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一类和二类住宅,什么是三类和四类住宅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面表中的规定。
Ⅱ 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有什么区别,哪个更好
保障性住房包括两限房。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分类:
1、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5、两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
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6、安居商品房
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Ⅲ 什么是一类建筑,二类建筑,三类建筑,它们分别有什么区别
一般土建工程
(一)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建筑工程)
1. 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2. 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3. 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起重能力在五十吨以上工业厂房.
4. 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5. 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
6. 球形、椭圆形、双曲线形、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不受本条第5款的限制)
(二) 凡达不到一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工程
1. 八层以上至十二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七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多层建筑物.
2. 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单层建筑.
3. 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上至五十吨的工业厂房.
4. 六层以上至十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5. 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五十五米,或直径在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四十八米以上至八十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立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百立方米构筑物.
6. 钢筋砼结构的贮仓、囤仓、江边钢筋砼水泵房.钢及钢筋砼各种形式的支架及栈桥、微波塔.(不受本条第5款的限制)
(三) 凡达不到一、二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类工程
1. 六层以上至八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上至二十七米的多层建筑物.
2. 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或檐口高度十米以上至十二米的单层建筑.
3. 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下的工业厂房.
4. 二层以上至六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5. 高度在三十米以上至四十五米,或直径在八米以上至十二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三十二米以上至四十八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五百立方米以上至一千立方米的构筑物.
6. 带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钢筋砼结构的锅炉房、泵房、冷冻房工程,别墅工程.高度在八米以上的挡土墙、护坡、独立的钢筋砼设备基础.独立的打桩工程,如护壁桩、锚杆桩、止水幕桩等.独立的强夯地基工程.
(四) 凡达不到一、二、三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类工程
1. 二层至六层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上至二十米的多层建筑物.
2. 跨度在六米以上至十二米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上至十米的单层建筑.
3. 二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4. 除一、二、三类工程以外的钢或钢筋砼、砖石或砖混结构构筑物.
5. 五米以上至八米的挡土墙、护坡.独立的室外钢筋砼结构的零星工程(如化粪池)等.室外独立的管径350mm以上排水砼管道的铺设.独立金属结构的围墙或以砼为主体的围墙.
(五) 凡达不到一、二、三、四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五类工程
1. 单层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下或跨度在六米以下的工程.
2. 室外零星工程,如砖、刺铁丝网围墙、单车棚、排水沟、渠、五米以下的挡土墙、护坡,独立的砖石化粪池、窨井以及排水管的铺设.二、有关规定
(一) 多跨厂房或仓库按主跨度或高度划分工程类别.
(二) 同一单位工程内,如高类别结构部分的建筑面积或体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或体积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按高类别结构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三) 建筑物檐口高度(或高度)是指室外设计地坪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平顶屋面有天沟者算到天沟底,无天沟者算到屋面构底.
(四) 构筑物的高度是指构筑物从设计正负零到构筑物的最高点的标高.
(五) 超出物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了望台、屋面天窗,大于顶层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计算高度和层数.
(六) 单位工程是指具有单独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一个单项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如某车间是一个单项工程,则车间的厂房建筑是一个单位工程,车间设备安装也是一个单位工程.
(七) 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附属于单位工程的零星构件(如化粪池、留泥井、排水管道、明沟、散水、窨井等)并入单位工程内一并计算.
(八) 别墅是指家(宅)之外的供旅游休养的独户住宅,多建在城市的郊区和风景旅游胜地,一般为二层至三层建筑物.
(九) 本分类标准中“××以下”包括“××”本身,“××以上”不包括“××”本身.
(十) 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只作为按工程类别取费的依据,各级企业的营业范围,仍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执行.
