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晋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哪位晓得
你好,
住房公积金提取如果公司已开通自助提取的话自己就可以在网上提取了,没开通的话就先在网上预约,预约成功了就到银行去办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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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交多长时间能贷款
一般是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也有的城市是要求连续缴存满一年以上才可以的,具体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3.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谢单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单位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年限一定要够。必须每年都交住房公积金。不能有缺漏。三必须要有符合规定的条件和理由。
4. 想在晋城市买套100平方左右的房子 一个月4500的工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钱
根据晋城公积金官网,个人最高可以贷款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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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晋城市富士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
公积金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3.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4.支用款项。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银行分期扣款或到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6. 晋城住房公积金用购房合同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一手房提取: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公积金提取印件;
购房发票的回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答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手房提取:
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7. 住房公积金在哪里领啊!晋城有没有_
你有没有就领了!退休了领。
8. 晋城谁有办法取住房公积金呀,帮帮忙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晋城市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五)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 (六)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七)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九)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第四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住房公积金帐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的; (三)小修、中修、维修及装修自住住房的。
第三章 提取条件和额度 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购房合同(协议)签定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办理支取手续,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 第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八)款规定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还款本息额。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 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九)款规定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所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款规定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实际支付的药费支出。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 第十条 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款规定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八)、(九)、(十一)、(十二)款规定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十)、(十三)款规定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四章 提取资料
第十三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首付款凭证、购房证明等;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
(三)购买回迁住房的提供拆迁协议或合同、回迁通知单、交款收据等;
(四)购买集资建房的,提供发改委、规划、国土、建设部门批文复印件,首付款凭证等;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六)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
(七)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市(县)房改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有住房产权买断交款通知书、出售公有住房交款通知书、《房屋所有权证》等。
职工与配偶同时提取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四条 离休、退休提取的,提供离、退休证或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等。
第十五条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等。
第十六条 出境定居或调离本行政区域提取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人事调动手续(或者与现单位签订的劳
动合同及与原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第十七条 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提供单位破产、解散、撤销文件,单位证明等。
第十八条 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者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等。
第十九条 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第二十条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等。
第二十一条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提取的,提供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的收入证明等。
第二十二条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的,提供死亡证明、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关系证明等。
第二十三条 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药费支出清单、职工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等。
第二十四条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的,提供经相关部门审验的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职工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等。
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提取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六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第二十七条 职工持经过单位核实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经核准后予以办理。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所提金额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施行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9. 晋城煤业集团拿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越详细越好!谢谢!! 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的是期房。非常感谢!
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内份,个人信用良好容,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有稳定收入的在职职工。
申请按揭贷款,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提供本人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2、提供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由房产开发商出具的收款收据和银行现金交款单;
3、所购自住住房在《晋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范围内;
4、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已在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5、承诺在所购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所购住房作贷款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