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应急管理、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
负责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监督指导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编报本系统年度财务计划;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房政处
起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和廉租住房的产权管理;负责直管公房接管、撤管的核准及资产变动的审核备案;负责直管公房租金标准的测算、租金收缴统计、租金减免核准和房屋年报工作;监督指导廉租住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房产政策及历史遗留房产问题的处理;参与危旧房屋改造的管理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住房保障处
牵头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住宅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保障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组织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收购、分配、维修等工作,拟订相关租金标准;负责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准入资格核准;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的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销售价格。
(六)住房改革处
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屋产权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确认和居民房改购房档案的建立、管理;负责房改售房资金的归集;参与房改售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房改房维修资金的建立、划转;负责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事项的督办。
(七)物业管理处
拟订全市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核审批;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的管理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质量保修金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物业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直管公房的维修工作;负责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和白蚁防治;参与拟订房屋修缮标准和预算定额;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统计工作。
(八)产权市场管理处
拟订房屋产权产籍、交易市场管理、租赁管理、中介市场管理、房产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全市房屋产权产籍、交易市场管理和租赁管理工作;审核房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备案;负责房产中介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房产测绘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籍、交易市场管理的统计及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全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❷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刘树忠是何职务
永远别让你的思想平凡了,告诉自己你这辈子不平凡。
在所有的过错中,我们最易于原谅的就是懒散。
❸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动态
市局组织保障房建设检查督导组对全市社会组织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进行集中督导检查版根据市权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刘胜凯局长指示精神,为切实推进市保障房建设规范运作,确保住房保障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市局成立由郭作峰巡视员和住房保障中心王浩主任等同志组成的检查督导组,分两路对我市社会组织建设的1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了集中督导检查。为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检查组采取集中查看现场、查看财务凭证、现场测量复核施工图纸的方式,对建设项目手续完善、施工进度、建设行为、资金来源等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共检查社会组织建设的保障房项目15个,其中公租房项目9个,经适房项目6个。经检查,各保障房项目总体建设进度符合要求,建设手续较齐备,建设面积均未超政策标准,资金来源渠道清晰。在检查中,对个别项目存在问题,督导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本次集中检查督导对落实国家相关保障房建设政策,促进各项目规范运作,达到“不变形、不走样”的要求,起到积极有效的推进作用。
❹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牵头编制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市住宅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保障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负责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准入资格核准,并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销售、维修等工作;负责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准入资格核准。
(四)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五)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
(六)监督指导全市物业服务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审批;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质量保修金的归集、使用审批和监督管理。
(七)指导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管公房的维修工作;负责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和白蚁防治;参与危旧房屋改造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屋产籍档案资料的建立、管理;负责房产转让(买卖)、赠与、交换、租赁、抵押等交易行为的管理。
(九)负责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房产测绘工作。
(十)制定房屋中介机构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房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
(十一)负责直管公房产权管理和租金标准的测算;负责直管公房接管、撤管的核准和资产变动的审核备案。
(十二)负责房改购房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已售公房维修资金的建立与划转;负责房改售房资金的归集;参与房改售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承担落实房产政策及历史遗留房产问题处理的责任。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❺ 济南市房管局位置
济南市房管局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路14306号建筑大厦。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5)济南保障住房和房管局扩展阅读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内设机构职能:
一、城镇化办公室。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区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
二、村镇建设处。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编制村庄和小城镇发展规划、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❻ 怎么进入济南市房产管理局网站
您好,搜索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点击OK。
1、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应急管理、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8楼
2、济南市房产交易监理所成立于1988年,为济南市房产管理局下属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对市辖区内各类房产交易行为实施监理;审验当事人资格、标的物权属;照章收费、颁证。
单位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8号
咨询电话:(0531)8207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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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济南市房管局在哪
济南市房管局地址是在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回局内设机构不同,答办公楼层也不同,具体如下:
1、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 地点: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8楼
2、组织人事处 地点: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7楼
3、财务审计处 地点: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8楼
4、房政处 地点: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7楼
5、住房保障处 地点: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6楼
6、住房改革处 地点: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6楼
7、物业管理处 地点: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7楼
8、产权市场管理处 地点: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7楼
9、离退休干部处 地点: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6楼
拓展资料: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