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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才保障住房

发布时间:2021-01-05 08:45:07

❶ 怎么申请北京人才公租房

北京公租房 必须是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内核尚在轮候的容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也就是说以上三种房你都有可以达到条件,而你选择放弃以上的三种房的资格,你才可以转入公租房。下面是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第十条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开配租制度,由产权单位编制配租方案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后组织配租。其中,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以及其它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第十二条 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不过 对外来人口好像没有这样的待遇 。。。。。。。

❷ 北京如何办理公租房申请

准备好以下材料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办理。

1、按要求填写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及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凭证;

7、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

(2)北京人才保障住房扩展阅读:

人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无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

2、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

3、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

符合条件的人才应以单位名义在单位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集中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在编在职等情况进行初审。

各区结合实际确定相关主管部门对人才标准、就业情况、住房情况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才家庭可申请登记配租,配租工作采取登记制的方式组织实施。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人才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2、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确定。

符合条件的人才应以单位名义在单位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集中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在编在职等情况进行初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将初审通过家庭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进行审核。

各区结合实际确定相关主管部门对人才标准、就业情况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才家庭可申请登记配售。

❸ 北京人才住房新政策是什么

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人才标准不限户籍由各区认定。

市住建委介绍,2018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市住建委就人才住房新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执行的新政在《意见》制定依据中增加“结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规定”。同时,将重点功能区层级范围明确为“国家或本市重点功能区”。

1.2万套共有产权房已申购

记者也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有共有产权住房项目50个、房源5万套,已申购项目13个、1.2万套,主要解决本市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此外,2017年市政府批准的39个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约321万平方米,今年下半年将陆续实现开工建设,优先满足项目周边就业人群、公租房备案家庭及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住房需求,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❹ “北京绿卡”给外地人才哪些市民待遇

北京绿卡又叫“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是北京试行的工作居住证制度。按规定凡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在购房、买车、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可以享受的待遇
来源:北京市人事局
工作居住证制度的核心是市民待遇,旨在建立一种“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来去自由”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为各类人才在京创业工作提供更有效的生活和工作保障,创造平等地参与竞争、创业和发展的环境。
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能上生育险 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参加北京市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没有居住证的人员虽然不参加生育保险,但是他们的待遇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❺ 北京海淀:人才公租房放宽申请限制

工作单位超15公里,有房也可申请海淀人才公租房!
5月19日上午,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发展发布会(2019上半年)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交易中心举办。

海淀区区长戴彬彬围绕人才住房保障和区域空间资源管理,发布优化海淀区人才公租房保障和管理、海淀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产业空间资源管理和利用实施意见两个政策。
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扩范围、降门槛是最大亮点。海淀区规定,就职于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企业、重点引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及具有公共管理服务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在职人员,均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放宽户籍限制,申请人不再要求具有本市户籍,只需申请当月前3个月在海淀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即可,“海英人才”及特殊人才还可适当放宽条件。另外,海淀区还放宽了住房限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申请人工作单位超过15公里的,也可申请人才公租房;建立人才配租定量机制,根据申请单位的社会贡献等情况综合考量,给予房屋配租支持;建立线上审核机制,通过人才公租房配租管理系统,实现智慧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效率。
在产业空间资源方面,海淀区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和利用政策,例如,海淀区通过推行“弹性供地”,将土地供应年限降为20年,并相应降低企业需承担的土地成本。同时,企业也可以采取共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租赁产业用地的方式使用空间资源,土地租金实行年租制;中关村科学城范围内产业空间,最多可按照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15%的比例,建设临时居住、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商业服务等七类配套服务设施。

❻ 北京按引进高科技人才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这个是海淀的 每个抄区都差不袭多 满足一下条件就可以申请了 很容易的
一、受理范围:
1、列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百千工程”的企业;
2、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人员创办的企业;
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新技术企业和海淀区重点企业。

受聘在上述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与企业签定了正式劳动合同,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担任高级职务或中级职务3年以上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3、主持过省部级大型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4、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主要项目负责人;
5、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高层管理人员;
6、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点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关键岗位履职3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❼ 北京的人才交流中心怎么交住房公积金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1:筹集住房资金; 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
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
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职工个人每月缴工资(每月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职务补贴、房贴、主食补贴、副食补贴、生活补贴、交通费、理浴费、水电补贴、医疗费补贴、其他等)的6%,所在单位每月拿出相等金额,两数相加,存入职工个人帐户。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缴存比率为7%。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资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交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1: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2:职工自住住房大修理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程序为:
1:住房公积金使用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计划,以及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情况,审查贷款申请;
3: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同意后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期回收贷款。详情请到“锦联房交网”查看

❽ 北京人才住房新政有哪些看点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北京将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配售共有产权住房、发放人才租房补贴为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住房支持。

具体来看,人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在北京市无房,或在北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北京市、各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在各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人才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在各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确定。

根据意见,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❾ 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北京市接收应届毕业生条件

北京引进人才条件:
“ 第一条 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首都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进步,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一、申请单位的要求是北京市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有些企业有区县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一)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这一条理解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求第一学历是本科,具有学士学位。专升本,成人本科,自考本科,均不在考虑之内,成人本科和自考本科没有派遣证没有干部指标不属于干部没有办法参与高级职称评审,因此不会具有高级职称。要求的本科学历+高级职称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2)、要求的专业范围目前必须是《2006年北京市重点领域重点人才目录》里的专业。

3)、对很多通过国家软件考试取得《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网络规划设计师》,这一类的本科毕业的,要注意在北京市人事局认可为高级职称的标准是在转正定级之后工作满十年才能认可。

第三、“(二)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于这一条理解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求硕士学位包括工程硕士,很多网友都问过。

2)、具体办理时要求硕士毕业,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办理。

❿ 北京发布什么人才住房新政

北京发布人才住房支持政策,为人才提供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

按照政策要求,面向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原则上由属地区政府组织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实行内部封闭管理,循环使用。新建的共用产权房,要在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文件中注明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配售;收购剩余政策性住房供应人才的,要指定市、区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面向人才的共有产权房如何配售?意见明确,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可通过摇号或会同区人才主管部门根据申购家庭情况打分确定选房顺序。按照打分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的,各区可结合人才的急需程度、创新能力、影响力、发展潜力以及对所在行业领域的作用和贡献、在京服务年限等因素综合打分排队确定。具体规则由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在项目申购公告中公布。

共有产权住房竣工交用后未配售的房源,可预留一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继续面向人才配售。超过预留期后仍有剩余的,由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机构收购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人才配租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代持机构按规定价格回购。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通过市级交换服务平台面向本区或园区符合购买条件的人才家庭出售。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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