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成都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条件,怎么申请。
公租房申请基本条件:
先简单的做一个梳理,没有达到就没有必要往下看了,公租房,外地户口,本地户口都可以,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单身也可以申请。
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1)如何申请成都市保障住房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
《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贰』 如何申请成都经济适用房
成都市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家庭人口两版人(含两人)以上,主权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另外,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一)、(二)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凡户籍属于成都市农村,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家庭成员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
『叁』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网在那里可以查询到成都市公租房公示栏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抄信息网在首页住房保障最新告里可以查询到成都市公租房公示。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根据困难程度依次按低保对象、其他符合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和非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分类配租。同类配租对象中依据取得保障资格年度先后顺序摇号配租。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家庭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优先于个人摇号配租。同等条件下优先对象优先摇号配租。
(3)如何申请成都市保障住房扩展阅读:
公租房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肆』 成都廉租房怎么申请啊
(一)、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需同时具备3个条件:1、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的家庭(2010至2011年度标准);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3、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另: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的单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上(含45岁),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上(含50岁),且年收入低于15000元的单身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申请领取租金补贴。(二)、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房产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三)、成都廉租房承租住房标准实行租金补贴的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其承租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上,人均24平方米(含24平方米)以下。(四)、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1、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14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人均承租面积16至19平方米,补9元/平方米;19至22平方米,补8元/平方米;22至24平方米,补7元/平方米。人均承租面积每平方米补贴金额(元)16<r≤19平方米919<r≤22平方米822<r≤24平方米7(其中r是指人均承租面积)2、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1)、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金标准14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面积后计发。(2)、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金标准9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面积后计发。(3)、补贴暂时存放在其个人账户上,实行专户管理。(五)、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办理程序1、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资料报送区房产管理局及民政局。2、户籍所在地区房产管理局、区民政局及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区房产管理局、区民政局及市住房保障中心分别对家庭的租住公房情况、收入情况、自有产权房屋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名单在指定网络媒体上再次公示。对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确认其保障资格。3、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调查租房情况: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持租赁协议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含社区)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含社区)核实申请家庭租房情况后签署意见。4、到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签订租金补贴协议: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辖区房管局签订《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协议》并在指定银行开户。5、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发放租金补贴: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租金补贴协议审查合格后,按季度对申请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伍』 成都限价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限价房和经济实用房有什么区别如何申请
一、申请限价房条件
1、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户籍,已婚(离异满1年)或者年满26周岁的单身,并在本地工作、居住
2、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1.5倍以下,家庭总资产低于45万元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转让过住房及其他房屋超过1年的,视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对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需提前退出其住房保障
二、限价房和经济实用房区别
1、保障对象不同
①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
②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2、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不同
①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的户口
②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居民户口或持某某市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
3、土地来源不同
①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
②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4、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①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
②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5、销售价格不同
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
6、准购面积标准不同
①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
②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
7、退出条件不同
①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两类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
②自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5)如何申请成都市保障住房扩展阅读:
限价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
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购房
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便被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
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陆』 成都公租房,如何申请,到哪儿申请
一、登记对象
1、2017年月28日至2018年9月2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2、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3、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中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的保障对象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
二、登记方式
保障对象可通过窗口登记和网络登记两种方式进行登记。其中,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
1、窗口登记
保障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到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6号天府博览中心一楼成都住房租赁服务大厅公租房窗口进行登记。
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还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相关证明等)。
2、网络登记
符合本批次登记条件且意愿参与本批次承租意向登记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的保障对象除外)可以通过登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dfgj.gov.cn),进入“住房保障”界面,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专栏”参与第五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登记。
已参与2018年第一、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未选房的保障对象,将自动纳入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保障对象不需重复前往窗口登记及网上登记。
三、登记时间
1、窗口登记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9:00至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网络登记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至2018年9月25日17:00。
四、登记地点
1、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
电话:(028)86279694
2、成华区房管局
地址:建设西街1号
电话:(028)84332257
(6)如何申请成都市保障住房扩展阅读
温馨提示:
1、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选房顺序。选房顺序通过摇号产生。
2、窗口按照上述编号进行分段登记,请保障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窗口进行登记。
3、截至2018年9月25日17:00前未通过网上或窗口登记的保障对象,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4、已参与成都市2018年第一批次和第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并取得《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或签订了《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的保障对象不能参加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
参考资料
成都市住房保障局-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公告
『柒』 成都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你自己看看,条件应许就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填表,然后会公示,接受群众检查
『捌』 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五城区申请条件: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或以上,主申请人必须专具有五城区属正式城镇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或以下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农村户籍,在五城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劳动者: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或以上,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且在五城区缴纳职工社保;
3、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地点:
1、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2、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3、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
网络-成都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玖』 成都市怎样申请公租房
满足条件以后,成都市户籍居民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9)如何申请成都市保障住房扩展阅读:
需要的申请材料如下:
主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二)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三)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含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的积分结果)、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拾』 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2、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具体参考 我要A家家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