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 军队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
军队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费用等优惠政策,建成后主要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
第三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按需建设,注重质量,规范运作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四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军队基本建设的组成部分。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和国家、军队的有关标准规定。
第二章建设方式
第五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适应社会化保障的要求,采取集中统建、单位自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可以购买地方经济适用住房。
第六条驻军比较集中的城市,尽可能由军兵种、军区(以下简称军区级单位)或者省军区组织统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贷款、统一建设、统一出售、统一管理。
第七条师(含)以上机关、院校、医院、科研单位等,缺房较多,且有经费和建房用地,建成后能够实行物业管理的,经批准,也可以组织建设。
第八条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由军区级单位统一规划建设。
第九条购买地方经济适用住房,一般由单位组织协调。单位统一购买的,应当报总后勤部批准;个人需要支取住房补贴购买的,由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部批准。
(1)武警部队住房管理改革扩展阅读:
为扎实推进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意见》明确,处理遗留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依法纠治,突出重点、全面整改,积极稳妥、讲求实效的原则。
要坚持历史问题历史看待,客观认定问题性质,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依规纠治问题。要紧盯关键环节和重难点问题,逐项对标清查,逐一挂账销号,以破解难题带动整治工作扎实落地。
《意见》针对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存在的遗留问题,从完善报建手续、规范住房出售、推行物业管理、规范住用秩序等方面,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方法、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军政主官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统揽总抓作用;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军委机关和大单位挂牌督办制度,上下联动聚力攻关,始终保持真纠实治的强劲态势;
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违规问责,对单位组织不力、工作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 武警部队的住房公积金何时能批下来
公积金中心自接到申请人的贷款申请之日开始,会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回准予贷款的通知答。如果贷款被批准,则申请人可以凭公积金中心发放的《准予贷款通知书》与银行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然后银行需要将签订后的《公积金借款合同》送至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商品房按揭抵押登记手续。
由于不知道你目前贷款申请的进度,所以无法回答你的问题。请了解你的贷款申请进度(可以留下姓名或身份证号以便我们查询,或直接咨询委托律师),如果仍然没有被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则需要咨询律师事务所,是否因贷款材料不足被驳回?如果已经签订了《公积金借款合同》但是还仍然没有拿回借款合同,则需要咨询律师或银行《公积金借款合同》的抵押手续是否完成。
3. 武警部队对外出租房产是否免征房产税
1、武警部队对外出来租房产不免征房源产税。
2、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3、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4、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4. 武警军官部队会分房子吗
武警部队同样执行全军纪律条例和相关待遇规定
军官和士官住房分配要求和专标准:
1、现在部队属已经取消福利分房。军官住房分为两类,一类叫做经济适用性住房。主要是分给营以上军官,按照军官级别不同享受不同的住房标准,
2、第二类叫做军官公寓,主要是分给家在住地营以下军官,属于周转房的性质,产权不归个人,军官调动、转业或者提升并享受经济适用性住房后,原来住的军官公寓必须上交,分配给别人使用。另外,不是所有军官都能分到住房,军官能否分到住房还要看单位的大小和经费的多少。
3、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面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修订后颁发,各职级军人公寓住房面积标准为:
营职以下54~72平方米/户,团职72~92平方米/户,师职92~120平方米/户,军职150~190平方米/户,大军区职210~260平方米/户。
4、依据《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在职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军队安置住房、军队经济适用住房。
5. 武警军官有住房公积金吗
现役军官的住房公积金都是在部队管理的,并没有交到地方管理,一般是不能版在地方权的公积金中心贷款的,但是现在一些省市地方有出台新规定的,未缴存公积金人员如果有足够的人做担保的话,也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只是有政策出台,是否执行,是否开展这项业务就要看当地公积金中心的政策了。
6. 武警部队士官一年公积金有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专一年度属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 武警部队,士官可以分到住房吗
武警部队和解放军同样享受一个待遇,士官当然可以分到住房。这要看你是几级士官,家属随军的年限等等。我们兵王级的高级士官,最高享受的师级以上的待遇。
8. 武警部队军人退伍之后住房公积金会不会跟退伍费以及发放
不会发放给个人。
会跟着档案落户地,然后划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