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样才能有个上海户口
一、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参考资料:网络-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㈡ 什么样的时机最适合买房
1、新房第一次开盘时期
一个分若干期开盘的项目,会一期比一期卖得贵,第一期的第一次大开盘,一定会是优惠力度最大、整盘价格最低的那次,即便之后楼市下行,但不到万不得已开发商是不会降价的。
2、上半年比下半年合适
上半年比下半年买房相对来说时机更好一些。因为上半年有“两会”,两会上一般都会出台一些房地产政策,房价比较趋稳。同时,一般新政的出台都会使开发商推出一些优惠政策。
3、有团购买房机会的时候
开发商发布新房子时,有时会给房地产中介一个购房名额数,达到了这个名额数后,会得到比一个人购买时更多的优惠,这时如果其他条件都没问题的情况下可以毫不犹豫地出手。
4、年底、年初买房都不错
春节前后,除了有开发商推出“返乡置业”的活动外,这个期间一般也是上班族们相对空闲的时期,大家有更多的时间去挑选房源。
5、下半年11月以后
金九银十过后,房市转入淡季。开发商在这段时期里需要资金回流,会大幅度地推出优惠措施。同时也会推出一批特价房来吸引客户,宣传造势。这些都意味着,房价在这期间都会出现下跌的现象。
6、清盘又难以尽快清掉时
部分开发商为了防止尾盘卖不出去,会将最好的户型和最棒的位置留到最后,当然价格也必然是整个项目最贵的。但是,当这个项目喊出清盘口号而又难以尽快清掉时,你就有了用较少的钱买更好的房的机会。
㈢ 上海人怎么申请特困家庭
邮件系统
2004年12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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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2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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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问答
静海县房管局 2008-9-2 8:59
本市四项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引起了社会群众的广泛关注。为更好地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市国土房管局针对政策受理过程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住房认定、收入审核等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说明。日前,记者走访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并就细化后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限价商品住房以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政策等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采访。从今天开始,将分四次对住房保障细化内容进行解读。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问答
一、哪些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答:申请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申请家庭每月可以得到多少租房补贴?
答: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
月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2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元。
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即,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面积标准(10平方米/人)×享受租房补贴家庭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三、每户家庭每月最低可享受多少补贴额?
答: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36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325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270元。
四、如何申请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答: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二)家庭户口簿;(三)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四)现住房有关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明。
经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房管局和民政局审核、区(县)房管局公示、市国土房管局复核后,区(县)房管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明的家庭如何领取租房补贴?
答:(一)租房。申请人自行租赁住房,并需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二)申领补贴。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县)房管局申请领取租房补贴。同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三)发贴。经审核无误,为申请人开立银行储蓄存折。
六、一时租不到房租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申请人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之日就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家庭自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之日至接到租房补贴发放通知书期间的租房补贴,在申请家庭完成租赁登记备案、申领租房补贴时,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将补贴一次性划入申请家庭的银行储蓄存折内,用于申请家庭支付房租。这样可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尽早享受政策,在解决住房困难时能有一定的经济积累,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家庭利益。
七、将空房出租给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的出租人是否可以享受补助?
答:是的。向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根据出租年限长短可享受政府给予的定额补助。对一次性出租期限满1年的,可享受600元补助;出租期限满2年的,第二年可享受800元补助;出租期限满3年的,第三年可享受1000元补助;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三年的,以后每年均可享受1000元补助。对已经签订租赁合同的,自2008年7月10日起计算租赁期限。
八、房屋出租人如何申请补助?
答:向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一次性出租(或连续出租)期限满1年以上的,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满整年时,可持本人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要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申请补助。
九、低收入家庭原住房拆迁、出售或置换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么?
答:低收入家庭原住房拆迁、出售或置换超过1年,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原拆迁、出售或置换住房可以不计算为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低收入家庭户口所在地不是其家庭成员名下住房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么?
答:(一)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已拆迁、出售或置换的原住房处,可不分摊原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申请家庭须提供原房屋拆迁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手续、票据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之外的近亲属现住房处,可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三)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现住房处,且申请家庭为独立户籍的,可以按落有户籍户数分摊住房面积;申请人为离异或丧偶人员,可以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一、如果计算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就不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了,这样的家庭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么?
答:申请家庭住房存在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如将其面积计算在内不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这些面积可扣除,对扣除上述面积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二、申请家庭为“老少三代”或有16岁以上异性大子女的,如何确定其住房困难标准?
答:申请家庭为“老少三代”或有16岁以上异性大子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困难标准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即,此类家庭收入符合条件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75平方米(含)以下,就可申请租房补贴。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三、知青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的现住房面积如何计算?
