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的网站为什么打不开
如果你有足够的37岁,深圳户口,单身,无房...那么,他们可以申请租保障性住房。
昨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的“通知受理申请的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情况,市房管局决定,从2011年1月,深圳市将举办第二届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处理。
通知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与以往不同的,这并没有公布列表和具体拷贝数。住建局,列出的具体情况,基准价格,租金标准分批予以公布,具体选房时间,地点和规则另行公布。
单一的居民可以申请租金
此前备受关注的非深户,年轻的优秀人才,为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配方在本通知出现。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在深圳相关的具体规定出台前将不被接受为单一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申请购买负担得起的住房。
租金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和单一居民的基本应用单位申请,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取得两个以上的深户年,没有享受低保,廉租住房享受的待遇,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如果申请人已婚的,其婚姻状况形成时间2007年12月31日之前,如果申请人为单身居民,在2007年,12年1月31至少35岁。
严格的监督,审计两次宣传
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管问题的关注。信息市建局资格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采取“三审核,审核两次公示”,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初审,区建设局(住宅)审查,市住房和建设局终审,城市,社区两次公示,严格的检查和核实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住建局负责人表示,深圳将的批次的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提供负担得起的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逐步实现保障性住房在全市各区分布均衡,申请正常化。
根据该通知,市住房和建设局,区建设(住宅)局,街道办事处的电话和街道办事处受理地点2011年1月22日公告。接受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应用:一月25日至2月12日2011年2月22日至3月5天的时间。对于市民如有查询,可致电市住宅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3207144)。
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希望采纳,谢谢!
⑵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wap.cdfgj.gov.cn
你在这里面没有用,最好去住建委官方网站查查
⑶ 重庆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网址是多少
重庆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qgtfw.gov.cn/。
重庆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全称为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
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地址:重庆市大溪沟人和街99号。
地图详情:
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及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区域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参与报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三)负责全市城乡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房屋确权和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市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
(四)承担全市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建立并监督执行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标准等地价制度;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和监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五)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市场中介组织,依法查处国土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
(六)承担矿产资源矿业权管理责任。依法负责矿业权的设立和转让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推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工作。
(七)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八)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九)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十)承担房地产区域宏观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域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十一)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拟订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经济适用房管理等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十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全市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十四)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负责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专项资金、基金管理。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http://ke..com/view/9675601.htm。
⑷ 佛山市房管局官网
佛山市房管局官网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27
传真: 0757 - 83822991
投诉举报: 0757 - 12345 | 0757-12319
投诉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1号
(4)住房管理网站扩展阅读
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
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领导,并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赋予对本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信息管理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市住房保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参与不同经济收入家庭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情况的调查研究;
负责房地产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查,收集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动态监测房地产市场;开展房屋登记档案信息查询以及房地产交易中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等职能。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20楼
邮政编号:528000
区 号:0757
联系电话:83201086
综 合 部:83201086
住房保障部:83201039
房地产信息部:83201063
Email:[email protected]
⑸ 成都市房管局官方网站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cdzj.cheng.gov.cn/)。依据2019年1月1日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原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不再保留,并重新组建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组建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合了原市城乡建设委员、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以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职责。
(5)住房管理网站扩展阅读: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产权管理处,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房屋登记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屋登记管理政策;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
3、物业管理处,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承接查验、进驻与退出等活动;负责建立和管理物业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和物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
4、市场监管处,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监督管理房产中介服务行业;监督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调处房产交易纠纷;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5、政策法规处,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和公共住房管理工作。
⑹ 成都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政务中心地址:西华门街32号政务中心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官方网站:/
⑺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网站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增强各级行政部门的服务意识、便民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房屋管理部门行政行为的透明度,维持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加强本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公开程度,使人民群众对于房产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房产信息中心计划依托自身资源优势,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为社会大众提供全面的房产信息服务,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需求,筹划、建设并运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包括房产政务信息网 及房99服务网 两个子网,两个子网分别担负着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两方面的功能。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建成,不仅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发布政府最新的房地产政策及动向,还能提供及时、公开、透明、全面的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和数据,引导和帮助广大消费者购房置业。
⑻ 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官网
带好身份证,产权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地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有专门窗口有专业人员接待咨询~~另外关注小区会张贴告示
告诫:外地媳妇没有上海户口,是不核算住房面积计算,但核算个人财产
附:2012年的新政策: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
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二、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员较多、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三、实施日期
上述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⑼ 成都市房管局网站
按照国家规定:商业、办公用地上的项目是属于商业性质,贷款必须首付5成,最长贷款年限为10年,成都有很多这样的项目,所以售姐没骗你哈。