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在网上查询成都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已售详情
一、打开浏览器,在网络搜索的地址栏输入“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单击“网络搜索”。
二、在搜索弹出的结果中,选择“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
三、进入“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后,找到“网上服务大厅”模块,单击“商品房预售信息查询”。
四、在弹出的页面中,出现搜索栏,可按“预售证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城区”几大类进行搜索。
五、选择按“项目名称”进行查询,在搜索栏输入项目名称,如:时代茗城,单击“确定”。
六、出现查询的信息。
⑵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wap.cdfgj.gov.cn
你在这里面没有用,最好去住建委官方网站查查
⑶ 成都市房管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成都市所有房管局咨询电话如下:
1,成华区房产管理局:84399067 84339610 地址:建设西街1号。
2,青羊区房产管理局:87776578 87738199 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
3,锦江区房产管理局:61326539 61326529 地址:华兴街39号;
4,锦江区房产管理局:61326539 61326529 地址:华兴街39号;
5,金牛区房产管理局:89991657 89991650 地址:侯家桥路272号;
6,武侯区房产管理局:85441659 85440095 地址:龙江路11号;
(3)成都住房保障中心官网扩展阅读
公开电话:12345
房产分中心窗口投诉:028-86279097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及上市交易咨询电话:028-86279033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该电话为应急值班电话,非咨询投诉类电话):028-86279527
中共成都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组:028-86279269(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微腐败监督投诉电话:028-86279866(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温馨提示: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行业监督电话86280417已撤销,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举报,请通过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
⑷ 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在那申请的去哪咨抄询了解,比如街道办事处,当地房产局。
廉租房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廉租房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⑸ 成都房产备案怎么查
查商品房是否备案,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直接带着二代身份证去房管局窗口人工查询,也是可以的,同样要分主城和郊县。
二、去售楼部找开发商要备案表,备案表上有备案号,拿着这个备案号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上进行查询。但是要注意一点,成都市房管局官网上只能查询主城区的商品房,郊县的只能在郊县的房管局官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方法:
1、登录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https://www.cdfgj.gov.cn/),点击上侧的“办事服务”;
⑹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网在那里可以查询到成都市公租房公示栏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抄信息网在首页住房保障最新告里可以查询到成都市公租房公示。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根据困难程度依次按低保对象、其他符合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和非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分类配租。同类配租对象中依据取得保障资格年度先后顺序摇号配租。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家庭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优先于个人摇号配租。同等条件下优先对象优先摇号配租。
(6)成都住房保障中心官网扩展阅读:
公租房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⑺ 成都公租房,如何申请,到哪儿申请
一、登记对象
1、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2、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3、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中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的保障对象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
二、登记方式
保障对象可通过窗口登记和网络登记两种方式进行登记。其中,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
1、窗口登记
保障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到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6号天府博览中心一楼成都住房租赁服务大厅公租房窗口进行登记。
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还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相关证明等)。
2、网络登记
符合本批次登记条件且意愿参与本批次承租意向登记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的保障对象除外)可以通过登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dfgj.gov.cn),进入“住房保障”界面,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专栏”参与第五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登记。
已参与2018年第一、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未选房的保障对象,将自动纳入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保障对象不需重复前往窗口登记及网上登记。
三、登记时间
1、窗口登记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9:00至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网络登记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至2018年9月25日17:00。
四、登记地点
1、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
电话:(028)86279694
2、成华区房管局
地址:建设西街1号
电话:(028)8433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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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选房顺序。选房顺序通过摇号产生。
2、窗口按照上述编号进行分段登记,请保障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窗口进行登记。
3、截至2018年9月25日17:00前未通过网上或窗口登记的保障对象,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4、已参与成都市2018年第一批次和第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并取得《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或签订了《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的保障对象不能参加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
参考资料
成都市住房保障局-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公告
⑻ 成都市住房补贴条件
第一步: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带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房产证明、家庭全体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失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原件,留复印件贰份。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表》,街道办事处留存一套完整材料,同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区房管局审核。
第二步:户籍所在辖区房产管理局审核
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居住地进行1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局按月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报送。
第三步: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
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区房管局报批的申请人材料在10日内完成审查最终确认申请人资格。
第四步:户籍所在辖区房产管理局签协议
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与出租方到区房产管理局签订《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房屋租赁协议》并在指定银行开户。经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社区证明其租房情况并填写《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房情况调查表》后,区房产管理局按照补贴标准对申请人进行配租,并签订《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协议》,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
第五步: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发放
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租金补贴协议审查合格后,对最低收入及低收入家庭实行按月核定按季度发放租金补贴。
⑼ 成都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政务中心地址:西华门街32号政务中心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官方网站:/
⑽ 我申请的家庭住房保障己受理,申核进度详见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但手机进不了这个网该怎么办
手机进不了住房保障信息网,那你就用电脑登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