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上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请采纳。
❷ 上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怎么样
想申请上海保障性住房,不知道是否符合申请要求?
❸ 上海黄浦区动迁拖底有新政策吗
没有,首先你有符合拖底条件,没有享受过国家的任何福利分房,专还有他处无房,才可以属申请托底,另外你自己也可以算一算,你托底划算吗,如果钱多,就不要托底,拿钱自己买,如果人多看看能拿几套房子,如果房子多钱少就拿房。
❹ 上海市的户口哪里申请保障住房和经济适用房
上海户籍,住房小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家庭平均收入低于2900元/每月的,可以申请了,财产情况低于12w/家庭。详细可以去询问各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❺ 上海市公租房在哪里申请要什么条件
各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其委托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机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第四条 (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5)上海保障住房申请第一批复审公示扩展阅读: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隐瞒虚报行为的认定)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过程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住房、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据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个人或者单位为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出具证明材料的,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伪造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住房、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为隐瞒虚报行为。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隐瞒虚报行为的处理)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有隐瞒虚报行为的,除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外,区受理机构应当向区住房保障机构通告,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按照以下规定对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予以处理。
在适当范围公开通报其隐瞒虚报行为;记录其不良信用信息,并按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取消其五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资格;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虚假证明的处理)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个人或者单位按规定记录个人或者单位的不良信用信息,并按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或者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
向税务、工商等部门通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检查该单位的劳动工资、财务管理等情况;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
❻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
1、保复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制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❼ 上海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❽ 在上海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准备哪些书面文件
上海申请保障性住房
上海保障性住房
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和文件:
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回户口簿原件答、复印件;
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④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⑤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❾ 上海哪些人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在上海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分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个人申请与上海非户籍常住人口申请两种情况
一、上海非户籍常住人口申请共有产权房,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新增人群为: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规定标准分值(120分)
2、已婚
3、在上海无住房
4、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5、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者个人,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达到规定年限;
2、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3、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4、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因住房转让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上海保障住房申请第一批复审公示扩展阅读
暂时没有计划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市民,也可以考虑申请上海的公租房。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的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奉贤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奉贤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奉贤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外,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区其他保障住房政策;
3、非本市户籍申请人,还需满足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值。
参考资料
网络_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❿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这个部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吗
2015年10月,上海市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专理局(简称“房属管局”)。
社会信用代码是由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可以查看营业执照,或者到税务大厅窗口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