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庆开县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
申请保障性房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保障房的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㈡ 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一、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资料(以贵州望谟县为例)
(一) 具有本县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二) 非本县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县的《居住证》;
4、申请人在本县缴纳社保证明或税务部门完税证明;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6、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重庆保障性住房政策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㈢ 重庆的保障性住房在什么部门申请地址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地址,通常都是在各房管局(所)。如果您是想问公租房的申请点在什么地方,请看下文:
渝北区
1
初审点
渝北区翠湖路418号4楼6405号
(渝北区房屋管理局)
67824077
2
双龙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碧津公园对面渝北区卫校附属医院楼下)
67822812
3
双凤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6409号
67139650
4
龙溪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龙溪房管所)
67992673
5
渝北区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渝北区两路双龙大道319号
67805998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江北区
6
初审点(含申请点)
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暂无
7
区行政大厅申请点
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
67866606
8
鸿程大厦申请点
江北区鸿程大厦A栋8楼
(324医院旁)
67006061
9
江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33号
67860640
南岸区
10
初审点(含申请点)
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62872618
11
南岸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南岸区双湖路1号
62986103
巴南区
12
初审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40号
66223016
13
巴县大道申请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86530756
14
巴南区房地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巴县大道37-26号
66234475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北碚区
15
初审点
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436号、404号(北碚区房管局)
68863281
16
蔡家岗申请点
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
60308068
17
广州路申请点
北碚区广州路71号
60308066
18
北碚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北碚区云清路701号
68860298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沙坪坝区
19
初审点
沙坪坝区都市花园西路99号(沙区房管局住改办)
65462436
20
沙正街申请点
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65340061
21
沙坪坝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渝碚路32号附9号
65479616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九龙坡区
22
初审点
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61577121
23
西郊路申请点
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大厅
68782797
24
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杨家坪直港大道3号
68404788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经开园
25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67465636
高新园
26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3楼
67033621
渝中区
27
初审点
渝中区民生路345号5楼(重客隆超市楼上)
63848034
28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权路7号9楼(商业大厦美特斯邦威服饰店楼上)
63835267
29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生路206号4楼(新华日报旁)
63914207
30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体育馆)
63632468
31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大坪九坑子路3号3-1(大坪三院)
68708895
32
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渝中区人和街93号
63618426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高新区
33
初审点(含申请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1楼(国土分局物业科)
68643877
经开区
34
初审点(含申请点)
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鹤路139号(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1楼)
62982925
大渡口区
35
初审点(含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2楼)
68082989
36
大渡口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68083101
㈣ 公租房如何申请
一、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二、申请公租房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重庆保障性住房政策扩展阅读:
申请公租房材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工作及收入证明,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5、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㈤ 为确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继续推进公租房保障,重庆市2013年新开工建设233900套保障性住房.数字233900用
233900=2.339×105,
故答案为:2.339×105.
㈥ 重庆大学城保障性住房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
都是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选址绝对不会在这种地段。一般都在外环才会建设经济适用房。
㈦ 重庆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重庆市公租房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
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由其服务的用工单位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7)重庆保障性住房政策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相较个人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个人出租等方式有优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㈧ 重庆模式是什么
重庆模式(重庆经济发展的模式):
2010年在重庆启动的公租房规划与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成为重庆吸引沿海产业转移的重要手段,也极大提高重庆的产业竞争力。两项举措相辅相成,被称为“重庆模式”。
重庆经济发展的模式简介,城乡统筹,加快城镇化,实施农村居民低保制度等;照顾民生,继续实施低税率政策,首创购房退个人所得税政策等;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内需促经济增长,内销市场占工业产值9成;既汲取了沿海地区的经验,又回避了风险。吸引沿海产业;提高产业竞争力等加大保障房建设,放宽商品房管制。
(8)重庆保障性住房政策扩展阅读:
政策支持
2010年8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宣布,重庆、北京等28个城市列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这些试点城市的公租房建设可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度达493亿元。
按照重庆公租房建设规划,将会在10年投资1200亿元建设公租房。重庆财政局与国土房管局等部门上报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争取公积金贷款30亿元。列入公租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城市,对于急需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重庆公租房建设,无异于一场及时雨。
2010年7月29日,重庆市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公共租赁管理局。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出席当天的挂牌仪式时称,重庆作为西部唯一的直辖市以及城乡综合配套的试验区,是进行重大民生改革的先行区,一定要做好探路的领头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也参加了此次挂牌仪式。重庆当地官员表示,一个地方政府副厅级单位挂牌,中央主管部委领导亲自参与的情况实属罕见。
参考资料:网络-重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