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时间要多久分几次发
住房租赁补贴抄和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等可选择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购房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1)优秀人才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企业确定享受四项人才认定书是属于哪类人才
4类人才享受配套政策
“人才十条”办法适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四大主导产业和其他战略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以及总部基地中的企业和各类人才。
同时,也将人才分为4类,即亦城顶尖人才、亦城杰出人才、亦城领军人才、亦城优秀人才。“此次政策导向更加明确。从普通人才到顶尖人才都可在政策中找到相应支持措施。”经开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人才分类打造分级奖励服务体系,回应了各类人才不同需求。
备受关注的“奖励”方面,亦庄将设立四项人才专项奖励资金,即亦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个人经济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和科技成果专项奖励资金。
人才住房享受专项保障
负责人介绍,经开区将实施“四项人才培养计划”,包括人才培养项目配套支持计划、青年人才培养择优资助计划、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党组织书记研修资助计划,全面提升各类人才专业化水平。
为完善生活保障措施,将重点关注夯实人才住房专项保障和提升人才生活服务品质,从“住房、医疗、教育、落户、出行”五要素出发,根据人才分类打造分级服务保障体系,提升经开区的整体生活环境。
千余岗位面向高精尖产业人才招聘
昨天,北京亦庄国际化引才项目——“千人聚亦”同时启动,面向海内外招聘的1000余个国际化人才岗位对外发布。
随着经开区复工复产有力推进,企业对国际化人才的引进需求呈上升趋势。目前,104家单位参与了本次招聘,覆盖了四大主导产业和航空航天、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其中有71%的岗位需求来自经开区四大主导产业,提供了75%的职位。
3. 北京发布什么人才住房新政
北京发布人才住房支持政策,为人才提供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
按照政策要求,面向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原则上由属地区政府组织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实行内部封闭管理,循环使用。新建的共用产权房,要在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文件中注明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配售;收购剩余政策性住房供应人才的,要指定市、区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面向人才的共有产权房如何配售?意见明确,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可通过摇号或会同区人才主管部门根据申购家庭情况打分确定选房顺序。按照打分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的,各区可结合人才的急需程度、创新能力、影响力、发展潜力以及对所在行业领域的作用和贡献、在京服务年限等因素综合打分排队确定。具体规则由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在项目申购公告中公布。
共有产权住房竣工交用后未配售的房源,可预留一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继续面向人才配售。超过预留期后仍有剩余的,由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机构收购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人才配租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代持机构按规定价格回购。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通过市级交换服务平台面向本区或园区符合购买条件的人才家庭出售。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来源:新京报
4. 广州对《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政府可给予租金补贴
据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近日,《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所谓“人才公寓”,是指由政府、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或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筹集,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供应的住房。
人才公寓在哪里怎么来?
《意见稿》显是,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中心城区以及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规划中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其中,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
同时,鼓励企业将通过招拍挂取得的自持租赁住房用于人才公寓,市、区政府可以结合市场租金水平给予适当的补贴。
人才公寓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人才公寓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如何分配管理?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户为单位,每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
区政府建设筹集的人才公寓,向区认定的人才供应。供应对象可以结合产业政策导向,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
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自行建设筹集人才公寓的,原则上向本单位的人才供应。
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承租市本级人才公寓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市级高层次人才除外),且当前未享受人才公寓保障。
市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市本级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
哪些人享受人才公寓?
