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广州公租房在住房保障部们需要公示多长时间
广州公租房2014第二批到底时候入住??2014年5月份已经摇号分配,但是迟迟都不发放入住通知! 第一批的3月份摇号分配,7月底开始收到入住通知,8月份开始可以入住了! 那我们第二批的要等到什么时候?问居委会的答复是:“快了,好快就可以了”。 ...
❷ 广州市公租房生效公告结果
查看广州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配租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回
第十四条配租答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❸ 广州市公租房审批公示在哪可以查看到
可以直接在各地复市州制的房管局网站上查询进度以及结果。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以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❹ 怎么查询公租房名单
1、申请人可以来直接到公共租赁住房项源目登记现场,查询公租房公式名单;
2、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查询当地住房保障中心的官网,然后在官网中查询公租房公式名单;
3、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打电话到住房保障中心的方式,查询公租房公示名单。
由于房价不断上涨,导致很多业主都买不起房,只能将视线转移到公租房身上,但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很复杂的,所以提交申请之后,都想要在第一时间知晓公式名单。
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同,所以政府部门制定的申请条件标准也是不一样的,申请人如果对政策规定不了解,可以在官网上查看公租房的相关信息,以及申请条件,或者直接打电话到当地的住房保障中心进行查询,尤其要注意收入情况以及个人住房情况,根据家庭成员个数不同,其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❺ 哪里有公示广州保障性住房户型图的网站啊
需要注意三点:
第一,在男方的拆迁安置协议中,有无男方姓名,如果有,则需要按照协议进行分配住房面积或资产;
第二,夫妻双方都是农业户口,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街乡镇政府开具无房产、无土地、无分红的证明;
第三,双方名下有无汽车、股票、存款等,这类需要计入资产;
第四,夫妻双方收入多少?经济适用住房年收入不能高于45300元,限价商品住房不能高于88000元
请采纳!
另:农业家庭户也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但需要符合北京市的住房面积、资产和收入要求!
❻ 公租房公示名单结果怎么查我怎么查不到
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❼ 查询2021年广州市公租房几月份推出房源
广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二)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房产产权转移)。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优惠政策。
❽ 广州市越秀区9 月份公租房公示名单
可以使复用网络地图的搜索附近功能制来查找房子。
手机网络地图:
启动网络地图应用程序,进入地图界面,直接定位到当前地点。
进入地图界面后点击,左下角的附近选项,进入附近列表项。
进入娱乐列表项之后,点击房子选项,可以在附近的房子列表中,选择自己喜欢的房子类型,房子价格。然后点击进入房子的详细信息。
PC端网络地图:
打开网络搜索输入网络地图,进入网络地图主界面。
然后我们在左边可以看到菜单选项,点击上方的房子频道
然后在左边列表中就会出现相应的房子列表,地址,价格等等详细信息,我们选择好点击预订即可。
❾ 我申请公租房了,经过了市局公示,现在审核通过,还有什么程序才能有房子住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9)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租房公示扩展阅读: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第三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