Ⅳ 什么叫一类经济适用房,什么叫二类经济适用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这类的房本是两限房的房本,也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但是必须在满五年以之后才可以交易,而交易的时候需要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在交易了一次以后,其房本的性质就变更成为商品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目的是国家为了给一些家庭收入低的人群,提供一些住房的保障,土地则是以一种划拨的形式的。如果要买这类房的话,要求是要有指标的本地户口,且家庭的年收入不得高于8万,然后还需要再进行一星期的公示,还要取得了经济房住房的标准才可以。
二类经济适用房:
而跟一类经济适用房有别的就是二类经济适用房,其指的是回迁房还有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只要未满五年都是可以交易的,而交易的时候是需要补交上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的。在交易一次以后,其房本性质也会变更成为商品房。
拓展资料: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参考链接:网络-经济适用房
Ⅳ 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一类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才可以上市出售,二类经济适用房拿到房本即可上市出售。
一类和二类经济适用房都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税,且计算方式相同,都是根据是否首套购房、房屋面积、网签价以及是否满五唯一等因素确定。最明显的不同之处是一类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二类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一、什么是一类经济适用房?
一类经济适用住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二类经济适用房税费速算表
一套86平回迁房,原业主于2013年以200万价格购买,现在转手卖出,网签价300万,核定价为289万,业主名下没有其他住房,买家名下没有房产,首套购房,无贷款,那么这套房子涉及多少税费?
A.契税:300×1%=3万元(首套房,面积90平米以下)
B.增值税:0元(房子满2年)
C.个人所得税:(300-200-200×1%-300×10%)×20%=13.6万元
D.土地出让金:300×3%=9万元
总税费:13.6+3+9=25.6万元
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最明显的区别就是上市交易的条件,买二手房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否则买到还不能上市交易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就没办法办理过户了。
资料来源: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地税局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Ⅵ 什么是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建筑之间有什么区别
区别:
1、高度不同:一类建筑高度100米以上,二类、三类、四类建筑高度回100米以内。
2、建筑檐高不答同:一类建筑檐高≥20m,二类建筑檐高≥12m,三类、四类建筑檐高<12m。
3、建筑跨度不同:一类建筑跨度≥24m,二类建筑跨度≥15m,三类、四类建筑跨度<15m。
4、建筑面积不同:一类建筑面积≥6000㎡,二类建筑面积≥3000㎡,三类、四类建筑面积<3000㎡。
5、耐久等级不同:一类建筑物的耐久性超过100年,二类建筑物的耐久性为50至100年,三类型建筑物的耐久性为25至50年,四类的建筑物的耐久性不到15年。
Ⅶ 保险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如何区别
一、职业类别不同
1、一类职业基本上是在办公室坐着不动的人工作环境非常安全。如:出纳、会计。
2、二类职业是文职人员但偶尔会因工作原因离开公司到外面办事的人如:业务员。
3、三类是经常到外面办事的工作人员。如小车司机等。
4、四类职业一般是需要进行体力劳动者如货车司机、一般工人。
二、风险不同
四类职业>三类职业>二类职业>一类职业
三、险费不同
四类职业>三类职业>二类职业>一类职业
四、赔偿不同
一类职业>二类职业>三类职业>四类职业
(7)保障性住房类型二类和三类的区别扩展阅读
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保险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保险是劳动者在遇有不幸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扶养人死亡时得到物质保证的形式之一。
国家统一使用的人身保险基金,是靠投保人的按期缴款建立的。人身保险也是组织居民储蓄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投保人达到保险契约所定的年龄时,国家给他一定金额的款项等等。人身保险按照保险形式,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按照人身发生危险的性质,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参考资料
网络-人寿保险
Ⅷ 公租房公一类和公二类有什么区别
区别:
1、租金区别:一类租住公屋的租金较两类租住公屋为高。
2、使用范围区别:公共租赁住房一类是指国家提供政策支持, 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的或其他方式筹集住房, 特别是为中低收入群体租赁经济适用房, 是国家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系统。
公共租赁住房二类不是个人所有, 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拥有, 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租给新就业的工人, 或由承租人承担, 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 以及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组。
(8)保障性住房类型二类和三类的区别扩展阅读:
公租房政策特征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
《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第五,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
Ⅸ 什么是一类和二类住宅,什么是三类和四类住宅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内空间个数和使容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表3.1.2 套型分类套 型居住空间数(个)使用面积(m2)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Ⅹ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为哪几种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1、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5、两限商品房
为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6、安居商品房
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10)保障性住房类型二类和三类的区别扩展阅读:
保障对象:
廉租房对象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经适房对象
2007年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公租房对象
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