经广州市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和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租赁市本级人才公寓。
另一种申请方式为,单位整体租赁。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申请市本级人才公寓,原则上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
此外,广州市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也可以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
整体配租的。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房屋分配方案,向各单位分配房屋。分配结果应当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单位分租。用人单位结合房源和需求情况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制订具体分配管理方案。
5. 诸暨如何申请人才公寓
引进人才住房保障主要采取租赁人才公寓、补贴房租等形式实施,探索建立优秀引进人才享受限价房制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市人事局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受理、审核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住房保障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市建设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有关工作,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符合《意见》中重点引进人才范围与条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协议的各类人才,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统一向市人事局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诸暨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经鉴证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住房和无租房情况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 优秀外来青年人才安居补贴房产证未出怎么办
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的申请方法如下,包括办理程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一、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也可申请购房补贴。其中,获批租房补贴的人才,在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厦购买商品房的,可转申请购房补贴。转申请购房补贴的,获批后享受购房补贴的期限应扣除其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年限,补贴金额应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总金额。
人才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已婚的另提供结婚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厦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或经国土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租房合同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只能一方提出申请,不重复享受。
2.受理。用人单位受理个人申请,并负责核查个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核查无误拟同意上报的,应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单位填写《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分别按以下途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
企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担任高管以上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证明、申请表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报;
市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将申请表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报;
区(园区)属事业单位:经所在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审查同意后,将申请表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报。
申请、受理时间由市人社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
3.审核。市人社局收到上报材料后,负责牵头协调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地税局负责核查提供申请人个人所得税缴交情况和年收入情况并提供核查结果。
市国土房产局协助核查申请人(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厦住房及房产交易情况并提供核查结果。
市发改委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
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是否属于本行业学科技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
4.确定。在市有关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市人社局提出拟分配人选名单,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研究确定公示名单。
5.公示。市人社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确定的拟分配人选名单7个工作日。
6.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社局组织发放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
7. 温州人才住房新政:优秀本科生买房7折,租房3折
12月25日,温州市委人才办发布《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并举行发布会。据发布会内容,在温州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可享受买房7折、租房3折人才配租配售优惠条件。
据了解,《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中规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特定要求,如全职在温州市用人单位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1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无住房、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等条件的人才,可以享受到配售型人才房售价5至7折、配租型人才房租金3折的优惠条件。
在对配售房屋的限制方面,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在保障人才住房供应方面,温州市委人才办回应称人才住房建设方式以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存量房源盘活为主,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有用地筹建为辅。
另悉,今年浙江重点城市陆续加大对人才住房的优惠力度,4月21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布最新的人才政策解读,当中提到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可获8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60万。其后,在9月18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操作指引》的公告,人才住房保障方式为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两种。其中,购房最高补贴120万元,租赁最高补贴4000元/月。
8. 北京人才住房新政有哪些看点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北京将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配售共有产权住房、发放人才租房补贴为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住房支持。
具体来看,人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在北京市无房,或在北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北京市、各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在各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人才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在各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确定。
根据意见,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9.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优秀人才享住房补贴
深圳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人才安居等政策打造人才“宜聚”城市,优化创新创业环境。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跟着小编来看看你能不能享受到住房补贴。
一、人才安居方式
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与、租住公租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2、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申请人同时符合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不得同时享受。
4、申请人自愿承租或者购买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自愿承租高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同期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租金(以下简称市场指导租金)缴交租金。
5、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7、各类人才已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的,在享受本市人才安居政策时应当扣除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
三、杰出人才安居
1、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杰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免租金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3年,但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
3、承租人不得转租住房。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承租人未按时缴交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4、承租人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门。承租人离职未退房的,自离职之日起至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1年后仍未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市场指导租金缴交租金。
5、杰出人才签订免租金住房租赁合同后,在本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
四、领军人才安居
1、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租住免租金住房3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领军人才免租金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50平方米;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00平方米;
(三)后备级人才不超过80平方米。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标准为: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4800元/月;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3200元/月;
(三)后备级人才2560元/月。。
4、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但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以下标准: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15万元,总额75万元;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10万元,总额50万元;
(三)后备级人才每年8万元,总额40万元。
五、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本办法所称新引进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1、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
(一)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2、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新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为:
(一)本科6000元/人;
(二)硕士9000元/人;
(三)博士12000元/人。
六、公租房配租(售)
1、公租房通过个人轮候、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售)等方式面向人才出租。本市户籍人才可以按照深圳市公租房轮候的有关规定申请轮候。
六、申请材料
(一)人才认定证书;
(二)劳动合同;
(三)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声明;
(五)用人单位担保文件;
(六)房地产证(权利人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用人单位已发放由其分担的年度购房补贴的凭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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