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榆林榆阳区廉租房人员名单
你好,廉租房人员名单现在没有确定下来 上次的人员名单是因为省里来领导检查 所以把所有申报人的名字全写咯上去 真正的廉租房人员确定名单要等七月份才会下来的!
⑵ 榆阳区委组织部万勇简历
万勇,男,1966年11月出生,陕西子洲人,1984年07月参加工作,1988年01月加入中国共产版党,大学学历,现任中权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万勇主要负责组织、公务员管理、人才、考核、基层党建、老干部、党史研究工作;协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负责机构编制工作;分管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
(2)榆阳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扩展阅读
榆阳区其他领导简历:
一、万波
万波,女,汉族,1969年9月生,陕西子洲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中共榆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二、折晓云
折晓云,男,汉族,1970年4月生,陕西横山人,199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榆林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中共榆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⑶ 榆阳区村干部因公致残离任后有生活补贴没
首先,应认定工伤。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回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答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⑷ 榆林市公租房怎么申请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2.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4.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5.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6.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⑸ 榆阳区经济适用房办事处在哪里
你自己现在居住地社区 就是 你家所属小区街道办事处就是
⑹ 榆阳区公租房2016什么时候开始报
榆阳区公租房的资格申请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符合要求即可申请。专
《公共租赁属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⑺ 榆阳区保障住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来请的,自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⑻ 榆林市住建局下属单位有那些
路灯管理所 园林管理处 房屋征补办 住房公积金 环卫处 广场管理所 滨河公园管理所 市政管理所 老街管理所 自来水公司 污水处理厂 市政工程建设处 房屋产权管理处 房产交易所 榆川天然气 住房保障中心 市投资公司
⑼ 榆林市第四期公租房地址
查看榆林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租房信息。
《公共租赁回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答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