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区住房补贴退回,社区给开证明吗
社区收到退回款,要开收款单给你的。有账单收据还要证明做啥?
❷ 已经领了住房补贴,准备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补贴要退吗
不需要退
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❸ 教师住房补贴退职教师是否应该也有
没有听说过,我们这个地方没有。
❹ 离职后单位要求退还住房补贴才办离职证明,怎么解决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❺ 已经领了住房补贴,准备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补贴要退吗
你先住个五年十年吧,这样卖少交点税,因为长沙的货币补贴就是原来经济适用房政策换一种形式,要知道经济适用房不能买卖的,同样,还是可以查得到你是用货币补贴买了房,国家不会白给你八万元的. 补充回答:这个问题只有我看懂了,是用货币补贴买的商品房,而不是经济适用房,所以不能买卖只是暂时的,将来也可以继承,毕竟你自己不止花8万,房子的产权是你的!
❻ 住房补贴可以退还吗
您好!
住房补贴是需要看补贴是谁发的,发布时有会有无可退换的约定或者规定,建议您可以具体咨询下当地住房公积金部门!
希望对您能有帮助,祝您的问题能够早日解决。
❼ 我工作10几年了,单位给我住房补贴在辞职时要退还吗
劳动者辞职,无论工作多久,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住房补贴都是不需要退还用人单位的。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贴,是为了激励劳动者更好的工作,用人单位已收益,无再次收回的道理和法律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强行扣除劳动者工资或不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并且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❽ 提前辞职,公司要求退还每月随工资发放的学历津贴和住房补贴。这合法吗
无权要求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