答:对知青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的现住房面积,只计算其家庭成员在津的住房面积,其原工作地住房不计算为家庭现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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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什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各地略有不同,以重庆市为例,申请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本区居住落户或在本区有稳定工作;
3)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一)在本区有稳定工作包括下列情形: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至申请之日止已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2、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
(二)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申请城市低困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的,因离婚或出售房屋导致无房需满3年。
(三)住房面积低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区政府调整公布。
(四)申请城市低收入住房租赁补贴的,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其家庭收入应当经民政部门审核,且符合我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线标准。
申请方式,仍以重庆市为例
申请公租房保障可以按个人方式(含家庭、单身人员、多人合租)和单位集体方式申请:
(一)以家庭方式申请的,应当有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且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或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以家庭方式申请需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共同居住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以单身人员方式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本区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员申请。
按单身人员方式申请的,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租房。
(三)以多人合租方式申请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四)本区内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园区管理机构可以集体租赁方式申请公租房。
㈤ 上海房产使用权转产权相关费用和手续
房产证更名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二手房转让的方式;一是办理赠与的方式。两种方式在提交的资料、费用、手续方面均有所不同,市民可自行选择。
办理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转让方式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如出售方委托,委托书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
6、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或转让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7、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赠与方式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其他有关文件。
★台湾地区的公证书还需提交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出具的证明其中:
*赠与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2、遗赠人死亡证明及经公证的遗赠证明(原件);
3、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或赠与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费用项目
1.交易手续费2.登记费3.合同印花税4.权证印花税5.契税6.公证费
费用缴纳比较
二手房转让方式
2002 年3月1日起,存量住房转让按每平方米5元缴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个人住房产权100元/件由买受方缴纳
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5%缴纳5元/本由受让人缴纳。2002 年9月1日起普通商品住宅按房屋成交价的1.5%缴纳,花园住宅按3%缴纳。
赠与方式
无个人住房产权100元/件由买受方缴纳由赠与双方各按房地产评估值的0.05%缴纳。5元/本房屋成交价的3%
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费用项目
1.交易手续费2.登记费3.合同印花税4.权证印花税5.契税6.公证费合计
㈥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补偿标准计算方法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征收补偿:
1、实物安置
2、货币补偿
各地区要按照中国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棚户区改造-网络
㈦ 拆迁与户口的关系
这要根据拆迁补偿方案来确定,大部分拆迁都是要考虑户口的,一般为根据户口人数来享受可以购买的回迁楼的面积。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户口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是国务院于2011年1月19日制定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故从法律上分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依据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户口没有关系。
但实践中,出现由于历史上原因,大城市房价、生活成本比较大,往往出现在大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经常遇到房屋面积小但是居住人口多的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即对于上述情况,个别省份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若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的形式解决居住问题。举例说明:
1、《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第十二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2、《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
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补贴可以用于购买产权调换房屋。”
3、《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办法》第四条:
“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租赁或购买保障性住房:(一)满足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户籍、劳动关系和各项社会保险要求”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户口关系
1、首先我们对“户口”有个简单了解。
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
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2、农业户口主要有两项相关的权利
(一)享有承包经营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解读:如何确定是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主要依据的就是户口。
也可以参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一、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基本原则。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当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是否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为基本条件。
并结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作为判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一般原则。”
(二)、宅基地使用权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其中,农村村民和“户”的认定,也是依据户口来进行的。
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关系
(一)宅基地部分补偿
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原则上以区片地价价格对被征地拆迁人补偿。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区片地价标准也是太低。故因依据“不降低农民生活水平”的土地最基本原则来与地方政府在具体补偿安置方案制定中,积极参与,争取更高补偿标准。
详见前面文章写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有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标准的制定。
(二)房屋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从法律上分析,房屋是按照地上附属物进行补偿的。说到此,被征地拆迁人肯定会说,那标准太低了。
是的,目前《土地管理法》正在修改中,但从法律上讲,目前《土地管理法》仍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依据。
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也规定:
“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
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综上所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
拆迁补偿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
拆迁现场
拆迁住宅房屋补偿
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拆迁国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房屋调换和面积标准房屋调换三种方式。
拆迁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补偿
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
㈧ 上海市农村拆迁每一户最低补偿住房面积是每户多少平方米
这个目前还在计划复中,制还没那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
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
或者去当地的论坛和贴吧问下,比较详细点
上面的人毕竟都是挺多的关心的人,他们估计会给你明确的答案
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
这个上面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
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
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
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
—————————码字不容易、升级需要经验、还望你百忙之中采纳答案—————————
—————————觉得好就请点采纳答案把,给个好评,祝愿你生活更美—————————
—————————希望你新的一年,心想事成,工作顺利,生活欢乐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