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余额
手机发送短信:GJJ+空格+身份证号码(18位)发送至10658318
镇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镇江公积金网也可以查询使用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初始密码6个0!
⑵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
可以,在镇江提取,有专门的地点,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⑶ 镇江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是什么
为了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流程,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回,我国部答分城市推行了住房公积金卡制度,要求公积金中心为公积金缴存人员下发公积金卡。同时要求公积金缴存职员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候输入公积金密码。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进行统一规定执行,由各省市自行制定初始密码。例如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为职工身份证号码后6位。但需注意一点是,我国部分城市没有设置公积金初始密码。如需详细了解,请拨打各地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
⑷ 镇江市住房在500元以下每个月靠近桃花坞路在哪里
可能只能住车库。你到你想住的地方看看。
⑸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内转移和异地转移。职工因为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要件:
4.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异地转移: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2.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⑹ 镇江市用部队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吗
专业后是可以的。
公积金贷款要多长时间才能办下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办理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公积金贷款相比普通商业贷款在程序上要相对繁琐,首先申请人要满足申请贷款的条件,所在单位出具相关的资料等,贷款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相关的查询以及申请等,程序相对烦琐,而具体这个过程的时间主要取决于贷款人本身的把握。办理新房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在房地局以及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的对应贷款楼盘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未备案的楼盘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间,贷款审批需要15个工作日,抵押需要10个工作日。
⑺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何时上班
周一至周五,早九点,至晚五点半 。
⑻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坐什么车
在中山东路359医院隔壁
⑼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部署;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二)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并参与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管理,按照《条例》规定,依法检查、监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核批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与缓交;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审批、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确保资金安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与核算,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为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
(四)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监督辖市(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及相关业务;经商辖市(区)意见后,负责分中心(管理部)行政领导的任免;负责对有关单位参与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相关业务的指导、管理与监督。
(五)负责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基金的管理与核算;制定其他住房基金相关规定与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挂“审计监督处”牌子)
负责中心文秘、行政、综合调研等项工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内外部关系;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中心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后勤、资产管理工作;督办、检查各项决议和会议精神的落实,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内部考核,组织行政督察,定期开展对中心有关处室及分中心(管理部)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和执行财经纪律的内部审计;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工作进行指导、管理。
(二)归集管理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的编制和组织落实工作,依法检查监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工作;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负责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和缓交审批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缴交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三)贷款管理处(挂“资产保全处”牌子)
负责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拟定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批、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参与拟订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确保贷款回收,实现资产保全;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行政诉讼;办理呆账核销手续;负责贷款档案的管理;协助归集管理处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计划和业务经费预决算的编制;负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基金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净收益的分配和廉租房补充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拟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核算;负责国债购买和资金安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报表汇总与分析;负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基金的年度结息;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五)信息技术处
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系统管理、维护与升级;负责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负责计算机网站的建立和自动查询系统的管理;定期做好有关业务数据备份;负责计算机应用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及时办理与金融业务承办银行间的票据交接和数据录入;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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