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资格
好像是天津城乡居民就能上,单上一种也可以.
② 天津:停止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关于我复市停止住房城乡制建设领域现场
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2018年12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工作。我市原定于2018年12月20、21日举行的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工作停止进行。
有关岗位培训统考费退费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天津市建设系统考核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5日
③ 天津市城乡集市有哪些
1、梨秀复园市场集市
地址制:卫津南路延长线与外环线交口
2、辛口集市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
3、张家窝集市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
4、王庆坨集市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
5、咸水沽集市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
④ 天津市建设局在哪
天津市建设局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31号。
天津市建设局现在名叫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天津市建委。
地图详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供热、燃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公用和交通(不含普通公路)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三、负责交通、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不含普通公路)和建设市场管理。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负责新建区域内地下管网建设施工综合协调管理。
四、协调指导全市村镇建设,拟订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协调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协调推动全市重点镇建设。
五、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中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拟订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建设工程中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组织编制建设行业技术进步、专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编制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项发展规划。组织建设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推进住宅产业化、建筑工业化发展。协调推进建设行业信息化工作。
七、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编制房地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参与土地和房屋征收、住房保障等有关政策制定,负责编制房地产(含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对商品房项目资本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的配套,负责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管理。
八、承担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责任。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负责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境外和外埠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和工程中介企业进津备案管理。
九、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指导农民自建住房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
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新建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管理。负责燃气、供热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参与集中供热和燃气价格政策的制定,负责燃气、供热行业应急管理。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设立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http://www.tjcac.gov.cn/xxgk/jgzn/。
⑤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电话
022-12319
⑥ 天津市有没有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这个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
⑦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底能不能报销生育的费用
首先明确告诉你不可以,生育费用是生育保险进行报销的,是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是职工社保。而基本医保只针对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发生治疗行为,承保机构按保险合同约定或制度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支出或给予一定额度津贴的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形式较为单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构成。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适用于具有城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7年《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上有较大程度的拓展,该意见规定,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同时,在试点城市的参保范围问题上明确规定,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能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07年年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291万人。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到2009年年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8100万人。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就医要求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就医制度。参保居民患病就医时,须持医疗保险卡、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凭证享受医疗补偿待遇。患者本人可以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因急诊、抢救或在异地生病的,可以在就近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但必须在7日之内向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因病情需要或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到当地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如果不按照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而直接转到省级医院的,或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不予以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己承担。
怎么样计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两部分组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上位列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分别是什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相应调整。各地视本地情况确定缴费率,有些发达地区如上海实行了单位缴费10%的比例。目前单位缴费率的全国平均比例为7.5%左右,个人缴费全国平均2%。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此外,单位缴费的30%左右也划入个人账户,具体划入比例根据职工年龄段确定,年龄越大比例越高,其余单位缴纳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一些困难地区和困难企业只建立统筹基金,暂时不建立个人账户。如天津市2003年对困难企业实行了大病统筹基金制度,用人单位缴纳6.5%,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单独建立统筹基金,参保人员享受现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同等待遇,但不负担门诊费用。《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缴费义务,同时第二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费。
医保卡如何使用以及使用范围
(1) 医保卡可以再就医时候使用。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以现金交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再次,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 医疗保险卡的报销。持卡就医后,患者只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持卡人遇到四种特殊情况,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报销: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二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三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与保障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为城镇职工提供的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仅保障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职工,而且保障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随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深化,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也纳入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构成。
那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呢?有些人患病能报销80%,而有些人却只能报销6%,差距如此悬殊,也给不同的参保人带来或喜或忧的情绪。所以在此忠告各位朋友,要熟知医保的各项规定,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定点医院、医保药品这些基本概念是要有的。医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能不能享受到它带给我们的福利,就要看我们是不是熟知“游戏规则”了。
先看一个案例,网友李先生做了心脏射频手术共花费2.5w,医保只报销了4k元。张女士是北京人,已退休;由于有慢性病每个月都要看病吃药,花费也颇多,但她每个月的医疗费用能通过社保报销88%。为何差距这么大呢?医疗报销范围到底有什么限制?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万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五百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一千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其次,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保险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最后,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2、工伤、职业病;3、女工生育;4、流氓斗殴;5、酗酒致伤;6、交通肇事;7、他人故意伤害;8、医疗事故;9、美容、健康体检;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⑧ 天津市社保(城乡居民)人身意外险申报流程及需要的凭证
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一:如何收集理赔材料
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之中准备的证明材料,但申请人仍然会觉得“麻烦”,这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到哪儿索取呢?
