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那些条件走什么程序(我是深圳集体户口)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在2017年里,根据各市保障性住房申请都根据本市情况制定申请流程,例如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如下: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填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点击下载),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在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中做相应标注和说明。如需了解详细,请登陆本地政府官网查询。
拓展内容:
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
1、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4、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5、两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❷ 如何请房产局开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证明
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及相关工作证明(录用文件、离职文件等)到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科办理。
如果当事人未享受房改房、住房补贴政策等的证明:
1,先应由当事人工作单位出具在该单位工作期间是否享受过房改房、住房补贴,以及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等的相关证明。
2,再按该单位性质交同级房改办核实后出具审查意见。
(2)申请住房保障要开租房合同扩展阅读
证明的一般格式:
无房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在我单位工作期间,未享受购买房改房、未享受住房补贴、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等福利性住房。
特此证明
单位签章 单位所在地政府房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❸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具体条件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3)申请住房保障要开租房合同扩展阅读: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❹ 申请廉租房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基本手续: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4、民政部门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二、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1、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户(每年根据城镇住户调查中20%的低收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进行动态调整)、
2、申请家庭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其中无房户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且现居住面积低于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可申请实物配租。
3、市区居民常住超过5年以上的家庭户。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
(4)申请住房保障要开租房合同扩展阅读: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1、根据2007年9月26日建设部通过并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2、根据2007年9月26日建设部通过并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六条规定: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户为单位确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3、根据2007年9月26日建设部通过并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七条规定:
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4、根据2007年9月26日建设部通过并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八条规定: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怎样申请廉租房?
❺ 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一、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资料(以贵州望谟县为例)
(一) 具有本县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二) 非本县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县的《居住证》;
4、申请人在本县缴纳社保证明或税务部门完税证明;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6、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申请住房保障要开租房合同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❻ 我公租房申请通过了,现在是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接下来我要做什么呀
你好,怎么才能才能知道自己的申请通过没通过呢?大概多久才会知道啊?
❼ 公租房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各地政策不同,拿北京举例吧
申请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部门: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所需资料:
1 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 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 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1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11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 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3 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4 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5 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 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 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20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❽ 已经申请公租房如何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你好,每个地区廉来租住房和公租房申源请条件都不一样
你应该去你们当地的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咨询一下
一般为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局)的房委办 或者是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我们这里的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是
一 当地城镇户口
二 连续领取一年以上低保金的低保家庭
三 无房或者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十五平方米的家庭
以上三种条件缺一不可
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本地户口的低收入家庭 需要低保证明或者低收入证明 公租房受益人群一般是“夹心层”人群
但各地都有各地不同的准入标准,所以你要去主管部门咨询一下。
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