单位在没有告知职工的前提下,停了职工的住房补贴,这样做法,合理吗
停止缴纳前需要出公告告知职工才行,否则不合理,也不合法。
一、国家对于住房补贴的规定:
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增发住房补贴后,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现行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
对于企业的住房补贴,首先是停止无偿分房,其次是联系房价增发补贴。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工资水平高(即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到位)的企业,可不增发补贴;工资水平一般,资金转化到有困难的企业,应在调整工资结构和增加工资时,逐步体现补贴因素;对困难企业,在效益好转时,再予考虑。
二、提取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贰』 单位不发住房补贴我可以起诉吗
你好,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放原则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补贴对象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补贴额度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
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叁』 公司住房补贴制度都有哪些
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增发住房补贴后,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现行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
对于企业的住房补贴,首先是停止无偿分房,其次是联系房价增发补贴。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工资水平高(即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到位)的企业,可不增发补贴;工资水平一般,资金转化到有困难的企业,应在调整工资结构和增加工资时,逐步体现补贴因素;对困难企业,在效益好转时,再予考虑。
二、如何提取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肆』 企业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一项福利政策的出抄台,首先要考虑与工作成绩、管理制度、工龄等挂靠;如果企业有做绩效考核,最好与考核绑在一起最好。
不知道你们公司住房情况是什么样的,一般情况有:公司自有宿舍、租有宿舍、无宿舍、部分内住部分外住。
补贴管理办法可以这样做:
1、按组织架构进行分类补贴,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到试用期员工;
2、如果你们公司还有技工分类的话,可以按照技术等级,从高到底不同等级
划分补贴等级。
3、按照工作年限来给予补贴,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二年,三年补贴的标准不一样,然后还可以根据员工租房标准的高底按比例进行补贴;
4、公司有绩效考核的话,可以和考核挂勾,凡绩效考核分值在多少分以下,不再享受补贴。每月违反企业管理制度几次无此项补贴等因素考虑。
补充回答:
员工都在等公司的补贴政策出台。这个你自己首先要去附近调查一下租房费用的高低,然后私底下去员工当中做一部分调查,看员工们心目中能够接受的补贴是多少。然后把整体的一个状况向老板汇报,和老板一起做个决定。至于补助的标标准就可以参照我上述的标准来做,记得管理层与员工的标准一定要区分,不然公司管理层会有很大意见的。
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伍』 公司拖欠住房补贴怎么办,签的合同公司不给原件
向公司索要或者向劳动监察求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专由用人单属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没有把应由劳动者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劳动者应当先向用人单位索要。用人单位不给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求助,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陆』 公司不提供住宿,说提供补助现在要取消住房补贴,合同也没有说住房的事,该咋办
法律里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提供住宿,这些属于附加福利,目的为了提高员工归属感,为员工提供更多的福利,公司取消住宿,一般为了减少开支
『柒』 购买公积金后不再发放住房补贴,理由为住房补贴是公司缴纳的公积金,这样合理吗
个人公积金缴纳是企业和个人半对半的,如果只有你交企业不给交,你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反应,你查余额和缴费明细看看是不是企业给你交了,住房补贴这个属于公司福利吧,不给你交你也没办法的。
『捌』 职工如果离职了就不发给住房补贴,对吗
办理离职才结束。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玖』 一般公司都有住房补贴吗
国企,机关和事业单位计算工资的时候,会列出什么这个补贴那个补贴的。一般私企没有的,所有的都算在工资里。社保中也只有住房公积金自己在买房的时候能得到,别的基本没什么用,都是等到你生病或者退休时候才有用。
有的公司会有奖金,但是如果合同里不写也很难拿到。好好工作,争取加工资,或者以后跳槽多要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