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最多可以贷款多少钱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内只有四个城市容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B. 在四川省南充市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你好。现就廉租住房申请的条件、基本程序等有关规定回复如下:
一、关于市辖三区廉租住房分配安置问题
从2007年底开始,市辖三区廉租住房建设、分配安置等工作由三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房管局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二、关于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市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三年以上(含三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一年以上,且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
(二)符合当地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家庭;
(三)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
三、申请廉租住房应当提供的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
(四)市、县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基本程序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四)民政部门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