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太仓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来金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公源积金贷款)是指经办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就近农行网点工作人员
⑵ 太仓乡下自建住宅楼层高度有规定吗
根据我国《住宅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其中就有对房屋层高以及室内净高度专的要求。属
其普通住宅的高度不宜高于2.8米,室内的净高不应低于2.1米!当然这只是国家的规范,并不具有一定的牵制效应,而且2.8米的高度对于我们农村来说这种高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⑶ 求江苏省太仓市现行的买房落户政策
购房入户政策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区域区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内准的成套商容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迁入购房地,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施行购房入户政策的城市政府,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开发建设,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也有部分专家对该政策是否能广泛推行持谨慎的态度。
⑷ 太仓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太仓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的,凭相关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本条第一款(一)、(五)、(六)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均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发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除外。
(4)太仓住房和建设扩展阅读: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
⑸ 太仓市住建局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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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太仓市郑和西路29号
⑹ 太仓市住建局有几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二)计划财务科(三)规划管理科(四)住房保障科(五)建筑管理科(六)城市建设管理科(七)村镇建设管理科(八)园林绿化科(九)防震减灾科(10)法制科
⑺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哪里
在郑和路上,太仓市园林绿化局旁边。鐧惧害鍦板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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