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叙述如下:
(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
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一般常见的“关系”有: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明;b.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c.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了解了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后,您就可以在处理发生事件的同时,收集并保留保险索赔所需的材料,快速办理完“繁琐”手续。
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二:申请身故保险金须具备那些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
(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
(6)理赔调查授权书;
(7)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8)所有受益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为法定时);
(9)死亡证明(须由具备资格的部门出具);
(10)户口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11)火化证明(特殊情况未火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1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意外事故证明、现场勘查报告及验尸报告。
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三:申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须具备哪些材料?
通常各类险种申请理赔都须下列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
(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
(6)理赔调查授权书;
(7)诊断证明;
(8)住院收据原件;
(9)住院清单及费用明细清单;
(10)若因意外事故住院,须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四:残疾给付申请通常应提交下列文件
《伤残给付保险金申请书》
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最后一期缴保费收据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五:理赔审核:
理赔审核一般来说,理赔审核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应意外事故经过的说明,包括事故原因、时间、地点、经过等,如经交警等部门处理,应提供相关的处理资料;
2、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职业分类是否与投保时相同,危险性是否增大,新的职业分类是否在保险范围之外;
3、是否有故意行为、犯罪行为、酒后驾车等除外责任清醒;
4、防范常见的道德风险,包括:被保险人自杀、自残、受益人故意谋害被保险人等。
应重点注意以下可疑迹象:
1、保险金额太高,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不相称;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严重负债;
3、故意隐瞒健康问题或从事危险职业的情况;
4、误填被保险人年龄达到一定幅度;
5、保单尚未签发或签发不久就来索赔;
6、被保险人死因存在疑点,或在国外旅行时不明原因死亡。
根据出险情况不同,理赔审核的重点也有所区别,具体说:
(1)一年期疾病死亡给付申请,应注意:
被保险人如果在投保后短期内因疾病死亡,应注意是否带病投保或者有其他不如实告知情形;
被保险人在国外死亡,应出具所在国使领馆确认的有效书面死亡证明材料;
团体投保的应确认被保险人是否符合投保条件、是否在投保名单中;
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有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除外)
(2)极短期意外伤害死亡申请给付保险金,应注意:
及时查勘,确定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是否持有保单、死者是否被保险人、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的途径主要有三:
1、医院:调阅被保险人病历,向医生询问被保险人病情;
2、司法部门:对于车祸、自杀、坠楼等重大意外,司法机关通常会介入,可通过司法机关了解案情;
3、现场查勘,走访投保人、被保险人亲友,多方了解情况。
调查过程中应重点把握: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细节;
2、是否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违法行为导致;
3、有无目击证人;
4、受伤部位、严重程度、有无并发症;
5、被保险人有无既往病史;既往病史与事故是否有关。
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给付
申请文件审核无误,保险公司应在收齐申请文件后及时给付保险金(法定期限为10日,也可依照保险合同约定),逾期给付应承担逾期利息。
⑨ 天津市城乡建设地铁备案找哪个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地铁备案找哪个部门儿当然是找地铁部门,交通部门,我觉得这样就能够解决问题,而且那里的部门还是非常容易找到的,所以你可以根据他的具体位置找一下铁路部门。
⑩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